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信用貨币鑄币稅與貨币政策财政化
王永利|信用貨币鑄币稅與貨币政策财政化
王永利
信用貨币發展已經偏離貨币總量與财富規模的變化相對應、保持貨币币值穩定的宗旨和本源,貨币政策更多地追求經濟增長與社會就業,難以保持貨币政策中性和中央銀行獨立性,貨币政策财政化、财政赤字貨币化越來越嚴重,長此以往,有可能嚴重威脅經濟社會穩定,破壞貨币的信譽,威脅貨币的生存。
鑄币稅與鑄币權
在講到貨币超發和通貨膨脹,講到美元的全球金融霸權、講到越來越多的國家實施大規模量化寬松貨币政策、講到貨币去中心、非國家化、超主權化時,一個頻繁出現的詞就是——“鑄币稅”。似乎正是因爲鑄币稅的存在,才推動國家爲追求巨額鑄币稅而不斷擴大貨币投放,引發劇烈通貨膨脹與貨币貶值,無形之中剝奪了人們合法持有貨币性資産的價值,是極其不公平、不道德的,所以,必須破除國家對鑄币權的壟斷,把鑄币權從國家(央行)手中剝奪出來。
由此,哈耶克于上世紀60年代提出并竭力推動的“貨币的非國家化”就成爲去中心貨币倡導者的聖典。2008年10月發布白皮書,2009年伊始正式推出的,高度比照黃金原理,總量與階段性新增供應量事先确定且完全内置到系統之中(所謂“編碼即規則”),需要通過系統各節點電腦計算(“挖礦”) 競争産生,防止任何人爲幹預(去中心、超主權)的網絡加密數字貨币——比特币,就成爲很多人寄予極大希望的理想貨币體系,并由此催生出以太币、萊特币等上千種網絡加密數字貨币。
在網絡加密數字貨币基礎上,又出現非國家化的、與單一法定貨币等值挂鈎的數字穩定币(如USDT、USDC、GUSD等),以及設想中的與一籃子法定貨币結構性挂鈎的超主權數字穩定币(如eSDR、DEY、Libra等)。
非國家化的各種數字貨币的湧現,又推動主權(法定)貨币的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币(CBDC)的研發熱潮。其中,中國數字人民币(eCNY)走在了各國前列。
由此,貨币理論與貨币體系似乎進入了一種“戰國時代”,人們對什麽是貨币、貨币爲什麽必然從實物貨币轉化成爲信用貨币、信用貨币的“信用”是誰的信用、信用貨币是如何投放出來并流通運行的、應該如何管控以推動信用貨币趨利避害等等基本問題,存在重大的認識分歧與理論紛争,對貨币體系創新與貨币政策實施帶來很大的影響,亟需仔細分析、準确把握。
信用貨币與國家主權
貨币是适應社會财富交換交易的需要與發展而産生和發展的。最早都是由一定社會範圍内最受追崇、流動性強,能夠劃分成不同價值檔次,品質穩定、體積較小、易于攜帶與交付的自然實物來充當,主要依托人們對充當貨币的實物本身價值的信任。
貨币的出現,反映出人們對财富、價值、價值度量等達成廣泛共識,有力地促進了交換交易與經濟社會的發展。交換交易與經濟社會的發展又不斷提高對貨币規格标準、運行效率、運行成本、安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進而推動貨币不斷改進,不同貨币在更廣泛的比較之中優勝劣汰,越來越集中到可以按照标準鑄造、品質更加穩定的金屬(主要是黃金、白銀)貨币上,在貨币材質本身的價值之外,越來越多地依賴貨币投放機構的信用以及國家法律保護(嚴厲打擊貨币假冒僞劣)。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出金屬本位制紙币,替代金屬貨币進行日常流通,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到這一階段的貨币整體上都屬于“實物貨币”。
随着财富交換交易的不斷發展,實物貨币的供應跟不上可交易财富的增長問題越來越突出,很容易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進而因物價下跌而影響生産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如何有效擴大貨币供應、防止出現嚴重的通貨緊縮成爲實物貨币體系下貨币管理的重大挑戰。
金屬本位制紙币的流通使人們逐漸認識到,貨币作爲價值尺度和交換媒介,其實并不一定必須是具有物理價值的實物,而完全可以脫離實物成爲純粹的價值單位或符号,但需要保持貨币總量與可交易财富的規模相對應,從而保持社會物價與貨币币值的基本穩定。這樣,原來充當貨币的黃金、白銀等,必須從貨币舞台中退出,回歸其社會财富的本源。貨币則需要從社會财富中退出,成爲社會财富的價值表征物。貨币徹底脫離實物價值,完全依賴于人們的信任,成爲純粹的信用貨币。
在國家主權與司法獨立的情況下,一國投放的貨币不能随便以他國的财富作爲支撐,而隻能以該國主權範圍内、法律可以保護的可交易财富作爲支撐。這樣,信用貨币就必然與國家主權與法律密切相聯,也被稱爲主權貨币或法定貨币。信用貨币對應着整個國家可交易财富的價值,代表着對這些财富的求償權,其“信用”是整個國家的信用。國家将貨币投放與管理的職責交給中央銀行,貨币不再是央行本身的信用與負債(央行不再承諾持币者可以用貨币向央行索取任何東西),也不是政府機構或财政部門本身的信用與負債。
貨币從實物貨币轉化成爲信用貨币,從依托實物價值轉化爲依托主權信用,從受制于貨币實物供應轉變爲可以根據社會需求充分供應,成爲純粹的價值尺度與交換媒介,是貨币發展的必然結果與質的升華。
由此可以明确:再設想退回到金本位制,或者探索新的“貨币之錨”(将貨币價值尺度錨定某一種或一類實物),以及推動“貨币的非國家化”,都是背離信用貨币本質、違背貨币發展方向與發展邏輯的;比照黃金原理、利用新的技術設計出總量和階段性新增量都嚴格限定,不能跟随可交易财富的增長靈活調節的比特币、以太币等去中心加密數字貨币,無論技術上有多進步,在貨币理念上都是倒退,不可能成爲真正的流通貨币,隻能是特殊的數字資産,可以進行投資,但其價格可能劇烈波動,存在很大風險,需要嚴格監管;在主權貨币存在的情況下,要打造與一籃子主權貨币結構性挂鈎的超主權世界貨币實屬空想,不可能與其挂鈎的主權貨币同時并存;現在所謂的“數字貨币”,隻能是主權(法定)貨币的數字化、智能化。
信用貨币與鑄币稅
鑄币稅通常是指鑄造金屬硬币的實際成本與硬币面值之差,或者是鑄币者出讓鑄币獲得的淨收益。這一般發生在金屬貨币的實際重量或成色低于其表面标注規格的情況下。
在廢棄金屬本位制之後,紙币的印制成本大大低于其面額價值,人們認爲這就大大增加了鑄币稅。比如,一張100美元的鈔票印刷成本也許不足一美元,卻能購買100美元的商品,其中超過99美元差價就是鑄币稅。這就會吸引國家更多地印制和投放貨币。
由于美元是國際中心貨币,美國可以用美元從全世界購買商品和服務,從而獲得更大鑄币稅。在記賬清算方式下,其他國家獲得的美元,又隻能主要存放到美國銀行或在美購買債券等,有利于壓低美元利率水平與債務成本,誘惑美國不斷擴大貨币投放、壓低美元币值,進而引發全球性通貨膨脹,甚至引發嚴重的金融或經濟危機,是非常不公平、不道德的金融霸權行爲。
以上說法廣爲流傳,似乎不容置疑,但卻經不起仔細推敲。實際上,信用貨币體系下幾乎不存在鑄币稅。
這需要從信用貨币的兩大投放渠道進行考察。
1.貨币投放機構購買價值儲備物,主要是以往曾經充當貨币的貴金屬(如黃金、白銀),或者購買主要國際貨币(外彙)等進行貨币投放,據以确定貨币币值并增強貨币信譽。
這種方式下,央行用本身幾乎沒有什麽成本的貨币(甚至可以無需印制而直接記入收款人的存款賬戶)就購買了很有價值的儲備物,似乎就實現了鑄币稅。但實際上央行的貨币儲備物是不可以随意動用的,隻有在需要抑制貨币貶值(包括彙率走低)時,央行才會主動出售儲備物回籠貨币,由此可能實現儲備物的買賣收益。嚴格講,最多這部分買賣收益才能看作是央行實現的鑄币稅。央行購買儲備物在沒有出售之前,并沒有真正實現鑄币稅收入。
2.貨币投放機構以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等方式,按照約定的還本付息等條件向社會主體借出貨币進行投放(可以直接記入借款人的存款賬戶)。這種方式将借款人引入,與貨币投放機構一道,共同對财富的價值規模進行評估,據以進行貨币投放,就能夠突破貨币供應受制于貨币儲備物供應的限制,保證貨币充分供應,并使貨币總量與财富價值相對應,促進貨币币值的基本穩定,更好地發揮貨币作爲價值尺度的功能。這成爲信用貨币投放最重要的渠道與特色。
當然,這種方式就存在借款本息可能難以收回而形成壞賬損失,即投放的貨币超出社會财富實際的價值規模形成超發的風險,需要及時識别與核銷可能的壞賬損失,強化負債償還的信用意識,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爲,對資不抵債的借款人及時實施重組或破産清理。爲此,需要将貨币投放機構區分爲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分别管理,面向社會公衆和政府的貸款與債券購買交給商業銀行辦理,中央銀行主要負責貨币現金管理以及貨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成爲銀行的銀行。
這種方式下,銀行發放貸款或購買債券,隻是增加了它的債權(資産)和相應的收益權(利息),而且這部分收益還需要扣除爲此支付的資金來源成本、債權壞賬損失和收入所得稅等,才是銀行的淨收益。但這部分淨收益屬于銀行經營性收益,不屬于财政性收入,不能再看做是鑄币稅。
在國際上,美國确實可以使用成本很低的美元向其他國家購買貨真價實的商品,但這部分美元會體現爲美國的對外負債,而不是鑄币稅收入。從出售商品的一方看,這是一種銷售收入,而不是納稅支出,其獲得的美元還可以在國際上購買新的商品或進行投資。
可見,信用貨币體系下,并不像人們直觀印象的那樣,存在巨大的鑄币稅。相反,鑄币稅實際上很少!
貨币政策财政化
在貨币轉化成爲信用貨币後,爲保持貨币總量與财富規模的變化相對應,維持貨币币值穩定,就需要加強全社會物價總水平的監控并據以調節貨币投放。由此就形成了包括物價指數構成與調整、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變化目标确定和監控、物價指數變化超出目标的調節工具與具體實施等在内的貨币政策體系。
理論上,貨币政策目标就是維持貨币币值穩定,保持貨币政策中性,并因此需要保持中央銀行獨立性,避免政府對貨币投放的行政幹預。
但由于社會财富種類繁多、分布極廣,而且大量處于流通和再加工過程之中,要全面準确地掌握全社會物價整體變化情況極其困難,所以實踐中隻能選取部分與人們生活生存密切相關的最終消費品作爲樣本,按照其影響程度賦予不同的系數,形成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近似地反映社會物價及貨币币值的變化,據以進行貨币投放和總量調節。
由于CPI并不是社會物價總指數,其變化不僅受到貨币總量與财富規模對應關系的變化影響,而且受到金融市場越來越多地分流貨币,以及其本身供求關系變化等很多因素的影響,就使貨币政策調控變得越來越複雜。
由于信用貨币是建立在整個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的,受到國家主權和法律保護,而不再是央行自身的信用或負債,是國家将貨币管理的特權交給中央銀行,貨币政策與财政政策一樣,都成爲國家宏觀調控的政策工具,所以很難脫離國家意志保持貨币政策中性和中央銀行獨立性。執政黨爲赢得民心,維護執政地位,往往更願意刺激投資消費與經濟增長,保持充分就業和社會穩定,因而會不斷降低利率、擴大貨币投放,壓低貨币币值,将社會财富更多地從貨币性資産持有方轉移給願意擴大負債增加投資和消費的群體,使貨币政策越來越發揮出調整财富分配的财政功能。直觀看這會對持有貨币性資産的群體不公平,并且會因通貨膨脹而加大底層社會群體的生活困難,但卻是刺激經濟發展、維持社會穩定所需要的。隻要能通過财政轉移支付擴大社會就業,增強社會最低生活保障,避免引發社會動亂,通過貨币政策實現社會财富重新分配要比直接增加稅費收繳容易的多。
當然,由于社會的投資消費和貨币需求很大程度上是順周期的,越是經濟發展向好,投資回報率提高,就越容易增加社會貨币需求,擴大投資和消費。如果不加以适當調節,很容易推動投資發展走過頭,造成産能過剩、需求不足,最終使經濟陷入低迷甚至引發經濟金融與社會危機。此時國家宏觀政策自然的選擇還是加大刺激或救市力度,進一步降低利率、實施減稅讓利。最後,越來越多的國家就步入零利率、負利率困境,不得不實施越來越大規模的量化寬松貨币政策,甚至不得不實施财政赤字貨币化,現代貨币理論(MMT)因此成爲越來越多國家貨币政策的真實寫照與理論總結。這在很多曾經參與全球化高速發展,産能超出本國需求,但國際競争力又轉弱,需求嚴重不足,特别是貨币大量流入國際金融市場的國家,這種狀況就更加突出。
現在,信用貨币發展已經偏離貨币總量與财富規模的變化相對應、保持貨币币值穩定的宗旨和本源,貨币政策更多地追求經濟增長與社會就業,難以保持貨币政策中性和中央銀行獨立性,貨币政策财政化、财政赤字貨币化越來越嚴重,長此以往,有可能嚴重威脅經濟社會穩定,破壞貨币的信譽,威脅貨币的生存。
因此,真正需要高度關注的,不是貨币鑄币稅,而是如何把控貨币政策财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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