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前海合作區迎來最高“護法”!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支援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和《關於支援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兩個意見”),旨在為前海合作區改革開放和橫琴合作區深度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務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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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5日、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推進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是黨中央從戰略和全域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豐富“一國兩制”偉大實踐、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戰略部署。
《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提出主要目標: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改革創新,在“一國兩制”制度下推進與澳門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積極參與橫琴合作區條例制定,提升內地與澳門司法交流合作水準。努力營造橫琴合作區安全穩定、透明有序、互利共贏的法治環境,全力推進新時代珠海經濟特區“二次創業”,為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提出主要目標:推進與港澳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充分利用港澳在法治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和資源,提升深港法治交流合作水準。支持在前海合作區高標準建設深港國際法務區,率先開展試點、打造創新樣本,助推其成為具有高度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試點和示範,提升其在“雙區”建設中的樞紐地位。扎實推進制度改革創新,推動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準,增強審判工作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法治示範功能。為前海合作區2025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2035年達到世界一流營商環境打下堅實的法治基礎。
兩個意見堅持全面準確把握黨中央戰略意圖,嚴格遵循中央頂層設計,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結合兩個合作區的戰略定位、功能作用和發展方向,在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粵港澳司法交流協作等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上進行了回應。
兩個意見對於在兩個合作區完善域外法查明適用機制、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式、增進粵港澳司法交流與協作等方面制定了具體舉措。
兩個意見還根據中央兩個方案各自的側重點以及兩個合作區的特點因地制宜,出臺了一些符合地方發展需要的舉措,如在前海合作區推進粵港澳研究平臺建設、優化國際商事審判組織體系、支持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等,在橫琴合作區強化拓展橫琴法院職能作用、便利澳門居民工作就業等。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以兩個意見的出臺為契機,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元,堅持系統觀念,加強統籌協調、一體推進,找准工作結合點、切入點,不斷提高司法服務保障的針對性、實效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肩負起推動兩個合作區建設的使命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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