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首個“元宇宙10條”出臺
4月6日,廣州市黃埔區正式發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元宇宙創新發展辦法》(以下簡稱“元宇宙10條”)。該政策是粵港澳大灣區首個元宇宙專項扶持政策,聚焦數位孿生、人機交互、AR/VR/MR(虛擬實境/增強現實/混合現實)等多個領域,將推動元宇宙相關技術、管理、商業模式的產業化與規模化應用,培育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廣東省早前已明確提出,全省將發展數字經濟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緊密連接,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在此背景下,工業基礎實力雄厚、科技創新蓬勃的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率先出臺元宇宙相關扶持政策,將在新一輪科技變革和產業變革中先人一步,同時也將為全省元宇宙領域產業發展提供試點經驗和引領示範。
“三個五百萬”培育新賽道
“未來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將瞄準元宇宙技術中具有突破性和顛覆性的數位技術及核心設備作為發展主賽道,支持元宇宙賦能傳統產業。”黃埔區副區長、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局長徐丹在發佈會上表示,根據“元宇宙10條”,將從建設具有黃埔特色的元宇宙標誌性場景、元宇宙關鍵共性技術與通用能力的價值創新與公共服務平臺、特定研究方向的元宇宙相關項目等三個層面進行獎勵,最高補貼分別達500萬元。
徐丹指出,接下來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將重點引進和培育一批掌握元宇宙關鍵技術及應用的領軍企業,對元宇宙專精特新企業入駐本區認定的“專精特新產業園”,最高將給予100萬元租房補貼、500萬元購置辦公用房補貼,爭取在5年內培育10-15家工信部元宇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據悉,作為廣州實體經濟主戰場、科技創新主引擎,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推動元宇宙相關技術與實體經濟緊密融合擁有優勢。該區2021年規上工業總產值達8771億元,目前已落戶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頂級節點(廣州),全區重點工業企業關鍵工序數控化率86%,打造了明珞、香雪製藥、瑞松等24個工信部示範專案,占全省37%。近年來,區內企業已率先將數位孿生等元宇宙核心技術應用到工業數位化轉型中。
作為中國積體電路第三極的核心承載區,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同時擁有比較完善的元宇宙生態產業鏈,全區產業規模基礎已超千億級。目前,該區與中科院自動化所共建廣東人工智慧與先進計算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湧天在區內牽頭建設廣州市大灣區虛擬實境研究院,2021年12月大灣區首個元宇宙研究院也在黃埔落地。
黃埔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楊紅連介紹,該區正在謀劃建設“元宇宙大廈”,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全鏈條孵化育成體系,為落戶的元宇宙企業提供一條龍孵化服務。
探索元宇宙引才平臺
黃埔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人才工作局局長鐘文輝介紹,“元宇宙10條”出臺後,人才政策將快速跟進。政策設“加大人才引流”條目,分層、分類對人才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購房補貼,同時將區領軍人才工程覆蓋到元宇宙等相關產業。
同時,堅持“內培”“外引”雙向發力保障人才資源充足。人才培育方面,現有的一批人才自主培育平臺,每年可培育輸送近4000名專業型人才;人才引進方面,探索元宇宙引才平臺,分領域分行業匹配對接人才,為區內企業解決引才難題。
黃埔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副局長楊洋表示,目前廣州人工智慧與數字經濟試驗區(魚珠片區)正在加緊建設,未來該區元宇宙產業發展將與原有片區形成有機融合,在空間佈局上落實錯位規劃,在產業發展上落實鏈式聯動。
據悉,廣東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納米科技創新研究院子彌實驗室位於魚珠片區,如今正在加速推進元宇宙底層數位技術及產業化。這裡將是未來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元宇宙產業發展的引擎之一。“子彌實驗室在元宇宙領域開展了一些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未來我們將充分利用‘元宇宙10條’的有利契機,加快元宇宙技術平臺搭建並參與生態建設,打造元宇宙未來產業與人才集聚高地。”廣納院子彌實驗室執行副主任、廣州黃埔元宇宙研究院執行副院長胡顯剛表示。
據悉,國內元宇宙頭部企業已經逐步將資源向黃埔聚攏。佳都科技集團副總裁趙輝表示,今年將在黃埔區佈局元宇宙相關版塊,並在此規劃“一院兩鏈三創新四平臺”的全新產業結構。目前該區元宇宙產業鏈相關企業超過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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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元宇宙創新發展辦法
第一條為大力促進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增強現實/虛擬實境/混合現實(AR/VR/MR)等元宇宙技術變革與應用創新,貫徹落實《“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檔精神,推動元宇宙相關技術、管理、商業模式的產業化與規模化應用,培育工業元宇宙、數位虛擬人、數位藝術品交易等新業態和新模式,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註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託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開展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增強現實/虛擬實境/混合現實等元宇宙領域具有突破性與顛覆性數位技術研發並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
第三條【推動創新集聚】培育並引進一批擁有數位孿生、腦機介面、增強現實/虛擬實境/混合現實等元宇宙關鍵技術,可面向產業發展、社會治理、民生服務等各方面提供元宇宙相關技術服務的軟硬體或平臺型領軍企業。元宇宙相關專精特新企業入駐本區認定的“專精特新”產業園,租用辦公用房、生產用房且自用的,按照區專精特新政策,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對購置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購房價格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鼓勵園區內元宇宙相關企業向“專精特新”、“高精尖”方向發展。按照區專精特新政策,對獲得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廣東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扶持。(責任單位: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第四條【支援技術引領】鼓勵企業及機構加強元宇宙相關技術的研發及標準制定。對元宇宙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實行“揭榜掛帥”,支持區內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聯合攻關解決元宇宙領域“卡脖子”技術問題。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對成功攻克的專案按該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支持不超過10個項目。按照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且當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的元宇宙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研發費用增長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支援企業或機構參與國內外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等元宇宙相關標準研製,對主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修訂的企業或機構,按照區品質強區政策給予扶持,單個標準最高資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第五條【鼓勵應用示範】鼓勵企業推動元宇宙技術與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深度融合,探索工業元宇宙、數位嶺南風情、數位創意、數位文旅、數位藝術品交易、人才交流等具有黃埔特色的元宇宙標誌性場景。按照區信創政策,擇優遴選應用示範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鼓勵企業圍繞黃埔產業基礎部署元宇宙創新鏈,圍繞元宇宙創新鏈佈局數字經濟產業鏈,帶動產業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重點聚焦人機交互、數位孿生、腦機介面、數位虛擬零部件等元宇宙核心技術的融合應用與集成創新,打造面向三維網際空間、數位虛擬人、數位孿生工廠等元宇宙關鍵共性技術與通用能力的價值創新與公共服務平臺。按照區“新基建”政策,擇優遴選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按其平臺建設投入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與國家及省、市聯動支援具有發展前景、導向意義和創新性的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增強現實/虛擬實境/混合現實等元宇宙相關項目。按照區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獲得國家、省、市扶持的,分別按扶持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商務局)
第六條【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支援建設區域型以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等為核心的元宇宙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全區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開展智慧財產權資訊檢索、品牌指導、諮詢、培訓、預警監測、運營等公共服務。按照區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政策,對於新建的區域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經區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認定,按建設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區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每年對公共服務平臺工作進行考核,通過年度考核的,每個公共服務平臺支援50萬元。(責任單位:區智慧財產權局)
鼓勵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營造元宇宙產業發展良好生態。按照區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政策,支援元宇宙領域小微企業委託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託管,按實際發生託管費用的50%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扶持1萬元、最多扶持3年。(責任單位:區智慧財產權局)
第七條【加大人才引流】實施院士引領、領軍帶動、骨幹支撐工程,加強與大院大所合作,集聚一批元宇宙相關的高端人才專案,推動技術突破,搶佔數位經濟發展制高點。按照區領軍人才政策,對元宇宙領域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創業資助與直接股權投資扶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著力引進國際國內頂尖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AR/VR/MR等元宇宙相關人才及團隊,構建多層次人才梯隊,形成元宇宙人才雁陣格局。按照區黃埔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購房補貼;對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法人單位年度所得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收入獎勵。(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第八條【深化交流合作】鼓勵主辦數字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AR/VR/MR等元宇宙相關的重大交流活動。按照區IAB政策,對主辦高水準、高層次的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學術交流等活動,經認定,按實際舉辦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給予1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第九條【創新基金支持】鼓勵設立元宇宙產業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為數位孿生、人機交互、腦機介面等元宇宙相關企業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後增值等多層次服務,打造元宇宙應用創新與產業發展集聚區。(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第十條對帶動性強、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重點專案,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區專精特新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進一步支援專精特新企業高品質發展辦法》(穗埔工信規字〔2021〕5號);“區人才自由港政策”指《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試行)》(穗埔組通〔2021〕26號);“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4號);“區品質強區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品質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19〕17號);“區信創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資訊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7號);“區“新基建”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區先進製造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號);“區現代服務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2號);“區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扶持和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21〕14號);“區領軍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穗埔科規字〔2021〕4號);“區黃埔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區IAB政策”指《加快IAB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穗開管辦〔2017〕77號)。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專案、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裡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本辦法所引用的本區行政規範性檔,如因修改或重新制定被替代的,應當適用修改或者重新制定後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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