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亞洲與臺港澳地區
中國
· 5月26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生態環境部陸續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部門規章,發佈《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相關技術規範,印發相關市場管理規則,並組織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配額核定等工作。
·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5月25日消息,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任務,實現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2年預期目標。
· 5月8日,深圳大鵬新區近日召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21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推出全國首個《海洋碳匯核算指南》。據瞭解,大鵬新區於2019年率先開展覆蓋轄區海域的海洋碳匯核算研究,目前已完成《2018年深圳市大鵬新區海洋碳匯核算報告》。
· 5月20日召開的第五屆世界智能大會的平行論壇城市能源革命高峰論壇上,全國首個“碳達峰、碳中和”產業聯盟──天津市“碳達峰、碳中和”產業聯盟正式成立。
新加坡
· 2021年6月15日,新加坡交易所 (SGX) 宣佈與納斯達克合作並加入納斯達克可持續債券網路,使亞太地區的債券發行人能夠通過納斯達克可持續債券網路向全球投資者展示他們的綠色、社會和可持續 (GSS) 債券。
西亞非洲
阿聯酋
· 作為石油輸出國組織第三大產油國的阿聯酋正全面佈局氫能產業,積極推進能源轉型。5月20日,阿布扎比清潔能源公司馬斯達爾宣佈將在阿布扎比開發一個“綠氫”示範專案,重點研發氫燃料電池以及氫燃料在航空業的應用。
歐亞
俄羅斯· 5月28日,俄羅斯總統普京於4月下旬發表年度國情諮文時強調,俄羅斯會直面氣候變化這一挑戰,並尋求合理且實際的減排方案。一個月之後,俄羅斯首部氣候法案已經過了初審,其中將引入碳交易、碳抵消機制。
歐洲
· 歐盟委員會5月17日出臺一項新方案,旨在推動歐盟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這份方案,歐盟推動海洋經濟發展的主要措施將包括:開發海上可再生能源、減少海洋運輸碳排放,實現碳中和及零污染目標;轉向迴圈經濟減少污染;保護生物多樣性;在沿海發展綠色基礎設施,保護海岸線;確保海產品的可持續生產;加強海洋空間管理,促進可持續利用海洋環境方面的合作等。
德國
· 2021年5月13日,德國聯邦內閣通過了更加嚴格的《氣候保護法》,確定新的排放目標,爭取在2045年提前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並計畫實施應急方案。該法案還需經過德國聯邦議院和參議院的討論批准。根據新的氣候目標,到2030年,德國應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較1990年水準減少65%,高於原先設定的55%。與此同時,德國需在2045年實現碳中和,即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比原計畫提前5年
英國
· 2021年6月17日,英國央行發佈了第二份年度氣候披露報告。該報告闡述了英國央行在其整個業務中管理氣候變化風險的方法。報告特別涵蓋:
- 英國央行的氣候變化戰略;
- 圍繞其氣候相關工作的治理結構和流程;
- 以及在其實體和財務運營中衡量和管理與氣候相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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