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報告-銀行業
此頁面是在英國退出歐盟之前制作的。英國現已進入過渡期,該過渡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結束,在此期間,歐盟法律将繼續适用。我們将在以後适當的時候更新此頁面,以反映過渡期結束時适用的法律和法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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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房屋互助協會和投資公司
信用社
最新更新
2020年9月4日:我們發布了與所有PRA授權的公司有關的政策聲明20/20“對CP3 / 20“臨時咨詢文件”第2至7章的回應”。對于銀行業,這包括對以下内容的修正:
- 監督聲明(SS)24/15“ PRA監督流動性和資金風險的方法”;
- SS34 / 15“完成監管報告指南”;
- 在PRA101模闆,該分行申報表 和驗證,以及爲完成PRA110模闆的說明;
- PRA規則手冊的法規報告部分;和
- PRA規則手冊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制度”申請表和“高級管理人員制度”的申請和通知部分(自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開始生效)。
高級管理人員制度的變更從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開始生效。所有其他更新将于2020年9月4日星期五生效。
2020年8月4日:我們發布了政策聲明(PS)19/20“金融服務補償計劃–臨時高餘額覆蓋擴展”。PS更新了以下内容:
- PRA規則手冊中的存款人保護部分;和
- 更新的政策聲明(SoP)“存款擔保計劃”。
規則更改和更新的SoP将于2020年8月6日星期四生效。THBs的承保期将從2021年2月1日星期一恢複至六個月。
2020年7月31日:要求PRA作爲主管機構發布有關規則和指南,選項和酌處權,監管審查和評估流程(SREP)以及彙總統計數據的信息,同時将信息提交給歐洲銀行管理局( EBA),符合指令2013/36 / EU(CRD IV)第143條和委員會實施法規650/2014。2020年7月31日,我們發布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統計數據彙總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銀行監管披露頁面。
2020年7月28日:我們向英國銀行和房屋互助協會(由PRA指定的全球性或其他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機構或由其控制,并持有超過500億英鎊的零售存款)發布了“ PRA就EBA關于根據應對Covid-19疫情所采取措施的報告和披露指南發表的聲明 ”,在我們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發表的聲明以及随後于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發布的最新聲明之後,制定了歐洲銀行業管理局披露要求的實施方式。披露模闆與此聲明一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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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監管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公司查詢團隊:
電話:020 3461 7000
電子郵件: PRA.FirmEnquiries@bankofengland.co.uk
有關GABRIEL的技術問題該系統由金融行爲監管局(FCA)處理。遇到系統問題的公司應首先緻電0300 500 0597與FCA聯系中心聯系。
與金融行爲監管局合作
我們與金融行爲監管局(FCA)合作,以确保雙重監管公司的監管報告流程是有效的。我們希望确保僅要求公司提交一次數據集,并且爲了幫助實現這一目标,我們将在适當的時候共享數據。我們還将在必要時共享未經雙重監管的公司的數據,以确保我們每個人都對市場有完整的了解。
FCA和英格蘭銀行之間的諒解備忘錄(行使其審慎的監管職能)闡明了我們将如何合作。
- FCA與英格蘭銀行之間的諒解備忘錄(行使其審慎監管職能)(PDF)
- 諒解備忘錄使我們有義務就定期收集的數據/表格的更改,包括使用共享數據定義的使用,進行相互協商;以及數據系統的管理,以實現高效共享。
FCA繼續收集PRA公司的許多監管數據。這包括通過FCA的GABRIEL報告 系統,公司控制人的提交和緊密鏈接報告以及公司常設數據的變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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