外汇管理助力大湾区
2021-11-01 10:39:00
外汇管理助力大湾区 中国外汇 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前海方案》),是对香港和
中国外汇
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前海方案》),是对香港和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利好,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外汇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两地特点,在横琴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积极探索推进外汇管理政策创新。
根据《横琴方案》,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合作区内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
具体看,在跨境贸易方面,指导银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等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能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在跨境融资领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 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同时,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框架下,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逐步实现合作区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 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合作区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简化汇兑管理。同时,积极支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外资加大对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跨境创业投资及相关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信用证保险等业务。
《前海方案》提出,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
具体来看,在支持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聚焦资金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为内地企业利用港澳市场进行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开放。在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与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探索跨境贸易金融和国际支付清算新机制。在风险防范方面,支持前海推进监管科技研究和应用,探索开展相关试点项目;依托技术监测、预警、处置等手段,提升前海合作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能力。
一是横琴和前海享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创新政策。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015年以来,外汇局先后在自贸试验区实施了十余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惠及横琴与前海地区。在跨境贸易方面,允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外汇收支。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外汇登记全面下放至银行办理,促进形成“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框架。在跨境融资方面,深入推进外债管理改革,支持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便利境内企业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融资成本。自由贸易试验区已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多项外汇管理创新措施,涉及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等多项制度安排,提升了市场主体外汇资金使用的自由便利,有效发挥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
二是横琴和前海享有粤港澳大湾区外汇创新政策。根据《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外汇管理部门陆续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出二十余项外汇创新措施,覆盖横琴与前海地区。在传统贸易、贸易新业态和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等方面,简化汇兑管理,持续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保险汇兑便利化试点,大力提升本外币兑换和使用便利度。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推动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跨境贷款、跨境资产转让和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投资试点等。
在《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发布后,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政策的正式落地实施,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从内地居民角度看,“跨境理财通”扩大了跨境投资范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集中了全球众多领先的国际资产管理机构,能够提供丰富的金融投资产品,有利于内地居民多元化配置境外资产。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个人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跨境投资在前期三地股市和债市的基础上延伸到了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与理财产品的范围,将涉及更多的币种、更丰富的产品形式、更广阔的市场范围以及更灵活的资产管理方式。
从境外投资者角度看,“跨境理财通”拓宽了港澳投资者持有和交易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渠道。“跨境理财通”为港澳居民提供了更多配置内地资产的机会。对港澳投资者来说,内地市场富有活力,汇集了更加丰富的优质资产;内地的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的良好收益对境外投资者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而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持有和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在金融交易层面扩大人民币使用,则对进一步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具有积极意义。
从金融基础设施角度看,“跨境理财通”进一步促进三地的互联互通,为金融双向开放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业务层面,三地银行不仅要在账户、业务等方面进行对接,也要在服务、业务规则、投诉处理等运行规则上实现接轨;二是防风险层面,投资者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的投资账户和在资金汇出地开立的汇款账户之间建立了资金闭环汇划关系,这对三地金融机构的深度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粤港澳三地金融机构可以此为契机,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为未来更深层次的金融互联互通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双重驱动下,大湾区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根据各地政府公布的数据,2020 年,大湾区经济总量已达11.5万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1.4万亿元。下一步,可根据《横琴方案》《前海方案》的实施进程,进一步研究探索横琴合作区与前海合作区更加开放的跨境资金安排,为横琴、前海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支持与制度保障,努力将大湾区打造成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规则制度有效衔接的高水平开放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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