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銀”促發展!青島“海洋15條”細則正式落地實施
打好海洋特色牌,青島正加快邁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日前,青島對外發佈《貫徹落實青島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系統闡明了“海洋15條”適用政策範圍、申報條件等內容,對現代漁業、航運服務業、高端船舶與海工裝備、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產業倍增計畫、成長性海洋企業評選等領域的政策提出了明確的申報方法和兌現流程。
《實施細則》是全國第一部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綜合性產業政策的配套細則。檔的出臺,進一步豐富了青島市海洋經濟政策體系,標誌著“海洋15條”正式進入落地實施階段。
政策从无到有
今年,青島把“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作為未來五年重點打造的“六個城市”之一進行安排部署,將海洋發展擺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從時間的刻度來說,青島對海洋城市的定位以及出臺的一系列海洋政策都是空前的。“海洋15條”、《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關於加快打造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強國建設的意見》三大檔,構成了青島建設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的三大政策支撐體系,而《實施細則》作為重要的配套檔,讓青島經略海洋更具操作性與可執行性,彰顯了青島落實中央“強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帶動形成一批現代海洋城市”最新定位、打好海洋特色牌的戰略與決心。
如果把時間再拉長,《實施細則》的意義就會更明顯。近年來,青島除《關於支持“藍色藥庫”開發計畫的實施意見》外,未出臺任何海洋產業扶持政策。“海洋15條”是青島以及全國第一部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綜合性產業政策,《實施細則》是全國第一部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綜合性產業政策的配套細則。兩個檔的制定,借鑒了先進城市的經驗,但在全國範圍內具有領先性和開創性。
“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圍繞水產種業、航運服務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海洋新能源產業等海洋產業,依據青島海洋產業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制約,都進行了精准支持,標注起青島海洋經濟發展特別是海洋產業未來著力的方向。
以青島傳統優勢產業漁業為例,近年來,近海養殖空間的逐步壓縮,已經成為制約青島漁業產業發展的最關鍵因素。面對困境,青島未來如何發展?“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給出答案:水產種業、遠洋漁業、深遠海養殖業。《實施細則》明晰,對主導或自主選育的水產新品種(配套系)通過國家審定的青島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青島企業建設並經國家批准的遠洋漁業基地,在中央財政給予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每個最高3000萬元補助;對青島企業投資並在青島建設的桁架類大型養殖裝備(包圍水體5萬立方米以上),最高補助1000萬元。對大型養殖工船(載重5000噸以上),最高補助1500萬元。
可以看出,在受到養殖空間不足帶來的負面影響時,青島正通過政策引導,向漁業產業鏈的最高端水產種業發展,同時積極拓展養殖、捕撈區域,從淺海向近海、深遠海方向發展。可以預見,如果系列舉措落實落細,將不斷提高漁業產業附加值,並帶動海水養殖裝備業發展,塑造青島現代漁業新名片。
资源从有到优
海洋科研機構雲集,海洋人才薈萃,是青島海洋發展的巨大優勢。從青島海洋經濟整體發展來看,青島近年來生產規模不斷增加,穩居國內第三。不過,青島海洋企業“小、散、弱”的問題依舊突出,船舶海工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水準仍然較低。如何培育壯大一批海洋龍頭領軍企業,提升海洋企業的整體品質和水準,以及如何不斷吸引涉海資源在青島彙聚,進一步推動海洋產業補鏈、強鏈、延鏈,是青島海洋發展面臨的一大課題。
從這個角度來說,“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的出臺恰逢其時。當前,我國各沿海城市都在加快培育壯大涉海市場主體,高度重視招引海洋創新資源,但並非所有沿海城市都已經出臺了完備的政策進行引導支撐。對於青島而言,“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是兩步先行棋,為激發海洋企業家幹事創業熱情、彙聚全國更多優質海洋創新資源增加了優勢。
例如,青島對在本地新建造的深海油氣開發裝備及其核心工藝裝置、高技術船舶(液化天然氣運輸船舶、大型豪華郵輪),單個專案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青島船舶海工裝備和海洋探測、觀測、監測裝備的關鍵核心配套設備新建專案,最高補助1000萬元。同時明確,凡是青島年海洋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涉海企業3年內實現海洋營收倍增的,將給予企業經營者獎勵,獎勵額度為海洋營業收入產生的年實際地方貢獻最高增長額度的20%。這些舉措,必將帶動青島海工裝備業等領域企業加快創新創造、轉型升級。
同時,青島也從“補齊短板”的角度真金白銀鼓勵“引進來”,對青島新引進的高端船舶海工設計機構給予貢獻獎勵,推動更多高端船舶海工設計機構落戶青島,提升船舶海工的研發設計能力,提升產業鏈附加值。
讓海洋特色更加鮮明,推動現代海洋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全面提升,青島還立足海洋科創優勢,進一步加強科創平臺建設、人才招引集聚。例如,“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支持涉海科技成果轉化及協同創新平臺建設,對首次獲評省級現代海洋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引進的海洋領域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產業高層次人才,按照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給付年度薪酬總額的30%給予獎勵,連續獎勵3年。
海洋城市的競爭,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資源要素的數量與結構。在“海洋15條”和《實施細則》的加持下,在更多更強的海洋企業、更高能級的海洋平臺、更多且專的海洋人才支撐下,青島將進一步凝聚起經略海洋的合力,全面增強向海圖強的發展後勁。
來源:青島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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