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金控牌照出爐!
日前,人民銀行批准了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籌)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許可。這意味著首批兩張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正式落地,兩家金融控股公司今後將在資本充足率、杠杆水準、關聯交易等方面接受全面、持續、穿透監管。
權威人士表示,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於推動非金融企業有效隔離金融與實業,防範風險交叉傳染,實現金融股權集中統一管理,促進規範可持續發展。
實質控制多類金融機構的非金融企業依法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納入監管,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補齊金融監管短板的重要舉措。2020年9月13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准入決定》),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金控辦法》)。根據《准入決定》和《金控辦法》,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市場准入管理。
《金控辦法》將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一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二是實質控制兩類或兩類以上金融機構;三是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或受託管理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或者按照宏觀審慎監管要求認為需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根據人民銀行前期的公告,人民銀行已經受理了5家企業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分別是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輪船有限公司持股100%)、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
對於本次批設的兩家金融控股公司,相關人士以中信集團為例指出,中信集團旗下既有金融機構,如中信銀行、中信證券、中信信託等,也有實業公司。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把集團下的金融企業股權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有助於有效隔離金融和實業,能夠防範金融和實業的風險交叉傳染,促進企業規範可持續的發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批設的兩家金控公司,分別屬於兩種模式。其中,中信屬於“小金控”模式,為在集團下新設金融控股公司,即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籌),未來中信集團所持有的金融機構的股權會劃轉到這裡來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大金控”模式適用于企業集團金融資產占集團並表總資產的85%以上的,北京金控則屬於“大金控”模式。
目前人民銀行受理了5家企業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請,現在批設了兩家。據悉,另外3家還在根據程式進行審批。除此之外,也在穩妥有序推動其他符合的企業來申設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方面,人民銀行表示,將遵循宏觀審慎管理理念,以並表為基礎,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全面、持續、穿透監管,推動其保持資本充足,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風險隔離,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升服務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能力,助力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