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 | 涉嫌洗錢交易,被凍結了銀行賬戶怎麽辦?
支付結算 | 涉嫌洗錢交易,被凍結了銀行賬戶怎麽辦?
本文供稿: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
案例故事
涉嫌洗錢交易,銀行卡被凍結
法律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将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臨時凍結措施。”
2.《涉及恐怖活動資産凍結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第六條規定:“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采取凍結措施後,除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另有要求外,應當及時告知客戶,并說明采取凍結措施的依據和理由。”
第十四條規定:“資産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對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采取的凍結措施有異議的,可以向資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受理異議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程序層報公安部。公安部在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審查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确屬錯誤凍結的,應當決定解除凍結措施。”
案例啓示
1.反洗錢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金融機構是反洗錢的關鍵環節,要堅持合法審慎原則和與司法、行政機關全面合作原則,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反洗錢義務。應當充分了解客戶,報告和核實可疑交易,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反洗錢調查。
2.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本機構内部的反洗錢及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确保臨櫃人員全面、透徹掌握反洗錢相關知識,遇到咨詢時,應耐心、細緻解答消費者疑問,避免産生不必要的糾紛。
3.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大對客戶身份識别、涉恐融資等洗錢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公衆對洗錢犯罪的認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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