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穀發佈“創投十條”:資本落戶最高獎勵2000萬
近日,東湖高新區出臺《關於打造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簡稱“創投十條”),圍繞集聚風投創投資本與人才、優化風投創投行業管理、營造一流風投創投生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將光谷打造成為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加速創新資源與創投資源融合發展,為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的光穀科創大走廊建設提供資本保障。
政策綜合力度中部第一全國首創並購重組獎勵
“創投十條”聚焦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環節,加大支持力度,力求在未來五年具備全國競爭力,促進創投資本持續集聚光穀。
例如,創投公司落戶獎勵高達20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最高500萬元;基金管理公司募資滿2億元即可獲得募資獎勵(多檔基金可累計計算),獎勵金額上不封頂;機構投資光穀企業,每年最高可獲獎勵1000萬元;基金從專案退出,按照總收益5%予以獎勵等。
“創投十條”在國內率先提出並購重組獎勵,風投創投機構所投資企業被東湖高新區企業並購的,對機構每年可給予500萬元並購重組獎勵。另外,機構投資將投資的外地企業引進光穀的,也可享受每年500萬元的招商獎勵。
中部首提持股平臺獎勵加強創投人才支持
為支持企業高品質發展,光穀“創投十條”首提持股平臺獎勵,對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設立員工持股平臺的,按照員工持股平臺總收益的10%給予獎勵。
光谷充分利用自貿區改革創新政策優勢,對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海南自貿港等地區國內最強人才政策力度,對從事風投創投的高端人才給予獎勵。對一般創投人才,按照年薪6%給予獎勵,對創投從業者考取CFA等相關職業證書予以獎勵。
發揮國企創投主導作用創投引導基金擴容至100億元
支持光穀國有企業實施更加有效的管理人員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積極開展風投創投業務。將創投引導基金總規模擴大至100億元,2022年首期出資20億元,提高對單只子基金出資上限至1億元,放寬返投認定標準,增加讓利機制,優先支持對本地投資貢獻大的投資機構和深耕細分行業的專業機構,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引導設立規模超500億元的創投子基金,覆蓋近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目前東湖高新區已集聚私募基金管理人181家,占全省44%,管理的基金淨值規模約1100億元,占全省近50%。“十四五”期間,東湖高新區將全力優化股權投資生態,建設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將光谷打造成為創投界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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