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紅綠燈|兩部門部署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嚴查鋰電產業上下游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正當競爭等行為
11月18日,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佈關於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要及時瞭解本地鋰電製造及一階材料(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等)、二階材料(電池級碳酸鋰、氫氧化鋰等)產業發展情況,按照“十四五”製造業系列規劃和《關於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實事求是制定本地區鋰電產業發展政策。指導鋰電企業結合實際和產業趨勢合理制定發展目標,在關鍵材料供應穩定、研發創新投入充足、配套資金適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時因需適度擴大生產規模,優化產業區域佈局,避免低水準同質化發展和惡性競爭,建立創新引領、技術優先、公平競爭、有序擴張的發展格局。
通知指出,為保障鋰電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做好鋰離子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工作,明確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堅持科學謀劃,推進鋰電產業有序佈局;加強供需對接,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強化監測預警,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高質量鋰電產品供給;優化管理服務,營造產業發展良好環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查處鋰電產業上下游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一、堅持科學謀劃,推進鋰電產業有序佈局
二、加強供需對接,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三、強化監測預警,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四、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高質量鋰電產品供給
五、優化管理服務,營造產業發展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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