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發布三項綠色領域立法草案
歐委會官網4月5日消息:當日,歐委會發布三項綠色領域立法草案,分別就控制工業排放、削減含氟溫室氣體及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提出新要求。
一、《工業排放指令》修訂草案。草案修訂內容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修改許可證或設定新的許可條件時,成員國當局需使用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目前大約80%許可證堅持採用法律允許最低值。二是歐盟預防和控制工業排放框架將更具前瞻性和創新性,包括建立工業轉型和排放創新中心。三是將覆蓋範圍擴大至更多畜牧業和工業活動。此前,指令覆蓋歐盟約50000個工業設施(約30000家大型工業廠房和約20000家大型家禽和養豬場)。上述設施排放約50%硫氧化物、重金屬和其他有害物質,分別佔溫室氣體和氮氧化物及顆粒物排放量40%和30%。修訂後,所有擁有超過150個牲畜單位(LSU)的牛、豬和家禽農場都將納入該指令範圍,共計達18.5萬個。此舉將增加集約化養牛場、養豬場和家禽場覆蓋率,佔歐盟最大牲畜場總數13%。此外,草案新納入1500至1900個工業設施。四是更加註重能源、水和資源效率及再利用,促進工業過程中使用更安全、毒性更小或無毒化學品。五是在可能的情況下,確保減污降碳技術同時進行,利用技術和投資協同效應,實現最佳健康和環境成果。
二、《含氟溫室氣體法律》修訂草案。含氟氣體目前佔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5%。草案將通過削減含氟溫室氣體排放,使歐盟在2030年前減少約400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當量,2050年額外減排3.1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為此,提案將收緊氫氟碳化合物(HFC)配額制度,2015至2050年間將進入歐盟市場的新HFC潛在氣候影響降低98%。引入新的限制措施,確保含氟氣體僅用於無合適替代品的新設備。此外,將加強對非法含氟氣體及設備貿易的執法與處罰。
三、《消耗臭氧層物質法規》修訂草案。針對已合法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產品引入新措施,希至2050年減排1.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和3.2萬噸臭氧消耗潛能值(ODP)排放。草案要求,建築物翻新或拆除時,應從絕緣泡沫中回收或銷毀ODS,以實現大部分額外減排。此外,歐盟當局將加強執法和監督,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銷售ODS的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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