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首次!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将迎全面整合修訂 來源 :證券日報之聲 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将迎來30年來的首次全面整合修訂。 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消息,11
來源 :證券日報之聲
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将迎來30年來的首次全面整合修訂。
據中國證監會官網消息,11月26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整合涉及相關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本次整合範圍爲上市公司監管領域規範性文件及以下層級的監管法規,證監會現行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部門規章以下層級規則、滬深交易所現行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自律監管規則将歸并整合爲182件,數量壓縮60%,這是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30年來的首次全面整合修訂。
30年來首次全面整合修訂,數量壓縮60%,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11月26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就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整合涉及相關規則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就整合涉及證監會的27件規範性文件(合并後制定規則6件、修改17件、廢止4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爲2021年12月26日。
證監會表示,證監會現行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部門規章以下層級規則、滬深交易所現行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自律監管規則将歸并整合爲182件,數量壓縮60%,這是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30年來的首次全面整合修訂。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初步建立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交易所自律規則在内的一整套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随着規則數量增加和上市公司監管實踐的發展變化,優化規則體系、完善規則内容及精簡規則數量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本次法規整合,旨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監管法規的科學性、體系性、規範性,方便市場主體查找使用,助推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證監會表示,在整合思路上,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把握“搭好體系框架,避免内容大改”原則,聚焦構建科學簡明的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對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内容在整合後繼續适用。在具體方法上,注重強化持續監管與發行、再融資、并購重組、退市等業務領域的有機聯系,注重強化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規則的功能互補和滬深交易所之間市場規則的協調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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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合并監管事項相同但分散各處的規則,并修改過時、重複、矛盾之處,形成統一、明确的專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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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修改現行規則中與實踐不相适應、與新發布規則或上位法沖突的規定,并統一規範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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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歸納總結實踐中已經普遍認同的做法,提升形成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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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廢止前期出台的暫時性規定、階段性安排以及與現行規則矛盾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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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對于修訂不久或使用效果良好的部分規則,本次不修改内容,僅做編号等處理,便于市場查找使用。
證監會表示,整合後,上市公司監管法規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體系化繁爲簡。業務分類包含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購重組、監管職責四大類;在層次上,證監會層面構建基礎規則、監管指引、規則适用意見3個層次,交易所層面構建自律監管規則、自律監管指引、自律監管指南3個層次,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實現有效銜接。二是内容更爲規範合理。在“避免實體内容大修大改”的前提下,優化上下位規則關系,盡量“找平”滬深交易所規則的章節體例并維持兩所規則内容上的合理差異,技術上合并同一事項規則、修改廢止不符合實踐或存在矛盾的規則,統一文字表述和格式體例。三是數量顯著減少。整合後證監會規則94件,滬深交易所規則88件,更爲簡明、清晰、友好。
下一步,證監會将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進一步修改并在履行程序後盡快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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