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意見發佈!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2019年11月,北京外匯管理部在京正式實施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2020年2月,將試點業務範圍擴大至服務貿易外匯收支。近期,為進一步提升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推動北京地區試點工作擴容增效,北京外匯管理部對試點方案進行了完善併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關於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
試點銀行為本行試點企業實施以下便利化措施:
(一)優化單證審核。銀行按照“瞭解客戶”“瞭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為試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對於資金性質不明確的業務,銀行應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單證。對於單筆等值 5 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外匯支出可事後核驗《服務貿易等專案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二)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業務免於事前登記。單筆等值 5 萬美元以上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 180 天(不含)以上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回的退匯業務,可在銀行直接辦理,免於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三)貨物貿易對外付匯時免於辦理進口報關單核驗手續。銀行能確認試點企業貨物貿易付匯業務真實合法的,可免於辦理進口報關電子資訊核驗手續。
(四)服務貿易項下非關聯關係的境內外機構間發生的代墊或分攤、或超 12 個月的代墊或分攤業務,由試點銀行審核真實性、合理性後辦理。
(五)經北京外匯管理部備案的其他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措施。
試點銀行可在備案方案範圍內對本行推薦的試點企業實施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措施,也可按現行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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