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並非最重要,制裁才是
中美貿易摩擦緊張的時候,銀行間國際業務圈子討論過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被踢出SWIFT體系,那麼我們該怎麼辦?”,當時一些大的銀行還認真做過預案。也被同業問過:“我國如果被踢出SWIFT,作為一家商業銀行能有什麼預案,應該怎麼應對?”
當時回答說:“作為一家(非大型頭部)商業銀行,沒法應對,所以其實不用預案。”也確實相信我們不會被踢出,因為我國的經濟體量太大了。朋友斷交,傷害從來都是相互的,我們之所以不會被踢出,一方面是事情沒到那個份上,另一方面更是因為如果踢出我們,系統內的其他人員也將大受傷害。現在大家看到,真的有一個大國被踢出了SWIFT,那麼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部應該怎麼辦?首先要明白以下兩點:一、SWIFT是一個資訊交換系統首先,SWIFT只是一個資訊交換系統,其實現在我們通過微信就可以找到世界上任何一個朋友了,資訊交換系統多的是,EMAIL也可以啊,電傳也可以,從這個角度來說,SWIFT作為一個資訊交換系統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以將SWIFT比喻成一個郵電局,但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SWIFT是一個特別安全的郵電局。這一點之所以特別重要,是因為SWIFT上面發送的都是金融資訊(FIN messages),金融資訊關乎的是大額外幣資金的結算或清算,所以需要絕對安全。另外,這個系統的資料量特別大,比如2021年,SWIFT上的金融資訊每天發送量高達4200萬條,所以也需要絕對安全,可以說,如果SWIFT這個資訊系統崩了,那麼世界金融秩序立馬就亂了。從接入的成員來看,位於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1000家機構,基本都是銀行、證券及其他大型企業,只有他們才有資格接入,這樣差不多可以理解成從物理上這套系統就是在銀行間獨立存在的,這樣會更加安全,不像無所不在的互聯網,因為人人可以接入,經常被黑。而且這套資訊系統發送的資訊也是特定的,SWIFT的FIN message只有大約9類不同的Type:銀行國際業務人員常用的如1字頭的報文多和匯款有關,比如MT103就代表帶頭寸匯款;2字頭的報文和資金頭頭寸有關,比如MT202代表頭寸;而7字頭的報文則和國際信用證相關,如MT707就是個信用證修改的報文,商業銀行國際部的人員大多做過這些報文的發報員,筆者也是。綜上所述,SWIFT雖然很高大上,但說到底,它就是一個資訊交換系統,類似一個郵局。如果被郵局踢出來,不提供服務了,當然有影響,畢竟郵局的服務網路最廣,但其實還可以找順豐啊,或者找三通一達或者其他快遞公司啊;比如,類似SWIFT系統這樣的,俄羅斯也有建立SPFS,我們還有CIPS系統。
二、影響最大的是制裁制裁內容廣泛,包括外交制裁和經濟制裁等,經濟制裁現在已成為最重要的制裁工具,而金融制裁更是經濟制裁的核心。
金融制裁是針對制裁對象的金融需求作出限制,可以針對國家和政府,社會組織、金融機構、企業、自然人甚至軍隊等,金融制裁下,被制裁對象的資金流將被凍結。
制裁可以來自不同的主體,所以有聯合國的制裁,也有歐盟制裁,但影響力最大、實際執行力最強的無疑是美國施加的制裁。聯合國制裁《聯合國憲章》規定: “聯合國會員同意依憲章之規定接受並履行安全理事會之決議”,安理會可以採取行動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其中國際制裁就是重要的手段。其制裁辦法包括一系列可供選擇的不涉及使用武力的強制措施。安理會制裁包括全面經濟和貿易制裁,以及一些更為具體的定向措施,如武器禁運、旅行禁令以及金融或商品方面的限制等。一國不能以雙邊條約( 如雙邊投資協定) 來抗衡聯合國安理會制裁決議的效力。雖然各國對聯合國制裁物件存在一定的認可差異,聯合國制裁執行在實踐中也並不總是很有效,但體面的國家一般還是都會遵守聯合國的制裁。美國的制裁和代表了多數國家共同意志的聯合國制裁不同,美國的制裁則毫無疑問體現的是美國的政治意圖和戰略需要,由於其在經濟、金融及科技方面的實力,在實際的國際金融業務中,美國制裁在全球覆蓋度廣,難以回避。美國的制裁體系有相對複雜的設計,最基本的邏輯體現在“初級制裁”和“次級制裁”的安排上。初級制裁是對美國人提要求(美國對美國人當然是有權做出要求的),其不能開展和制裁物件的經濟活動,而這些經濟活動內容包含了所涉交易具有美國因素,如涉及美元資金轉移活動或涉及受美國法律管轄的貨物、軟體、技術等。這個“美國人”(US Persons)的定義比字面要更加寬泛,嚴格來講,除了是指受美國法律管轄的自然人或組織之外,還包括:(a) 任何美國公民或居民,不論其身處何處;(b) 位於美國境內的人或組織;(c) 根據美國法律或州立法註冊於美國的公司或位於美國領土、領地、地區的公司;(d) 由上述(a)或(c)項所述的自然人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公司、合夥企業、組織,不論其位於何處或在何處開展業務。(注意這個不論位於何處的定語,在此定義下制裁的覆蓋面就大了)。讓美國制裁更具有打擊力度的是“次級制裁”,即對非美國人(non-US Persons)也提出要求,不得和被制裁物件有經濟活動,也就是說,通過次級制裁,美國把其制裁的要求極大地擴大化了,擴大到了即使和美國沒有連接點的第三國個人或實體。
如果說初級制裁運用的是屬地管轄原則和屬人管轄原則,並且通過延展對人和對物管轄權而實施了“長臂管轄”;那次級制裁則更是運用了域外管轄原則。目前美國已經發佈了對俄羅斯的制裁:1. 對俄兩家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及其附屬機構、俄主權債券市場和5 名與俄政府有關聯的個人及其親屬實行經濟制裁,禁止這些企業向歐洲和美國的投資者融資;2. 禁止美國個人和企業在二級市場投資俄政府機構發售的債券;3. 制裁俄央行、俄聯邦國家財富基金和俄財政部。
對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講,如果違反美國的制裁,後果將是遭受巨額罰款、被禁止使用美元清算系統、或銀行本身直接被列為金融制裁物件,因而匯款資金被凍結,以及會被限制金融機構高管入境美國、對金融機構高管實施凍結資產、禁止金融交易等。
三、結論:踢出SWIFT,還是被制裁影響更嚴重?
毫無疑問,上述兩者影響都很嚴重!
但是,就算SWIFT還是對俄羅斯全部開放,在已經頒佈制裁的情況下,全球其他國家的商業銀行還敢用SWIFT系統處理與制裁不符的業務嗎?答案恐怕是NO。假設SPFS或CIPS已經無比強大,在SWIFT對俄羅斯關閉的情況下完全能在技術上取而代之,在已經有制裁頒佈的情況下,銀行能通過SPFS或CIPS來處理與制裁不符的業務嗎?答案恐怕也是NO。SWIFT是郵電局,SANCTION是警察局;郵電局沒了還能走其他快遞,員警雖然有好壞,但畢竟執法權還在他手裡。所以,SWIFT、CIPS並非最重要,制裁才是;清算技術並非最重要,實力才是。放棄幻想,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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