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監管部門將取消融資類信託
此次《信託業務分類徵求意見稿》改革規劃中,並不包含融資類信託。近日,部分信託公司已經收到監管部門下發《關於調整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檔對信託業務即將迎來改革進行了清晰規劃。與之前監管傳遞出消息一致,信託業務將被劃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其中,對資產管理信託項詳細分為:固定收益類產管理信託、權益類資產管理信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管理信託與混合類資產管理信託等四大類;資產服務信託也分為:行政管理受託服務信託、資產證券化受託服務信託、風險處置受託服務信託和財富管理受託服務信託四大類類,且這四項分類下仍各有詳細分類。檔顯示,信託公司應對各項存續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業務整改計畫。對於基於信託關係開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對於其他不符合分類要求的信託業務,在資產管理信託項下單設待整改信託業務一類,將相關業務歸入此類別,按照業務特點有序實施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託業務分類徵求意見稿》改革規劃中,並不包含融資類信託。融資類信託是指將受託資金(或資產)以融資(如貸款、融資租賃等)的方式借給資金(或資產)需求方。與投資類信託產生股權關係不同,融資類信託產生的是債權關係。投資人熟知的房地產信託、政信類信託都屬於融資類信託。融資類業務本來就不符合信託的本源定位,只是我國特定時期的產物,近年來一直處於被壓縮狀態。本次下發《徵求意見稿》直接取消了融資類信託,亦是在信託圈內人的意料之中。此前,兩會期間銀保監會信託部主任賴秀福曾表示:融資類信託,在將來新的分類裡,恐怕就不會出現了;其同時指出,當然並不是說沒有融資的功能了,信託融資少量還是會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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