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開展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正式印發
廣東省開展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正式印發
來源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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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注冊資本應不低于人民币1000萬元或等值外币,出資方式僅限于貨币 -
試點基金認繳出資金額/初始募集規模應不低于人民币3000萬元或等值外币,出資方式僅限于貨币形式 -
試點基金的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要求: -
淨資産不低于人民币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
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曆,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自然人:金融淨資産不低于人民币300萬元且金融資産不低于人民币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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