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國際業務的國内化發展
銀行國際業務的國内化發展
來源于中國外彙
近十年來,商業銀行國際業務随着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量的不斷增長而取得大幅進步,并形成了完整的國際業務産品體系。在國際業務産品體系中,最爲典型的是國際信用證、國際福費廷、國際保函及國際保理等國際業務。
這些産品經過多年的發展,理論研究透徹、實踐經驗豐富、風險控制規範。而在此基礎上,把國際貿易、國際融資中的先進經驗移植到國内貿易和國内融資中,則使得“國際業務”獲得了在國内市場上發展的巨大空間,也爲各家銀行的“國際業務部”“貿易金融部”或“交易銀行部”提供了新的業務領域和空間。這将使業務發展更爲均衡,更有利于通過内外調節,跨越經濟周期。
國際業務的發展和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大背景密切相關。在數十年的高速發展之後,2015年和2016年,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連續兩年負增長,直至2017年,才扭轉了連續兩年下降的不利局面,比2016年實現了14.2%的增長。對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部”來說,在這幾年的業務演變中,最值得欣慰的是在國際業務有所收縮的階段,國際業務産品所對應的國内相應産品——國内信用證、國内福費廷、國内保函及國内保理等業務,則取得了長足發展,成爲國際業務新的延伸,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際業務的發展不足。此類業務的衍變也被稱爲“國際業務的國内化發展”。
信用證大行其道
跟單信用證可以說是整個銀行國際業務的基礎,《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雖然不是國際公約,但實際成爲被世界各國廣泛接受的國際貿易實務規則。
國際信用證作爲與銷售合同分離的獨立文件,是單據買賣,開證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介入銀行信用後,解決了貿易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既能保證賣方的安全收款,又能保證買方的安全提貨,而且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信用證,便捷地獲得交易雙方各自銀行的資金融通。
國際信用證這套本運用于國際貿易的流程與規則,長期以來對維護國際貿易秩序起到了重大作用。反觀國内貿易市場,長期以來信用缺失、應收賬款拖欠、乃至三角債等信用問題,一直困擾着國内貿易的買賣雙方。國際信用證及其操作規則,作爲已經國際市場反複驗證有效的國際貿易金融工具,引入國内貿易市場必然能對國内貿易市場帶來正向的推動作用,因而,随着近年來國内信用證相關結算辦法及監管政策的完備,國内信用證的推廣及應用水到渠成。
2016年10月8日正式實施的《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爲在國内推廣信用證業務提供了政策上的極大支持。此後,國内信用證在國内貿易中開始大步行進。
這一結算辦法帶來的重要改變有三點:一是期限上的延長,将國内信用證期限延長到一年。這樣通過國内信用證業務叙做的一年期融資業務,就能起到類似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作用。二是通過國内信用證融資,利用其貿易融資的屬性,來緩解開證行的資本占用問題。三是國内信用證業務範圍的拓寬爲其使用帶來了更爲廣闊的交易場景。如實務中,國内信用證可以用于支付電費、融資租賃租金、勞務費等,這在通常以海運提單作爲貨權單據的國際信用證業務中,幾乎不可想象。
由于國内信用證的規則乃至名稱和國際信用證一脈相承,也有不少銀行将國内信用證仍歸到國際業務部管理。這樣,在國際業務發展受制于國家進出口總額增長所限之時,國内信用證也就成爲銀行(特别是中小銀行)日益萎縮的國際業務的有益補充。
目前,國内證的發展還有諸多有待完善之處,如交易中普遍存在物權憑證不足的問題,缺乏如海運提單之類的“硬單據”;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渠道比較單一,一般僅能通過增值稅發票來驗真,缺乏國際證海關、外彙、船務、質檢等多渠道交叉驗證的可能。
信用證,不管是國際證還是國内證,其業務的初心是爲相互不信任的交易雙方提供可靠的結算工具。但在這方面,國内證目前或仍有偏離:往往是關聯雙方交易采用國内信用證結算,以實現承兌後的融資。如此,國内信用證有被異化爲融資工具的傾向。這也是目前國内證發展面臨的較大挑戰。
福費廷快速成長
源于國際貿易的福費廷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國際業務的主要品種之一。商業銀行的福費廷業務一般指辦理福費廷業務的銀行在遠期信用證項下無追索權地買斷開證行已承兌的彙票。
在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福費廷業務實踐中,國内大多數銀行更多是通過二級市場,從國際上較爲成熟的福費廷包買商或國外銀行手裏進行再次買斷,從而實現外币資産的收益。但國内銀行可以接受的海外金融機構風險相對有限,因此在傳統的國際福費廷業務上,國内商業銀行的福費廷交易量一直稍顯平淡。國際福費廷業務雖爲重要的産品之一,但并非國内商業銀行的主流國際業務。
國際福費廷業務與跨境資金成本有密切關系,2015年後,境内外資金成本逐步逆轉,國際福費廷業務交易量因此有大幅下降。但是,通過前期的國際業務實踐,國内從業各方加深了對國際福費廷協會(IFA)各項市場規則的了解和掌握,如《國際福費廷協會指引》《福費廷統一規則》(URF800)等國際規則逐漸深入人心。雖然至今尚未出台專門針對國内福費廷的交易規則,但通過套用國際規則也迅速形成了國内的福費廷業務模式,并在國内生發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産品,如代理福費廷、三方福費廷等。
真正的轉變發生在國内信用證新規以後。随着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的實施,國内證業務大幅增加,随之帶動國内福費廷業務的大量增加。現階段國内信用證的開出,一般都帶有融資安排,且大部分的融資均通過承兌後的福費廷來實現,甚至有很多銀行做了“自開自貼”的安排。
2017年以來,伴随着國内去杠杆,銀行信貸規模普遍受到較爲嚴格的限制,商業銀行有更多的叙做表外業務的動機。因此,國内信用證也帶來了國内福費廷業務的成倍增長,并形成了交易活躍的國内福費廷二級市場。
國内一級市場的初始福費廷包買商一般爲銀行自身。由于自身經濟資本的限制,也由于貸款規模的限制,叙做一級福費廷以後,銀行往往又作爲轉賣行将其賣出,而之後的包買行又可以在市場上将其賣出,因而形成了活躍的二級市場。由于市場上的福費廷資産可以做多次轉賣,國内福費廷市場的規模因而成倍增長。與國際福費廷業務的波瀾不驚相比,這兩年國内證項下福費廷業務的快速成長,令人印象深刻。
2017年以來同業業務市場的整頓,也對以真實貿易爲基礎的福費廷市場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不少沒有其他同業業務叙做的同業部門,也将二級市場福費廷業務當成一項主要業務來抓。福費廷這一國際業務的國内化,因而甚至成爲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的一種補充。
由于國内福費廷業務的發展,傳統國際福費廷業務中國内聯動海外分行,也開始用于叙做國内證福費廷跨境轉賣業務,即将國内信用證項下的福費廷業務,轉賣至海外的中資銀行。這爲海外中資銀行帶來了可靠的資産來源,更爲國内銀行提高了跨境業務量,提高了跨境人民币市場份額的占比,不失爲海内外雙赢的國際福費廷業務另一種方式的國内化發展。
保函方興未艾
銀行保函一般可分爲獨立保函(Independent Guarantee)和從屬保函(Accessory Guarantee)。在國際經濟活動中,交易雙方往往需要第三方作爲擔保人,因此保函成爲了國際業務中最重要的産品之一。
作爲國際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較早的國際業務以經常項下爲主的年代,國際保函以非融資性涉外保函居多,如承包保函、履約保函、質量保函、投标保函、預付款保函以及留置金保函等。銀行作爲國際經濟交往中最值得信任的一方,通過開立保函在跨境的各類交易中起到了增加信用的作用。
根據2010年推出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URDG),見索即付保函的擔保人承擔第一性的直接付款責任,遵循“先賠付,再争論”的原則,極大地提高了保函的可信度。因此,國際業務中的保函具有很高的接受度。
而國内保函業務,長期以來一般作爲基礎合同的一個附屬性契約,其法律效力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擔保銀行承擔第二性的付款責任。因此,保函在實務中的效力受到很大質疑,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2日正式公布《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之前,國内保函未能得到市場的廣泛接受。
但在國内獨立保函司法解釋出台後,保函這一擔保工具在國内的有效性得到了極大提高,也爲國内對照國際保函各種業務場景中使用國内保函提供了更多的業務機會。2017年,衆多商業銀行将獨立保函作爲一項重要的貿易金融産品來推介,保函這一在國際業務中的利器,終于内化爲國内市場上的一種被普遍接受、可信度極高的貿易金融産品。
保函的國内化和國内信用證、國内福費廷一樣得到了較大發展。但與國際信用證和國際福費廷的停滞不同,國際保函近年也成爲了國際業務中的一大業務品種。究其原因,相當一部分都是爲國内企業或其海外相關企業叙做内保外貸時開立的融資性保函。2017年《國家外彙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完善銀行内保外貸外彙管理的通知》的發布,對内保外貸業務提出了更高要求,進一步規範了國際保函開立以及賠付的條件和操作細則。在新規下,商業銀行對國際保函的開立審核更爲嚴格。
由于國内獨立保函市場的興起,整體保函業務量也同上述信用證、福費廷等業務一樣,通過國内業務的持續增長,彌補了國際業務發展的不足,進而帶動了整體業務量的增長。
保理體系完整
國際保理是在國際貿易中,将銷售貨物産生的債權轉讓給保理商,再由保理商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催收等綜合金融服務。保理業務雖然是舶來品,但經過長期以來在國内貿易市場上的發展演變,目前國内保理業務已遠超國際保理,成爲國内貿易金融或交易銀行的一大業務品種。以銀行保理的業務量爲例,2018年上半年,中國銀行業保理業務量達1.17萬億元人民币,其中,國内保理業務量8730億元人民币,國際保理業務量446億美元,兩者的比例約爲7∶3。
國内保理的品種已從簡單的買方保理、賣方保理、發展到反向保理、電子保理、銀團保理、跨行雙保理,以及保理資産ABS、保理資産ABN等全體系保理産品。其品種之豐富,體系之完全,已非彼時的國際保理業務可比。但國内目前還缺乏專門的保理業務法律規定,這給未來的進一步發展留下了隐憂。
國内保理在近十年的高速發展以後,由于風險積聚,整體信用環境變化,2014年起,連續3年業務量同比下降,标志着國内保理之前的快速發展已暫告一段落。不過,在嚴監管的大環境下,由于保理業務對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以及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有其特有的優勢,預計未來國内保理業務還将持續平穩發展。
國際貿易形成的一套作業方式以及操作規則,爲銀行國際業務厘定了基本的傳統産品線。長期以來,外币項下的上述國際業務曾經是我國幾乎所有銀行國際業務的起點、發源地,也是銀行争攬國際業務,做大市場份額的必争之地。近年以來,由于國際經濟大環境的變化,随着中國進出口量的增減,外向型經濟的轉型,以及境内外利差的逆轉,一度紅火的國際業務漸漸失去了增長的速度與激情,業務量不再大幅增加乃至逐漸減少。而在國内市場漸次運用和推廣國際規則之後,受益于政策配套、監管鼓勵,貿易金融項下的國内信用證、國内證福費廷、國内保函及國内保理等業務,已然成爲貿易金融,乃至交易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較大程度上彌補了國際業務量的減退。
應對國際業務的國内化發展,不同的商業銀行做出了不盡相同的選擇。在業務機會的捕捉上,前期一些中小銀行表現出了靈活高效的特點,最早發現和充分利用了這一趨勢,特别是在國内信用證、國内福費廷等業務上。總體而言,中小銀行更早地大規模開展了相關業務;而大型銀行則後來居上,并且利用其雄厚的專業和技術力量,爲推動業務發展增加了更大的動力。如一些大行正在推行區塊鏈福費廷交易平台,這将進一步促進該業務未來的發展。在内部分工安排上,不同的銀行也有不一樣的操作:一些銀行将新發生的國内信用證、國内保函、國内保理等業務分配在銀行原來的國際業務部門處理,由于專業對口,規則相似,能迅速地承接業務的發展;而另一些銀行将國内信用證等業務視爲信貸業務,而放在公司銀行部處理,由于銀行部不熟悉信用證規則、不習慣使用信用證這一産品,因而其國内信用證業務不易得到快速發展。還有一些銀行成立了交易銀行部,并将結算類業務不論是國際業務,還是國内化的業務,均放在交易銀行處理。這也能很好地适應國際業務國内化的新趨勢。
近年來,全球化和國家間的多邊合作關系不斷發生變化,銀行的國際業務也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國際大環境的影響。國際業務的國内化發展,爲銀行業務帶來了新的機會和更爲廣闊的發展空間;但同時,在國内化發展中也應更多引進國際規則和國際成熟的交易結算産品,以更好地促進交易的規範和國内市場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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