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中西部首个QDLP试点 获批额度50亿美元
重庆启动中西部首个QDLP试点 获批额度50亿美元
来源 :稳泰基金WTFUND、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重庆成为中国中西部首个QDLP试点城市,相关试点办法出台
《试点办法》显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外投资试点(简称QDLP试点),是指由获得试点资格及对外投资额度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募集资金,试点基金以募集资金开展对外投资。QDLP试点涉及3个试点主体,分别是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基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均需满足《试点办法》相关规定。
01|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准入条件
1、法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自然人:属于自然人的,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02|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需满足条件
1、机构经营行为规范;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至少有2名具备相应境外资产投资管理经验且5年内无不良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机构或者其股东、股东的关联实体有从事投资管理业务、金融业务的资格,或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良好投资管理业绩等。
03| 试点基金对外投资范围
1、境外非上市企业股权和债权;
2、境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债券;
3、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
4、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
5、境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
6、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领域。
第一步:申请主体向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相关单位共同审核后,由市金融监管局出具同意开展试点、给予试点额度的书面意见;
第二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取得获准试点书面意见后,应凭获准试点书面意见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尽快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在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
第四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
第五步:试点基金开展对外投资,办理资金汇出入。
重庆QDLP试点的特点
准入门槛低: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及试点基金设立门槛、单个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单只基金最低投资限额等准入要求进一步放宽。如: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试点基金无最低出资限额要求,单个境内有限合伙人对单只基金最低投资门槛为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投资范围广:试点基金对外投资范围,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股权和债权、境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等,涵盖了证券市场、大宗商品、REITs以及未上市企业等,既有二级市场也有一级市场,资金投向进一步拓宽。
额度管理灵活: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在其设立的各试点基金之间灵活调剂单只基金对外投资额度,各单只试点基金对外投资额度之和不超过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获批额度即可。对外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可循环使用。
投资币种多元:在传统使用外币对外投资基础上,将跨境人民币纳入试点范畴,试点基金可使用QDLP额度直接以人民币资金对外投资。
重庆作为首个非沿海区域的QDLP试点城市,意味着成渝地区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得到增强,争取到重点领域的金融改革先行先试。
QDLP在重庆落地,对重庆而言,能提升市内金融机构的吸纳能力,吸引境外专业基金公司、高端资本管理人才入驻,释放西部金融中心、内陆开放高地政策辐射和资金集聚效应。
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来说,拓宽了本地区境内投资者“走出去”的渠道与投资范围,有效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使得成渝地区在金融服务业发展方面能紧随其他三个经济圈,构建起服务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