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國保險十大新聞
01
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保险业养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事 件】
2022年2月,國務院發佈《“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其中36處提及“保險”,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的保險業助推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工作任務。
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2022年,保險業養老產品供給能力大幅提升,積極助力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政策層面,2022年2月,銀保監會發佈《關於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同時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與試點;11月,銀保監會發佈《關於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6家保險公司的7款專屬養老保險產品成為首批上線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12月,銀保監會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4家養老保險公司在10個省(市)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另外,2022年11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商業保險研究分會正式成立,旨在為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
【點 評】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王緒瑾人口老齡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總趨勢,解決養老難題是一項重大國家戰略問題。
不同國家有不同特點,我國人口老齡化基本特點為:一是養老規模大、比率高。2021年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0056萬人,占總人口的14.2%;二是速度快。老年人口占比從2000年的6.96%上升至2021年的14.2%僅經歷了21年;三是商業養老保險相對滯後,第三支柱在養老保險中占比不到1%;四是未富先老,基本養老保障雖逐步理順,但差距較大。因此,解決養老保障問題是一個緊迫且綜合的戰略性問題。
我國政府多次提出構建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構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尤其是2022年以來,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得到高度重視,國務院發佈《“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提到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內容,明確了保險業助推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要求、目標和任務。
為進一步滿足人民養老保障需求,2022年,銀保監會先後發佈《關於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關於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全國推廣到7款專屬養老保險產品試點,這些政策極大地豐富了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供給,完善了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進而有效地豐富了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減輕了基本養老的壓力,提升了人民的養老保險水準。
事實上,黨和政府一直重視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強調社會保障體系在人民生活安全和社會運行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2022年11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商業保險研究分會的成立適逢其時,旨在為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為有效構架第三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提供理論支援,從而推動我國商業保險的穩健發展。我國已從大國保險邁入保險大國,構築社會保障體系第三層次的發展,將更有效促進我國從保險大國跨入保險強國。
02
应对灾害事故发挥重建作用
保险业完善灾害事故制度建设
【事 件】
2022年,保險業在“3.21”東航MU5735航空飛行器事故、四川雅安地震、瀘定6.8級地震等重大災害事故的恢復重建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保險專業優勢進一步發揮。2022年2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提出強化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範、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多管道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大力發展巨災保險;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豐富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品種。
保險業應對重大災害事故的制度短板不斷補齊。2022年11月,銀保監會印發《財產保險災害事故分級處置辦法》,將財產保險災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質、損失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3個等級,對應Ⅰ級、Ⅱ級、Ⅲ級回應,分別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統籌啟動回應、開展應對處置並適時終止回應,同時,明確各級災害事故的統籌應對主體和工作措施。
【點 評】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院長助理王國軍
03
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保险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事 件】
面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帶來的挑戰,2022年,保險業進一步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豐富產品供給、提高保障覆蓋面,多措並舉助企紓困,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
2022年,保險業正式實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服務實體經濟取得積極成效。截至二季度末,為科技領域多提供風險保障21億元;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實現保費約22億元;節約最低資本約27億元,可支援保險公司為“三農”多提供風險保障約4200億元;可支援保險公司為我國出口和海外投資多提供風險保障約2400億元。
政策方面,2022年4月,銀保監會發佈《關於金融支援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鼓勵保險公司針對貨車司機、快遞員等特殊崗位工作人群特點,開發意外傷害保險等產品;積極發展貨物運輸保險、道路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等財險業務。6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企業等金融服務的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增加保險產品供給、提高保險覆蓋面、做好外貿金融服務、鼓勵延期收取保費。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兩次倡議全行業行動起來,確保有關金融紓困政策落地。
【點 評】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
實體經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著力點,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是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
保險服務實體經濟的可行路徑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通過對供給側三大產業的風險保障來促進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和服務業的生產,促進實體經濟增長。第二,通過對需求側居民和企業的風險保障來促進消費、投資和出口,促進實體經濟增長。第三,通過責任保險等參與社會管理,促進有品質的實體經濟增長。第四,通過提供長期資金和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增長。
2022年,針對經濟運行的堵點,保險業多措並舉助企紓困,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其一,針對疫情特殊形勢,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業、貨運物流和困難行業企業發展。其二,支援新型城鎮化,服務全面鄉村振興。銀保監會發佈了《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關於2022年銀行業保險業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通知》等檔。其三,支援公路交通和製造業高品質發展,助力製造強國和交通強國建設。銀保監會發佈了《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公路交通高品質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製造業高品質發展的通知》,從多領域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還通過2022年1月新實施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從償付能力角度引導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規則Ⅱ允許按90%的比例計量專業科技保險公司的保險風險最低資本、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長壽風險最低資本、農險業務的保險風險最低資本、政策性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的保險風險最低資本,允許按90%的比例計量保險公司投資的綠色債券最低資本。這些政策可以讓相關保險公司釋放更多資本,用以支持科技保險、養老保險、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發展,並支持保險公司投資綠色債券,由此促進保險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04
农险保费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
全面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事 件】
截至2022年9月末,我國農業保險保費規模達1059億元,同比增長26.7%,保費規模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繼續保持全球第一。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已實現三大主糧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13個糧食主產省份826個產糧大縣全覆蓋。
為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在鄉村振興中的積極作用,2022年4月,銀保監會發佈《關於2022年銀行業保險業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增強保險服務鄉村振興功能作用。
為進一步規範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2022年2月,銀保監會發佈《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更加突出以服務“三農”為中心,新增森林保險作為調整物件,進一步明確投保資訊內容和要求等,結合近年來農業保險最新發展趨勢,增加線上化、科技賦能、資訊安全等有關條款。
【點 評】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院長助理王國軍
05
监管部门规范人身险产品信息披露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 件】
2022年,銀保監會在1月、11月兩次通報了人身險產品典型問題。人身險產品設計存在保險責任範圍不合理、現金價值計算不合理的問題,產品條款表述存在不嚴謹、不合理的問題,產品費率方面存在厘定不合理、缺乏定價基礎的問題。
2022年2月,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佈了《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2022版)》,涉及產品條款、產品責任設計、產品費率厘定及精算假設、產品報送管理四項內容。
為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22年11月,銀保監會發佈《人身保險產品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明確了保險公司為產品資訊披露的主體,保險公司保險銷售人員、保險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正確使用產品資訊披露材料;明確了保險產品在售前、售中、售後全過程的資訊披露內容。
【點 評】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王緒瑾
保險產品資訊披露是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的一個重要方面,人身險產品資訊披露則是經營人身險產品的保險公司資訊披露保險的重要內容。規範人身險產品資訊披露行為,不僅促進保險公司合規經營、穩定人身險市場,更涉及到減少銷售誤導和保險糾紛、提高消費透明度,切實保護的合法權益。
我國自1982年恢復人身險業務以來,人身險保費收入得到了快速發展,從1980年的0.16億元增加到2021年的33635.88億元。在人身險業務發展過程中,保險立法和監管規章不斷規範。從大方面而言,1995年頒佈保險法,2010年實施並於2018年修訂《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其後監管規章和規範性檔進一步細化,《人身保險產品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則是規範人身險產品資訊披露的一項重要規章。
2022年11月,銀保監會發佈《人身保險產品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是人身險產品資訊披露監管規範的一個標誌性檔。檔共6章31條,一是明確了其目的、披露範圍和原則;二是明確了保險公司為產品資訊披露主體,保險公司保險銷售人員、保險仲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應正確使用產品資訊披露材料,資訊披露物件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並規定了披露管道;三是明確了保險產品在售前、售中、售後全過程的資訊披露內容以及服務特殊人群的資訊披露要求;四是明確了保險公司應完善內部產品資訊披露管理機制等披露管理;五是明確了產品資訊披露主體的法律責任。而在實務中,保險產品費率表和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現金價值全表首次作為產品資訊披露材料主動公開,這也促進了保險經營的規範。
如同整個保險業務發展,我國人身險業務發展正處於向高品質發展的轉型期。進一步規範人身險產品資訊披露行為,將通過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提升整體國民保險意識,提升保險業的公信力和國際競爭力,促進人身險業務規範、穩健地實現高品質發展,有效發揮人身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第三層次功能,為社會經濟更好服務。
06
绿色保险定义首获明确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事件】
2022年,保險業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持續構建,引導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發展的支持。
6月,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迴圈經濟的支援,防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11月,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首次明確了綠色保險的定義,是指保險業在環境資源保護與社會治理、綠色產業運行和綠色生活消費等方面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援等經濟行為的統稱。
【點 評】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
生態文明建設是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內容,走綠色發展道路是新發展階段的必然選擇。作為市場主體管理風險的重要方法和國家治理經濟社會的重要工具,保險在綠色發展中能發揮重要作用。
綠色發展要求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綠水青山”。對此,在承保活動中,保險機構可分析和承擔客戶的環境風險,進行風險“減量”管理以及改善政府對生態脆弱群體的幫扶效率;在投資活動中,可基於項目的環境友好程度而增減投資。綠色發展要求有效節能降碳,應對氣候變化。保險可以承保各類綠色技術研發和使用中的風險,並加大對清潔低碳能源建設等可持續發展項目的投資,特別是提供中長期資金。在“雙碳”目標提出後,保險機構將加強考慮“碳”因數,保險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有了更大的發揮空間。
2022年6月印發的《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具有系統性和引領性,對綠色保險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其一,提出了公司治理的一系列要求。促進保險機構明確董事會或理事會、高管、專門委員會、綠色金融工作負責人等的職責,推動綠色發展理念落到實處,並成為保險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的現實參照。其二,將綠色相關風險融入到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通過定量或定性指標對保險機構進行風險提示,既促進綠色發展成為保險機構的內生選項,也促進保險機構審慎經營和行穩致遠。其三,重視市場機制,強化了資訊披露原則,提出了多項倡議做法。對標國際前沿實踐,讓保險機構結合自身的稟賦、能力和價值追求,自發地走綠色發展道路。其四,從環境因素(E)出發,關注了社會因素(S),進一步延伸到治理因素(G),即採納了ESG理念和體系。雖然“G”甚至“S”超出了“綠色”的本義,但是,採納ESG理念能助力保險機構和保險業進行國際交流和跨界合作。
2022年11月發佈的《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從綠色發展目標出發,對綠色保險做出了定義,明確了綠色保險活動的範圍,構築了綠色保險各項整體性工作的基礎,促進綠色理念深入到各級各領域的保險從業者。傳統上,除環境風險之外,“綠色”並不是影響投保主體各類風險的重要因數,也不是全球保險機構承保時採集和分析的重要資訊。因此,《通知》探索建立的統計體系,既讓中國保險業的綠色實踐建立在詳實的資料資料的基礎上,也是對全球綠色保險活動的重要貢獻。
07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实施
引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化运作
【事 件】
【點 評】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負責人朱俊生
08
建立分级销售规则
保险销售规范工作持续推进
【事 件】
2022年9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2022年第5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防範保險銷售誤導行為。
作為保險消費者投訴最為集中的領域,2022年,保險銷售行為規範工作持續推進。7月,銀保監會就《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包含保險銷售前、銷售中、銷售後行為管理以及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需要承擔的公眾教育和資訊安全保護義務等。11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佈《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與銷售能力資質對應的分級銷售授權規則。根據保險產品的複雜程度,將銷售能力資質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二、三等級僅為保險產品銷售能力資質,第四等級為保險產品及相關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能力資質,全面提升銷售人員專業素質和職業技能水準。
【點 評】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
09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
持续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
【事 件】
【點 評】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
10
保险业布局医疗健康领域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事 件】
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提出增加新型健康保險產品供給,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管理式醫療試點,搭建高水準公立醫院及其特需醫療部分與保險機構的對接平臺等。
2022年,為持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保險機構在醫療健康領域佈局力度明顯加大、步伐加快。
在2022年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新十條”後,保險機構憑藉在醫療健康領域的資源優勢,積極提供相關服務及説明,中國平安旗下平安健康升級上線免費新冠諮詢專區,“新十條”發佈次日,諮詢專區訪問量較前一日激增137%;泰康保險旗下泰康溢彩公益基金會向北京市西城區1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300支家庭醫生團隊、40多家養老機構共捐贈400台指壓式血氧飽和度儀;“北京普惠健康保”向2023年度參保人贈送新冠病毒保障責任。
【點評】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負責人朱俊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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