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走向“真净值”
银行理财走向“真净值”
来源 :全方高财、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近日发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对资管产品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对资管产品的估值规则将形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银行理财产品。
当前,我国资管产品规模大、种类多、社会影响面广,发行和监管主体不一。2018年4月发布的资管新规,对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统一规范,但适用资管新规的资管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可以推迟至2022年1月1日。
这意味着,不少处于过渡期的资管产品虽然遵循了监管规则,但是还未完全适用相关会计准则。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为迎合传统稳健型投资者的需求,很多银行理财类产品中的现金管理类以及一些封闭式产品所投资的资产以摊余成本法估值。这一做法有助于维持理财产品表面上的净值稳定,但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变化对产品净值波动的影响,风险情况无法反映到产品净值变化中,被市场称为“假净值”或“伪净值”。
至今年底,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理财净值化走过了转型期,更需要体现“真净值”,过渡期内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一些产品,未来必将面临向市值法估值的转变。
《规定》将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程直接推进了一步。《规定》第二至第五部分主要结合资管产品业务活动的特点,针对实务中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投资等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规定》在“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部分明确,“资产管理产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必须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市场人士认为,上述会计准则一旦实施,最大影响在于一些银行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或将从摊余成本法切换至市值法。此前过渡期内的半年以上定开产品不能再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所有ABS、私募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优先股今后都不能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货币基金和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也会受约束。《规定》明确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将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规定》的起草说明中,财政部表示,研究制定《规定》有利于落实资管新规,助力资管产品净值化转型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解决资管产品面临的具体会计问题,指导新金融工具等准则实施;有利于统一各类资管产品的会计实务,提升资管产品的会计信息质量。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基金经理在市场上以90元的价格买入一个票面价值为100元的债券,这当中就获得了10块钱的收益,如果该债券是60天后到期的话,那么就将10块钱除以60天,将收益摊销到每一天中,当然真实计算公式没有这么简单,这里面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债券在持有期间价格跌到85块钱,按照市值定价的话基金其实已经亏损,但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表面上看并没有亏损,只是跟公允价值出现了比较大的偏离,所以需要影子定价来辅助,影子定价是由基金行业协会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工作小组来进行,他们每天估算市场公允收益率,然后计算各中债券的影子价格,最后根据影子定价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特别是负偏离比较大的时候。
这一套估值体系实际已经运行了10多年的时间,也是国际市场通用的方法,并从目前情况看,摊余成本法和影子定价法这两种估值方法估出来的基金净值差异并没有那么大,也没有频繁出现负偏离的情况,所以应该承认这套体系是有效的。
但是严格来看,资管新规的条款跟现行的货币基金的估值体系有比较明显的差距。按照新规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具体两个方面:第一是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会计准则,并且净值需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并披露审计结果。第二是鼓励使用市价来进行估值,但并非强制,一些封闭式产品,如果所投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或者投资金融资产不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也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
这个条款主要针对的其实是预期收益型产品,所以现在银行的开放式理财产品可能就不能以摊余成本来计量,走市值估价这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内在要求。
如果严格执行这个条款的话,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可能需要证监会进行调整,但是在原有的估值体系有效,且规模接近8万亿的情况下,并不那么好处理的,当然未来公募基金市场也会出现市价法的货币产品,易方达基金公司就已经上报了这种产品,去年证监会也规定了货币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50%时,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总体来说新规对银行理财的影响远远大于货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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