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正式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正式實施
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爲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統籌各方共同推進深圳綠色金融發展,深圳市政府成立綠色金融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金融副市長擔任組長,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與深圳人行任副組長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作爲成員單位。市地方金融局正在籌建的深圳綠色金融協會(深圳綠金協)與深圳經濟特區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深圳綠金委)形成“兩位一體”運作機制,在深圳綠金委加強政策引導的同時,通過深圳綠金協加強行業自律,形成綠色金融發展合力。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與深圳人行、深圳銀保監局研究聯合推出指導意見,加強深圳市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與深圳人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共同指導深圳經濟特區金融學會舉辦2020年度深圳綠色金融優秀案例評選活動;與深圳人行共同指導深圳綠金協于近期舉辦深圳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培訓,切實加強綠色金融專業能力建設。
《綠金條例》的實施有充分的市場和機構基礎。深圳綠色貸款餘額占比較大。截至2020年末,深圳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貸款餘額近3500億元,同比增長16.8%,占各項貸款餘額5.1%。而且,部分金融機構已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委員會的調研發現,樣本中過半數金融機構已開展公開環境信息披露。
深圳金融機構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興業銀行作爲國内首家赤道銀行、綠色金融領域的先行者,轄内分行已建立适應綠色金融發展的組織架構和内部管理制度,積極參與深圳市綠色金融專營體系的建設試點,未來将以《綠金條例》爲指導,以金融創新爲基準,持續推動綠色産業發展。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分行也積極踐行《綠金條例》,發揮專家銀行優勢,參與推動深圳市綠色金融協會的成立,并将通過綠金協會擴大綠色金融服務半徑,大力支持深圳低碳循環經濟走向全國,助力綠色産業輻射外溢發展。
下一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将進一步發揮政策引領作用,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中央駐深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做好對深圳綠金協的政策指導,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合行動,完善《綠金條例》配套細則,優化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完善綠色金融标準,建設綠色金融發展基礎設施;加強綠色金融人才培養,補齊綠色金融中介組織發展短闆,營造深圳綠色金融發展良好生态;不斷總結綠色金融發展“深圳經驗”,爲粵港澳大灣區、國内、國際綠色金融發展提供經驗。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