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 全球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標準制定及英國氣候披露要求更新
导语 ·
2022年5月18日,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發佈了自其成立以來的工作進展報告,概述了建立全面的全球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基準所需的必要措施。
2022年6月16日,英國財務報告委員會(FRC)更新了戰略報告指南,反映英國新增的氣候有關披露規定。
全球可持續報告標準制定
2022年5月18日,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發佈了自其成立以來的工作進展報告。ISSB成立於2021年11月,其成立目的是制定全球可持續報告標準,為金融市場提供有關公司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風險和機會的資訊。
報告概述了建立全面的全球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基準所需的必要舉措,包括與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等重要國際組織緊密合作,加強與司法機關和市場參與者的聯繫以推動標準制定。
ISSB的全球基準為減少現有的和進一步分散化的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要求提供了獨特機會。基準的廣泛使用將降低數據編制費用,並為數據用戶提升資料可用性。這一全球基準基於、納入並保護了現有的以投資者為重點的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的遺產,包括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TCFD)、氣候資訊披露標準委員會(CDSB)、可持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制定的標準、綜合報告和世界經濟論壇的指標。
ISSB的目標是在2022年底前完成必要的機構和技術標準制定工作,以確立全球基準的核心要素。
英國財務報告委員會更新戰略報告指南,
反映氣候有關披露要求
2022年6月16日,英國財務報告委員會(FRC)更新了戰略報告指南。此次修訂的背景是英國新增了一些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大型私人企業和有限責任合夥(LLP)自2022年4月6日或之後開始的財年起,在所有年報中透露氣候有關的財務資訊。
具體改動主要包括:
在2022年4月6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將非財務資訊報表的名稱更改為非財務及可持續資訊報表(non-financial and sustainability information statement ,簡稱NFSI報表)。
新增第7C條,規定NFSI報表中氣候相關的財務披露適用於:
(i)擁有超過500名員工的公共利益實體(PIE);以及
(ii)某些非PIE的實體:包括擁有超過500名員工的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上市公司、高營業額的公司和擁有超過500名員工且營業額超過5億英鎊的LLP。
調整第7A和7B條規定的範圍,以分別針對以下實體規定戰略報告內容要素:
(i)非PIE實體,以及員工人數少於500名的PIE(除氣候相關財務披露要素以外);
(ii)擁有超過500名員工的PIE。
增加附錄IV(a)總結適用於LLP的《2006年公司法》戰略報告披露要求,以及附錄IV(b)總結《2006年公司法》及其有關規定下對於大型有限責任合夥的能源及碳報告披露要求。·
修改公共利益實體的定義與現有立法保持一致(有關公共利益實體定義請參考:公司治理 | 英國政府回應審計和公司治理改革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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