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珠海成为具备QDLP审批权限的地级市
珠海在推进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方面
优势有哪些?
在改革开放40年来,珠海也积累了相当可观的物质财富和制度优势。2021年珠海市的存款余额突破万亿元,金融资产规模达到了1.5万亿元,个人财富累积增长明显,高净值客户群体规模可观。珠海在财富的积累方面为QDLP的试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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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想要了解更多政策信息,
小编已经将政策要点梳理好了,
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省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广州、珠海市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参照建立市(区)联席会议,珠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试点日常工作。
02
简化申请流程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受理辖内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申请材料,分别会同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审核,与省联席会议充分沟通,决定是否给予试点资格和额度;对审核通过并获得额度的企业,报省联席会议备案后向申请人出具同意开展试点、给予试点额度的书面文件。
03
优化申请条件
明确提出对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主要投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要求。联席会议对申报机构专业程度、投资履历、海外投资策略和拟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等进行综合评估,审慎核定试点资格和额度。
具体条件包括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备至少1名5年以上以及2名3年以上境外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持牌金融机构或其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或上一会计年度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基金管理企业。要求试点基金认缴出资金额/初始募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等。
04
明确投资者准入门槛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要求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单只试点基金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机构投资者、境内自然人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标准: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金融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明确下列投资者可视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投资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05
明确投资范围,规范投资行为
试点基金境外投资范围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权;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领域。
同时,规范试点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外汇登记、购付汇及对外投资等行为,并明确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等的信息披露义务和信息数据上报要求。
06
加强试点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构建省市协作监管合力,对试点企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事前规范资格评审流程,择优选取经营合规、风控能力强的企业参与试点。事中加强日常监管,借助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做好对试点基金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事后强化对风险的处置化解,对违规企业视情况予以限期改正、暂停试点业务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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