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建東:探索跨境支付,數字人民币DCEP的實現和挑戰
鞠建東:探索跨境支付,數字人民币DCEP的實現和挑戰
澎湃新聞
數字人民币内測試點正在進行中。當前的測試主要集中在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不過,近期兩則消息讓我們看到數字人民币業務場景的另外一種可能性。
8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中國(雄安新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顯示,雄安新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币計價結算,探索數字貨币跨境支付。
8月22日,海南省副省長沈丹陽在“2020金牛資産管理論壇”上同樣提到海南将積極争取法定數字貨币試點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貿易中的應用。
對此,歐科雲鏈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煉炫表示,這兩地探索央行數字貨币跨境支付主要是政策上的優勢,前者有雄安新區,雄安新區在積極規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後者有海南自由貿易港,涉及國際貿易和投資,都是國家級戰略,因此可探索數字人民币跨境支付。
那麽,跨境貿易中,央行數字貨币跨境支付究竟能起到什麽樣的作用?會如何實現?又有哪些挑戰?
“高效、便捷、低成本”
“采用數字人民币進行跨境支付,具有高效快捷以及低成本的優勢,有利于跨境貿易的發展。”李煉炫說。
李煉炫指出,目前的跨境支付存在周期長、費用高、效率低等問題,“比如當前的一筆電彙通常需要2-5個工作日到賬,在手續費上通常收取彙款金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外加150元的電訊費。”
他認爲,基于數字貨币的跨境支付則擁有明顯的優勢,不僅可以提高跨境轉賬的速度,而且降低彙款的手續費。此外,目前央行數字貨币采用松耦合賬戶設計,這意味用戶在使用央行數字貨币時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即可進行轉賬支付,這對海外那些處于貧困偏遠地區,以及缺少傳統金融基礎設施(銀行)的本國民衆具有很高的吸引力。
跨境支付可以如何實現?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教授、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國際金融與經濟研究中心(CIFER)主任鞠建東近日撰文指出,實現人民币的跨境支付功能,通過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币(DC/EP)來解決計價問題,暫時擱置數字人民币的儲備功能而隻讓其承擔計價功能,迅速在央行數字貨币(DC/EP)框架下建立起數字人民币與其他貨币的直接彙率詢價機制,在此基礎上構建起以數字人民币爲媒介和計價貨币的跨境數字支付新體系。
同時,他也指出,要建立起多層次的數字人民币支付結算新體系,例如圍繞高科技企業的全球業務系統,打造以核心企業爲超級節點的企業級市場化數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結算平台。
在企業級數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結算平台上,鞠建東寫道,央行主要負責數字基礎設施的安排和監管,依靠其開發的DC/EP,設置封閉式企業使用場景,以DC/EP作爲高科技企業跨境業務聯盟鏈的媒介貨币,執行計價和結算功能,央行負責數字人民币的供給、回收、兌換和清算。在兌換環節,針對境外企業,央行可以依靠已經建立的龐大法币互換網絡,爲不同國家的企業提供多樣化的優惠兌換需求;針對境内企業,央行将企業支付結算後的數字人民币餘額直接轉入企業或個人的數字錢包,以保證在交易完成後平台的數字人民币餘額不變。
鞠建東舉例道,假定外彙市場上人民币對泰铢的即期彙率爲5,H公司出售價值1萬元人民币的産品給泰國進口商A公司,Z集團從泰國大米出口商B公司進口價值2.5萬泰铢的大米。在該場景下平台執行跨境支付結算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支付結算平台用1萬元人民币向央行購買1萬個數字人民币,作爲平台内交易貨币,在平台内法币(人民币、泰铢)不直接兌換,法币(人民币、泰铢)和數字人民币可兌換,平台将數字人民币與泰铢的兌換比率設置爲1:5,即1個數字人民币兌換5泰铢。
第二步,泰國進口商A公司在支付結算平台以5萬元泰铢購買1萬個數字人民币,用于支付從H公司進口的産品。
第三步,H公司出售産品給泰國進口商,獲得1萬個數字人民币,随即在平台内将1萬個數字人民币兌換爲1萬元人民币,直接獲得人民币出口收入。
第四步,Z集團以0.5萬元人民币在平台購買0.5萬個數字人民币,以0.5萬個數字人民币兌換2.5萬泰铢,用于支付給泰國的大米出口商B公司。(注意在以上的兩筆交易中,數字人民币隻是作爲媒介貨币,每筆交易中,數字人民币都不增不減。)
第五步,央行用0.5萬元人民币購買平台結餘的2.5萬泰铢,進行定時清算,從而使得平台内各種法币餘額爲零,但1萬個數字人民币的餘額保持不變。
鞠建東指出,央行在數字人民币支付結算新平台的建設和推廣過程中主要堅持三項原則:一是服務原則,央行隻負責數字人民币的供給、監管和清算;二是市場原則,央行将數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結算領域的應用場景交給市場化平台主體去運作;三是底線原則,央行作爲監管者,負責實需鑒定、合規審查以及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的“三反”工作,打擊任何利用平台進行的違法違規活動,保障應用場景内各平台的公平競争和健康運行。
跨境支付存在的問題
李煉炫認爲,使用人民币進行跨境支付在實際推進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少限制。
他表示,首先,在當前日益發達的國際貿易中,采用M0實現“錢貨兩訖”(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貿易模式在逐漸減少。外貿商們更多地是采用各類貿易融資模式(如保理、福費延、打包放款、出口押彙等),在這過程中基于信用而産生的貨币,屬于M1、M2甚至M3的範疇,不是僅僅依賴定位于M0的DC/EP就能實現的,需要本國發達的金融市場給予支持。
其次,李煉炫提到,DC/EP僅僅面向小額支付場景,這也意味着人們在在貿易領域很難采用DC/EP進行大額支付交易,這限制了DC/EP在國際貿易和金融交易結算中發揮作用。
“跨境支付領域目前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技術上的問題,還有監管上的問題。因爲一旦一款貨币可在全球自由兌換,即意味着國際遊資可輕易獲得本國貨币,在本國資本市場尚處孱弱的情況下,國際貨币的發行國極易受到國際投機者的攻擊,”李煉炫稱,“在當前我國尚未完全開放資本賬戶的情況下,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上面有限制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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