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春:應盡快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整體規劃
孫明春:應盡快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整體規劃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Q1:在推動實現“30·60”目标方面,您最希望在全國“兩會”上看到哪些議題或進展?
孫明春:首先,我們都要認識到,“碳達峰”和“碳中和”是一件非常艱巨的任務,挑戰性非常高,不容易實現。
因爲中國經濟還處在中高速增長的過程中,每一份增加的GDP都是增加的碳排放。接下來中國經濟增速還将處在這一區間,這就意味着,我們需要在總體經濟活動上升的同時降低碳排放。因此,要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其實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這要求我們在碳相關技術、能源結構、能耗等方面采取更多措施,尤其是要進行大量投資。
其次,也要認識到,如果沒有一個統籌規劃并落實到位,那麽無論是要實現碳達峰還是碳中和,都是很難的。所以首先要有一定程度的規劃,然後有一定程度的強制性手段,同時利用好市場手段和行政手段。
盡管不太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内就把全國性規劃都做得清清楚楚——“碳達峰、碳中和”目标從提出到現在隻有半年時間,但至少在“兩會”期間,我希望聽到各界對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這一任務的艱巨性的認同,同時提出我們需要一個規劃,并對有關指标進行分解,分行業、分地區去落實,形成“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或者路線圖。
有了規劃以後,大家才有可能實實在在地落實到位,認真推動“碳中和”進程。
Q2:您對“30·60”總體路線圖的制定、以及從實現碳達峰再到實現碳中和的節奏設計上有何建議?哪些措施應該在今年去優先落實?
孫明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與經濟增長中的某些要求是魚與熊掌不能兼得的一件事。
我們一方面需要經濟增長,希望人民群衆生活條件改善、收入增長等等;另一方面,氣候變化對于人類社會也是真實存在的威脅,而且這個威脅正越來越近。
我們不能隻顧眼前利益,還要看得長遠。在這種情況下,有些犧牲可能不得不做,與此同時,也希望能夠盡可能減少轉型的痛苦。
因此,在制定路線圖的過程中,需要考慮到現實情況。
實際上,我們提出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從大的戰略上來講,這已經是一個很務實的思路了。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從今天開始就讓碳排放下降。實際上,未來10年碳排放還将上升,經過這10年的準備和結構調整,才有可能在2030年以後逐漸下降。
具體到實際操作上更是如此。
從現在到“碳達峰”,再到“碳中和”,都需要過程。
我們不可能在2021年或者2022年馬上對各個行業開展嚴厲的控制措施,否則實體經濟受不了。換句話說,當前階段可能更多的是做一些準備性措施,我們還得容忍碳排放繼續上升。這意味着從直接可見的指标表現來看,幾年内不見得有太明顯的變化。
具體而言:
一是做好基礎性工作,尤其是不要做一些讓後期減排更難的事情。比如,我們在上馬煤電或高碳項目時,要慎之又慎。同時,需要解決一些基礎性問題,加大低碳減碳、碳采集,碳儲藏等方面的科技投入。今後幾年,政府、投資機構、學術機構、科研機構等都可以在在這些領域加強投入。這種前期投資可能兩三年不見效果,但是一旦研究出來,就可能在後期有助于加速實現“碳中和”。
二是要開始爲能源結構轉型做準備,主要是初級能源消費方面要做大的轉變。
三是要加強全民教育,尤其是針對普通民衆,要加強關于氣候變化風險的教育,讓每一個公民都能節能減排,減少浪費,減少垃圾。
在聯合國提出的可持續發展目标裏,其中有一項就叫“負責任消費”,也就是說,“碳排放、碳中和”是全民的事情。大家要認識到,不隻是企業,實際上每個個體都是碳排放的根源,許多消費活動都會造成碳排放。減少一些消費活動,特别是浪費性的消費,包括糧食浪費等,就能減少很多碳排放。
一旦形成共識,到後期,比如3年到5年以後,再來推動“碳中和”,很多措施推起來就容易多了。
在總體節奏的把控上,應該是“前松後緊”。
前面要松一點,以“獎”爲主,做好基礎性工作,更多是主動采取一些建設性措施,包括鼓勵發展新技術,在能源結構轉型方面,要增加新能源投資等等。
到了中期,可能就要加大“罰”的力度。比如2025年以後,在碳排放控制方面,要有更爲嚴厲的指标和懲罰措施。因爲那時,我們在技術上已經更有能力去适應經濟向綠色低碳的轉型。
換句話說,至少要給企業5年的适應和轉型過渡期。實際上,“碳達峰”的目标就是給整個中國經濟10年的轉型過渡期。
Q3:您認爲國内是否應該制定每年具體的碳排放約束目标?如果需要,應如何設定?按強度還是總量?難點是什麽?今年目标定在多少比較合适?
孫明春:現在要制定具體目标可能還有一定難度。
我認爲,未來一兩年的首要工作是測量,要能夠比較準确地測量出各個行業、各個企業,各個地區的排放量。
現在一些行業内也有各種測算方法,但還是需要進行全社會的測算。首先要摸底,摸清我們的碳排放量到底有多少。現在根據不同口徑計算出的碳排放量,有的說100億噸,有的說130億噸,差異不小。
Q4:“30·60”目标提出後,一些地方出現了“碳達峰、攀高峰”的現象。您對這種現象怎麽看?這反映了什麽問題?
孫明春:地方将碳達峰變爲攀高峰,我覺得這個做法其實是不聰明的,說明其實很多人沒有真正理解碳減排要求。
并不是說現在拼命把排放量提上去,将來減起來就容易。真正的減排要求,也不是說你排的多,對你的容忍度就會更高一點。同樣一個行業,标準是一樣的。并不是現在的存量排放量比較多,将來就給你更大的額度。,而是在這個行業裏,額度是給定的。你現在多排,将來就要多減。
反過來講,還是要加強教育,加強認知,加強培訓。
金融機構可深度參與碳交易市場
Q5:金融應該如何支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金融系統如何切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孫明春:我覺得有幾點:
第一,金融機構應該提前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起到表率作用。
一方面,金融機構碳排放量本身不高。據我們測算,我國金融機構碳排放可能僅爲全國碳排放總量的千分之三或更低。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财務實力比較強。我們也做過測算,金融機構碳減排的成本應該不會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一,完全是可承受的。
實際上,國外很多金融機構都已經實現了碳中和。全球财富500強裏有130多家金融機構,其中約四五十家外資金融機構實現了碳中和,還有很多機構提出要在2030年、2035年實現碳中和。目前來看,已經實現碳中和的世界前500強裏面的金融機構,沒有一家中資金融機構。海通國際是國内第一家提出要在2025年實現碳中和的。
所以我想,其他國家金融機構都已經實現了碳中和,中國的金融機構完全也有能力實現,那麽爲什麽我們不做個表率呢?
這樣做是有其意義的。金融機構自身實現碳中和雖然隻是減少了全國碳排放的千分之三,看起來直接意義不大,但是有很重要的間接意義。
因爲經濟中有很多服務類行業,和金融機構一樣,它們的碳排放量也不高,而且财務上也有實力。比如信息行業或很多高科技企業,對它們來講,要實現碳中和其實也不難。如果金融機構帶頭,其他企業都跟上的話,實現碳減排的量就不隻是千分之幾、百分之幾了,可能會更高。
第二,金融機構可以深度參與碳交易市場,通過碳市場價格機制的變化,推動全社會的“碳中和”行動。
金融機構要實現碳中和,不可能完全不排放,最終有一些排放可能需要通過碳抵消或購買碳信用來實現,這就會增加碳交易市場的需求。
現在國内有8個地方性碳交易市場,但是交易量都很少,而且價格差異很大,與歐洲和美國相比,整體價格也比較低,其實主要原因就是沒有足夠的需求。如果金融機構能主動去購買,可以帶來更多需求,把市場搞活,推高碳交易價格。
實際上,碳價上升是給減碳企業、綠色企業的市場性補貼,有助于鼓勵企業減排,增加綠色産出;另一方面,也将增加高碳企業的成本,促使它們減少排放。
碳交易市場本身也可以是一個金融市場。除了作爲買方進入碳交易市場外,金融機構其實也可以逐漸參與進來做市,可以提供衍生品,像碳期貨、碳期權等等,還可以做碳基金,向機構投資者甚至零售投資者發行。當然,這些要等整個碳交易活躍到一定程度以後,才做得起來。
我個人認爲,碳交易未來将是一個很大的市場,需求會很多,價格也會漲。應該講,碳信用是一個好的投資産品。
除此以外,還有綠色債券、綠色貸款,ESG投資等等,這些已經在做的事情,都是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途徑。金融機構在氣候相關投融資方面有很多生意可以做,這個趨勢在全球已經很明顯。
研究“底層資産” 避免綠色泡沫
Q6:在走向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如何應對潛在的經濟增長壓力和金融風險?
孫明春: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講,主要面臨的是氣候變化帶來的間接風險,比如海平面上升、惡劣氣候變化等,可能造成很多相關公司、行業的資産減值。
碳中和目标提出後,未來對煤炭等化石能源相關行業的需求可能會大幅減少,這些行業可能面臨破産倒閉的問題,由于行業本身有風險,給它們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也面臨相當大的風險。對此,大家要做的是密切關注,未雨綢缪,提前做好準備。
從到碳達峰、再到碳中和,期間10年、30年的時間跨度,也是爲了給相關企業和金融機構、包括勞動者,以足夠的時間來轉型、消化。
Q7:近期環保型公司估值過高的問題引起關注,一些分析師擔心綠色泡沫的問題。您對此有何思考?
孫明春:過去一年,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跟新能源相關的、跟環保綠色相關的很多上市公司,股價确實漲了很多倍,有的3倍、5倍,甚至8倍、10倍的也不少。
我覺得這首先基于投資者對未來整個綠色轉型的期待,反映了市場投資者對趨勢的認同,希望提前布局。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投資者要認真區分,到底哪些是泡沫,哪些确實是有前景的,不能一概而論。
舉一個例子,比如關于什麽樣的技術是綠色技術,是不是所有的太陽能公司未來都很有前景?我覺得這也不一定。因爲我們相信,爲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這些目标,必然需要在技術上做出巨大進步和突破。在這個過程中,現有的一些綠色技術有可能會被淘汰。
太陽能在過去的十幾年裏經曆了多次技術更叠,老一代的技術雖然也貼着太陽能或新能源的标簽,但實際上它的技術并不一定可持續,有可能隻是一個階段性的技術。如果這些上市公司價格過高,未來其實不一定能夠兌現,關鍵取決于這些公司在技術方面能不能跟得上。
大家還是要做好自己的功課,通過對底層資産的認真分析,來做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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