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海南自貿港金融政策
【解讀】海南自貿港金融政策
來源 :交通銀行
《意見》發布意義重大
01.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關于支持重點區域發展的相關要求。
“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支撐體系。加快海南自貿港建設,是深入實施區域重大戰略的重要一環,在促進形成國内國際大循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四五”規劃綱要對此專門作了布局,明确提出,要以貨物貿易“零關稅”、服務貿易“既準入又準營”爲方向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同時要初步建立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是建立健全自貿港政策和制度體系的應有之義和重要組成部分。
02.制定金融支持重點區域發展專項舉措的統籌部署。
“十三五”以來,國家相繼發布了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海南自貿港建設等重大區域發展的規劃方案。方案發布後,與之相适配的專項金融支持舉措也随之出台。比如,2020年2月和5月,國家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相繼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既從支持金融機構設立、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支持實體經濟和民生需求等共性方面提出了支持舉措,也結合各區域的自身特征謀劃了定制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相關區域發展。本次《意見》的發布,延續了金融支持區域發展的政策部署思路。
03.滿足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需要的重要舉措。
從目前現狀看,無論是作爲金融産業,還是作爲金融服務業,海南的金融發展能級亟待提升,特别是與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高定位相比,還存在諸多增長空間。以一組數據爲例,“十三五”期間海南的新增社融規模僅高于青海、甯夏和西藏,新增社融規模占全國新增社融規模的比例僅爲0.44%;“十三五”期間海南的本外币存貸款增長率爲32.14%,低于全國平均增長率20.8個百分點。不僅如此,“十三五”期間海南的本外币存貸款規模占全國本外币存貸款規模的比例由2016年初的0.57%下降到了2020 年底的0.49%。《意見》立足海南自貿港實體經濟和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和需要,提出了務實管用的政策舉措,預計将對“十四五”時期海南自貿港建設發揮關鍵支撐作用。
自貿港金融發展彰顯五大亮點
01.緻力于實現更高水平的跨境投融資自由化便利化。
《意見》中有7條直接與此相關,包括推動貨物、服務以及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允許海南自貿港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适當提高非金融企業跨境融資上限、探索開展跨境資産管理業務試點、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等具體舉措。這些舉措既涉及企業跨境投融資,又涉及個人跨境交易。特别是在拓寬個人跨境交易方面具有先行先試意義。
02.自貿港有望成爲深化銀行間外彙市場開放的重要試驗田。
《意見》提出,支持符合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彙業務試點。事實上,早在2019年,外彙局官網便發布了《積極開展證券公司結售彙業務試點 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彙業務健康發展》的公告,但當時僅針對幾家特定的證券公司。此次在自貿港提出這一政策,在新時期更具深刻内涵和重要意義。
03.緻力于推動形成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優勢互補的良好格局。
在支持發展間接融資方面,《意見》提出了支持引進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設立分行、研究農村信用社改革等措施。在支持發展直接融資方面,《意見》明确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南企業首發上市、支持海南企業并購重組、支持海南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支持海南相關基金發展。據統計,截至2020年末,海南的境内上市公司有32家;2021年3月,海南首家科創闆上市公司登陸上交所。而與此同時,2020年海南的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大幅增加,同比增長接近50%,高科技企業數量的快速增加,進一步增強了市場的直接融資訴求。
04.加快推進海南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
《意見》除了提出支持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支持外資機構在海南依法合規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設立銀行業準入事項快速通道等通用性舉措外,還特别提出将深化海南與港澳地區保險市場的合作,這将成爲自貿港和大灣區聯動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此外,《意見》還允許試點銀行分行開展離岸銀行業務,這對于已經取得離岸銀行業務資格的中資商業銀行來說是重大利好。
05.緻力于爲自貿港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需求提供更高水準的産品及服務創新。
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方面,《意見》既針對自貿港拟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現代農業等産業提出了金融支持舉措,也結合自貿港具有自身發展特色的文化、體育等提出發展特色金融業态。在支持民生需求方面,《意見》重點圍繞居民和非居民兩大類主體提出了服務舉措。比如,《意見》提出将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作,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加快提升自貿港金融發展能級的建議
01.結合《意見》中的各項任務舉措制定推進分工表和路線圖。
《意見》主要提出了未來自貿港建設的方向性舉措,相關措施的具體細節尚需要予以明确,建議結合自貿港總體方案和“十四五”相關規劃予以細化,分階段、分重點推動落實。
02.加快自貿港與其他重點區域金融業發展的深度聯動。
特别是在推進過程中,要積極與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粵港澳大灣區等加強對标,既引進其他重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及共性舉措,也把自身發展過程中的獨特探索複制推廣至其他區域,實現機遇共享、互利共赢。
03.加快推進軟硬件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一方面,以金融科技蓬勃發展爲契機,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5G等新興技術布局應用,爲推進金融科技創新業務試點提供硬件支撐。另一方面,加快涵蓋傳統和新興、大中小微企業主體的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補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短闆,助推自貿港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
04.全面做好風險管理。
金融開放的前提是要注重防範金融風險。要進一步加強風險壓力測試,針對企業及居民跨境投資、非居民境内投融資等設定不同的測試場景,争取實現業務創新和風險防範的最大平衡。同時,要加快金融與破産專業審判機構設立,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更爲良好的金融發展和開放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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