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銀行業十大新聞
2023-01-04 15: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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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金融時報評出2022年中國銀行業十大新聞


【事 件】
2022年5月,國務院印發《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部署六個方面33項措施,其中,貨幣金融政策提出,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專案的支持力度。
此前,2022年4月6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2022年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業要繼續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兩增”;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實現全年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數量高於上年;力爭全年銀行業總體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21年有所下降。
2022年4月18日,人民銀行、外匯局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迴圈、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2022年5月26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通知》,從制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制,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
2022年11月1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對於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與企業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2022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落實落細穩住宏觀經濟大盤的一攬子政策措施,著力做好基礎設施重大專案、製造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信貸投放,不斷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實達到量增面擴價優,同時,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紓困,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企業,應貸盡貸、應延盡延、應減盡減,為穩住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我國人民幣貸款增加18.08萬億元,同比多增1.36萬億元。
【點 評】董希淼(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經濟活,金融活;經濟穩,金融穩。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也是金融發展與穩定的根基。2022年,中國經濟面臨三重衝擊,在金融管理部門支持下,銀行業採取多方面措施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和服務,穩定各類主體信心和預期,激發市場生機與活力。
一是加大紓困解難力度。從常態化的延期還本付息到落實穩經濟33項措施,從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舉措政策到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專案的支持,銀行業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持續加大,措施不斷創新。通過一系列紓困解難政策,與實體經濟共渡難關,助力企業和個人走出困境。
二是持續降低融資成本。銀行通過降低貸款利率、減免利息和收費等方式,進一步推動實體企業融資成本下降。銀行還加大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房貸利率下行明顯,消費信貸成本穩步下降。
三是提升精准性有效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受內外部影響更大,生存和發展面臨更多挑戰。因此,銀行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作為重要服務對象,針對小微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需求,配合個性化的產品和服務,精准“輸血”,助力“造血”,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的實際困難。
四是深度應用金融科技。銀行業大力發展金融科技,發展數字普惠金融和數字產業金融,通過獲取多方數據和資訊進行精准畫像,提高服務效率並降低運營成本,增強金融服務可得性和商業可持續性。
五是探索構建長效機制。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明確大中小銀行機構的不同定位。進一步明確職責邊界並優化執行流程,完善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機制。
下一步,銀行業應不斷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市場主體尤其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服務力度,更好滿足實體經濟特別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與企業需求,助力經濟社會儘快回到正常軌道上來。
帶動擴大有效投資
銀行業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持續增強

【事 件】
2022年6月,人民銀行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分別設立金融工具,規模共3000億元,用於補充包括新型基礎設施在內的重大專案資本金,或為專項債專案資本金搭橋;8月,在第一批3000億元金融工具已落到專案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億元以上額度,並增加中國進出口銀行作為金融工具支持銀行。
2022年7月,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分別成立了農發基礎設施基金有限公司、國開基礎設施基金有限公司,保障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資本金需求,並完成了首批次專案資金投放。伴隨著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落地顯效,金融支持基礎建設形成了更多實物工作量,商業銀行的配套融資也陸續落地。人民銀行發佈的《2022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目前,各銀行為金融工具支持的專案累計授信額度已超3.5萬億元,有效滿足專案建設的多元化融資需求。
從落地效果看,2022年前10個月,基礎設施投資同比增長8.7%,連續6個月增速加快;新開工專案計畫總投資同比增長23.1%,連續兩個月加快。
【
點 評】
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
今年以來,受疫情等諸多因素影響,我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有效需求不足成為主要矛盾。為了更好地發揮投資在穩增長中的關鍵作用,基建成為托底經濟的重要方向。
為此,2022年6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提出調增政策性銀行8000億元信貸額度,加強金融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同時,為解決重大專案資本金難以到位的問題,6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又提出確定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專案建設的舉措。隨後,在人民銀行的支持下,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設立3000億元金融工具,用於補充包括新型基礎設施在內的重大專案資本金。
2022年8月,在第一批3000億元金融工具已落到專案的基礎上,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再增加3000億元以上額度,並增加進出口銀行作為金融工具支持銀行。截至2022年9月底,第二批基礎設施投資基金也基本完成投放,相較第一批到位時間更快,且重點向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河南、四川等經濟大省傾斜。
在政策的引導支持下,截至2022年10月末,兩批金融工具合計已投放7400億元,有力補充了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產業升級基礎設施等領域重大專案的資本金,並帶動各銀行為金融工具支持的專案累計授信超3.5萬億元(杠杆約為4.7倍),有效滿足了專案建設的多元化融資需求。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下的基建領域中長期貸款成為信貸增長的主要拉動力,也成為當前穩增長和寬信用的重要抓手,推動年內基礎設施投資增速和新開工專案計畫總投資增速持續加快。
後續,在外需回落、內需亟待加力的背景下,為推動更多有效投資加速落地,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仍有加量空間,並需要推進金融工具加快資金支付使用、支持專案配套融資銜接跟進、加速已授信專案的提款進度,進而不斷釋放“擴投資、帶就業、促消費”的綜合效應,鞏固經濟回穩向上基礎。
為“保交樓、穩民生”築起金融保障
銀行業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事 件】
2022年11月23日,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提出包括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積極配合做好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等在內的六方面16條舉措,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6家大型銀行加大工作力度,與重點房地產企業簽署意向性融資協議,著力推進“保交樓”專案配套融資,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股份制銀行以及多地的城商銀行、農商銀行充分發揮本地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從供給端發力,暢通民營房企融資管道。
從金融角度看,房地產貸款加上房地產抵押貸款占全部貸款餘額的近40%,房產占城鎮居民家庭資產的近六成。從這個角度看,房地產行業也與金融風險息息相關,要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離不開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這個基礎。
2022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扎實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各項工作,滿足行業合理融資需求”“有效防範化解優質頭部房企風險,改善資產負債狀況”“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要求。
在多重政策引導下,作為企業融資管道的“三支箭”之首,銀行信貸在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22年11月下旬開始,6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相繼發佈與優質房企的戰略合作,並與至少17家房企簽訂意向性融資支持協議,公開披露的意向性授信額度接近1.3萬億元。之後,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商銀行、農商銀行等中小銀行也開始加入對房地產市場的支持行列。授信專案範圍涉及開發貸、並購貸、按揭貸、城市更新改造貸等多個領域,覆蓋範圍除了央企和地方國企外,民企是重點支持對象。
銀行信貸的全面支持,對於房企開發端、銷售端、經營端等都會起到非常好的資金補給作用,將有效改善優質房企的流動性以及資產負債表。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對房地產企業,特別是優質民營房企的支持,將會有效提振市場對相關企業的信心,進一步暢通房企的債券、股權等融資管道。在2023年,商業銀行將繼續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重點,從供求兩端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支持力度,滿足行業合理融資需求,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推動房地產行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

【事 件】
2022年6月1日,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迴圈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2022年11月13日,在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2022年年會上,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表示,將繼續做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重點工作,包括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大力提升碳核算和環境資訊披露水準,加快開展轉型金融標準研究;切實防範氣候環境相關金融風險,完善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方法,鼓勵金融機構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發展戰略和業務流程管理等。
2022年以來,各家銀行緊跟國家政策導向,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步伐,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低碳轉型、綠色發展領域。截至9月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達20.9萬億元,同比增長41.4%,高於各項貸款增速30.7個百分點。
經濟綠色低碳轉型是全球大勢所趨,金融可在其中發揮重要推動作用。2022年,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取得顯著成績。在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方面,綠色貸款餘額保持高速增長,綠色債券、保險、基金、信託、碳金融產品等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規模繼續快速擴大。在支持綠色消費方面,多家銀行推出個人碳帳戶,引導居民綠色消費。在政策方面,人民銀行增加1000億元專項再貸款額度,精准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出臺《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明確綠色保險概念及統計規則;牽頭制定G20轉型金融政策框架,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取得新進展。
在各項政策中,銀保監會印發的《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並就各機構如何從組織架構、能力建設、流程重塑、內控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開展綠色金融工作提出要求,為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提供了重要指引。
要推動綠色金融發展,還需做好相關配套工作,要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使金融機構能以清晰可執行的依據來判斷企業投資是否屬於綠色低碳範疇(包括是否屬於轉型活動),否則很容易導致“漂綠”現象發生,真正的綠色專案反而得不到融資,提升碳核算和環境資訊披露水準。通過制定標準化的模型,各金融機構可以測算氣候變化相關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所帶來的不良貸款損失或估值影響,這樣有助於引導其資產配置結構向綠色低碳化轉變。

【事 件】
中小銀行改革是近年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來,銀保監會在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面出臺了不少政策措施,通過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整頓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違規行為、加強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推動吸收合併、改革重組落地,引導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等方式,促進中小銀行夯實防風險根基。
改革重組是中小銀行風險化解的重要方式。2022年5月25日,中原銀行吸收合併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獲批;7月2日,瀋陽農商行順利完成遼陽農商行和太子河村鎮銀行網點、人員、存款承接工作。4月18日,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掛牌成立,標誌著此輪全國農信社改革的“第一單”正式落地浙江,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邁出重要一步。隨後,全國農信社改革按下加速鍵,11月,河南省和遼寧省農信社改革方案相繼獲批。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2022年上半年,全國中小銀行共處置不良資產6700億元,同比多處置1640億元;批准34家中小銀行合併重組;經國務院金融委批准,分配了1874億元專項債額度補充中小銀行資本。
地方中小銀行(主要包括城商銀行和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是我國銀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展普惠金融、服務小微民營企業的重要力量。由於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銀行數位化轉型壓力加劇,部分地方中小銀行在業務發展模式、公司治理、風險抵禦能力等方面的一些弱點開始顯露。這些弱點,一方面不利於中小銀行機構的穩健、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也會削弱地方中小銀行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在這樣的背景下,2019年11月6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九次會議,提出要深化中小銀行改革,健全適應中小銀行特點的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體系,從根源上解決中小銀行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2020年5月27日,金融委辦公室發佈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
2020年7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專項債由此成為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的重要創新方式,在一些中小銀行融資比較迫切的地區開始推行。截至2022年上半年,國務院累計批准了3200億元中小銀行專項債額度,其中,有六成資金用於農村金融機構(農商銀行、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其餘為城商銀行。從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的方式來看,目前主要有轉股協議存款和地方國資平臺間接入股兩種方式,根據各區域中小銀行改革方案不同而有所差異。
要實現中小銀行的長期可持續發展,需要將中小銀行的資本補充和體制機制改革相結合,在夯實中小銀行風險抵補能力的同時,進一步完善銀行公司治理、優化經營機制、提升競爭能力,為地方中小銀行經營效率提升、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更為良好的基礎。
城商銀行層面,大多是在利用地方專項債注資的同時,通過推動區域內城商銀行合併重組,來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實力和在區域內的競爭力。在形成規模效應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各家城商銀行的資源優勢和協同效應,以拓展銀行發展空間,提升抗風險能力。
農信社層面,則是深化省聯社改革。考慮到各省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不一、農信體系的發展也存在較大差異,對於省聯社的改革,還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選定省聯社的具體改革路徑。2022年4月18日,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掛牌成立,標誌著新一輪全國農信社改革拉開序幕。
多家銀行啟動個人養老金服務
四大行發行首批特定養老儲蓄產品
養老理財試點擴容

2022年2月25日,銀保監會發佈《關於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的通知》,養老理財試點城市新增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瀋陽、長春六地,試點機構再擴六家。至此,加上2021年9月批復的光大理財等四家機構在青島、武漢、成都、深圳四地開展首批試點,養老理財試點擴容至“十地十機構”。
2022年4月末,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個人養老金制度相關規定。2022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佈,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根據銀保監會發佈的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機構名單,共有23家商業銀行和11家理財公司獲准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按照銀保監會要求,中央結算公司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建立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行業資訊平臺,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的個人養老金資訊管理服務平臺,銀保監會確定的可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理財公司以及其他經金融監管機構確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發行、銷售、託管等機構建立系統對接,為個人養老金業務提供支持,制定行業平臺業務細則,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名單。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當日,各家銀行即打響個人養老金帳戶“爭奪戰”。對銀行而言,掌握了個人養老金帳戶入口,可借助帳戶管理優勢,以養老金帳戶為核心提供養老金融綜合服務。
為加快推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進一步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2022年7月29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開展特定養老儲蓄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由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在合肥、廣州、成都、西安和青島開展特定養老儲蓄試點。
2022年,伴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和實踐落地,銀行業圍繞個人養老金開展的金融服務也取得重大突破。具體表現在,首先是養老理財試點順利開展,從“四地四機構”擴大至“十地十機構”,年底存續養老理財規模超過1000億元,總體呈現快速發展態勢。其次是特定養老儲蓄試點落地,經過緊張有序的籌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特定養老儲蓄產品面世,在總體落實監管要求的同時,各家銀行的特定養老儲蓄產品具有自身特點。再次是開展個人養老金開戶服務,銀保監會准入的23家商業銀行緊跟個人養老金落地實施,積極開展客戶行銷,引導客戶開立個人養老金帳戶。
就銀行業而言,在服務個人養老金方面具有自己的優勢。金融行業中,銀行業的機構網點佈局最廣泛,與各類客戶接觸更多,居民對銀行金融服務更瞭解,在個人養老金發展上銀行業更易於獲得客戶。同時,銀行業的規模最大,不僅表現為資產規模大,還表現為服務的客戶數量多,銀行業經營風格更加穩健,與個人養老金投資追求安全穩健的特點契合度較高。此外,銀行業除了可以自身按照監管要求開發提供特定養老儲蓄產品外,還可以代理銷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在產品的豐富程度上也有優勢。通過以不同方式參與個人養老金試點,銀行業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綜合來看,個人養老金落地實施帶來了機遇,也需要銀行業積極做好相關服務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鑒於個人養老金剛落地實施,居民對其認識瞭解總體較為有限,銀行業需要加大個人養老金的宣傳,推動居民增強認識,主動參與。對個人客戶而言,銀行業要通過宣傳教育,讓其明確個人養老金投資中同樣存在風險,高收益背後是高風險,結合自身情況理性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在做好個人養老金帳戶開立的同時,銀行業需要不斷豐富金融產品,更好滿足居民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並通過線上線下管道方便客戶獲得金融服務,提高客戶體驗滿意度。

【事 件】
2022年9月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2022年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D-SIBs)名單。兩部門表示,為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強化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根據《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了2022年度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認定19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其中,國有商業銀行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9家、城市商業銀行4家。
按系統重要性得分從低到高分為五組:第一組9家,包括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寧波銀行、廣發銀行、江蘇銀行、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第二組3家,包括中信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浦發銀行;第三組3家,包括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第四組4家,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第五組暫無銀行進入。
【
點 評】溫彬(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
2022年9月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佈了2022年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D-SIBs)名單。這是繼2021年10月15日首次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後的第一次更新,更新依據的是各銀行2021年經營發展數據。此次名單與2021年的名單變化不大,仍然是第一年的19家銀行入選,整體分組也基本不變,僅部分銀行的分組和組內排名略有調整。
認定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加強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是國際慣例。2020年12月3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為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認定提供了依據,也為後續的附加監管要求、恢復與處置計畫、實施早期糾正機制等奠定了基礎,邁出了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有序推進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第一步”。2021年9月30日,兩部門再次聯合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則是邁出了“第二步”。以此為基礎,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兩部門開展評估,發佈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並繼續推進差異化監管實施方案落地,以儘快達成“四步走”目標,率先實現對銀行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宏觀審慎管理。
展望未來,國際和國內形勢變化都對銀行體系的穩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數據來看,目前19家入選銀行的核心資本均在監管要求紅線之上,且頭部大中型銀行的核心資本相對充裕。但考慮到接下來的宏觀經濟運行態勢以及疫情等因素影響,部分銀行或仍需進一步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相關銀行除依靠內生增長補充資本外,積極通過可轉債、配股等方式補充核心一級資本,也是較為合適和有效的融資途徑。

【事 件
】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資管新規的正式落地,意味著保本型理財產品不復存在,銀行理財正式迎來淨值時代。
各家銀行積極推進理財業務回歸本源,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清零,理財市場進入全面淨值化運作新階段。根據Wind數據,截至2022年6月末,理財產品市場淨值型產品25541只,淨值化率達95%;新發產品10603只,其中,淨值型產品9776只,淨值化率達92%。銀行理財子公司成為市場主力。經過近3年集中的牌照發放,截至今年6月末,共有26家銀行理財公司開業。根據銀行業理財登記中心數據,2022年6月末,銀行理財子公司旗下理財產品的存續規模達19.14萬億元,市場份額占比65.66%。
普益標準發佈的銀行理財產品報告顯示,2022年三季度,銀行理財規模小幅上升,約29.15萬億元。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國共有29家理財公司獲批開業(含正式開業)。2022年12月23日,國內最大城商行的理財子公司——北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正式開業,這也是全國第30家開業的理財公司。
【點 評】
董希淼(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對資產管理市場而言,2022年是資管新規過渡期正式結束後的第一年,是資管新規元年。這一年,銀行理財市場發生了三個方面的變化。
第一,發展更加規範。資管新規按照資管產品的類型統一監管標準,實行更加公平的准入和監管,最大程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促進資管業務規範發展。資管新規引導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本質,堅決打破剛性兌付,促進理財業務更加規範健康,從長遠看有利於行業發展。一年來,保本型理財產品清零,理財產品全面實現淨值化,全面及時地向投資者傳遞市場變化,基本實現“賣者有責,買者自負”。
第二,創新有序推進。資管新規推動理財市場加快制度創新,推動理財產品和服務加快轉型。一年來,銀行理財子公司制度創新加快推進,30家理財公司成立並開業,推動銀行理財業務回歸本源,邁向更加專業化、綜合化發展。理財公司和銀行堅持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加快養老、跨境、低碳等主題產品和服務創新。同時,加強與證券、基金、信託、保險等各類資管機構合作,開始構建開放、包容的資管生態圈。
第三,波動有所加大。2022年以來,歐美等發達經濟體大幅度加息,國際金融市場反復震盪。受內外部多重複雜因素影響,我國金融市場有所波動,股票、基金等資管產品普遍回調,部分理財產品淨值出現較大的回撤,少數理財產品甚至“破淨”。銀行和理財公司紛紛採取自購產品等措施,並加強與投資者溝通,穩定市場信心和預期。在波動之下,理財產品投資者風險偏好有所下降,產品贖回壓力上升。
隨著我國疫情防控措施調整,疊加前期一系列穩經濟措施落地實施,2023年宏觀經濟恢復態勢將不斷穩固,銀行理財市場有望迎來更平穩、更確定的增長。隨著市場調整變化,居民資產配置中金融資產比例可能上升,理財市場的機遇將大於挑戰。新的一年,理財公司和銀行應繼續深入落實資管新規,大力提升投研能力,深化金融科技應用,推進產品和服務轉型,加強投資者教育和服務,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豐富多樣的金融服務需求,更好地提高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

【事 件】
2022年3月4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金融服務,高質量擴大金融供給,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在監管的要求和推動下,銀行業全方位探索和優化對新市民群體的服務,在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覆蓋面、可得性、均等性、便利度,為新市民提供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的同時,也提升了對吸納新市民較多的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和服務水準,為新市民在城市的立足和成長提供有力支持。工商銀行面向新市民推出了“1+3+X”專屬金融服務體系,以專屬介質為依託,重點圍繞安居、創業、醫療三大核心場景以及養老、就業、教育和金融素養提升等X項延伸場景,為新市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農業銀行推出“521”新市民綜合金融服務方案,為新市民提供“五大保障、雙驅助力、一體化優質基礎金融服務”;中國銀行發佈普惠金融支持新市民十條措施,為重點創業人群、穩崗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建設銀行出臺了“服務新市民金融行動方案”,在創業就業、住房安居、一老一小、醫療保障和基礎金融服務等方面,構建貫穿新市民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深入推進,數以億計的農村人口通過就業、就學等方式轉入城鎮,融入當地成為新市民。目前,我國約有3億新市民,數量龐大。對銀行業而言,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意義重大。
為此,銀保監會、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擴大新市民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新市民創業就業,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助力新市民培訓及子女教育,加大新市民養老保障力度等。此後,在銀保監會的指導下,各地銀保監局調研瞭解新市民金融服務供給,制定具體落實舉措,開展新市民金融服務宣傳月等。
新市民群體普遍存在工作穩定性低、社會保障參與度低、可支配收入低、存款低等特點。由此決定了新市民群體在獲取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往往存在信用等級難識別、收入狀況難確定、有效抵押物不足、很多標準化基礎金融服務難以在不同地區均等獲得等問題,且新市民對銀行金融產品服務瞭解不夠。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方面還有較多的工作要做。
為此,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創新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在具體領域方面,結合新市民金融服務需求特點,完善基礎金融服務以提升新市民群體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以強化對新市民創業就業的金融支持,加強新市民培訓教育金融服務以提升新市民群體的就業能力,強化住房金融服務以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加大金融服務宣傳以提高新市民群體的金融素養。
總之,面對新市民群體,在金融管理部門引導帶動下,銀行業積極探索做好金融服務,並取得明顯成效。但也要認識到,與新市民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相比,在優化完善金融服務上還存在進一步提升的空間,需要銀行業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類型,完善金融服務措施,讓新市民群體獲得更優質的金融服務。
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迎新規
所有表外業務統一納入監管

2022年12月2日,銀保監會發佈《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強調商業銀行按照管理全覆蓋、分類管理和風險為本的原則建立健全表外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加強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規範開展表外業務,並加強外部監管。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是在系統梳理已有制度規則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表外業務的全面風險管理進行的統領性、綜合性規範。《辦法》擴展了表外業務定義範圍,增加了新興表外業務類型,構建了全面、統一的表外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理順了各類表外業務的風險本質、法律關係和對應管理要求,有利於引導商業銀行規範發展表外業務,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發展表外業務是銀行業實現輕資本運營、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轉型方式。當前,我國銀行業機構的表外業務快速發展,業務模式更加多元化。包括支付結算、代理委託以及擔保承諾等在內的傳統表外業務不斷夯實,進入提質增效新階段;理財、託管以及投行等新興表外業務正在成為一些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但值得注意的是,表外業務發展也帶來了一些新的風險,比如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等。為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適應新形勢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出現的新變化和新趨勢,銀保監會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了全面修訂,形成了《辦法》。
《辦法》按照管理全覆蓋、分類管理和風險為本的原則,重構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框架,對銀行業表外業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從強監管的角度看,《辦法》全方位完善表外業務監管體系,引導銀行業更新業務發展理念和風險管理措施。《辦法》在政策制度、限額管理、授權管理、審批機制、關聯交易、壓力測試、內部控制、會計核算、統計資訊系統、合作機構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有助於銀行業明確風險點,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從促發展的角度看,《辦法》有利於釋放表外業務的發展活力,助力商業銀行綜合競爭力的提升。《辦法》避免“一刀切”式的監管,針對不同類型的表外業務,建立差異化的監管模式,有效平衡業務拓展、盈利增長和風險防範三者之間的關係,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高質效和穩健性。
在《辦法》的指引下,各銀行機構將持續強化審慎經營意識,兼顧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制定全面、辯證的表外業務發展規劃;根據新的監管規則,構建更具針對性的表外業務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及控制系統;同時,銀行機構也將加強對表外業務的定期審計,提高業務運行的透明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金融服務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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