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小微跨境電商收匯便利化服務案例
近期,人民銀行、外匯局出台23條政策舉措,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等方面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招商銀行快速響應,提前佈局,依托“跨境E招通”服務體系積極落實外匯及跨境人民幣便利化政策,優化跨境金融服務,推出“跨境E招匯、跨境E招兌、跨境E招融、跨境E招贏”四大子品牌,滿足企業在跨境結算、匯率避險、貿易融資、跨境資本市場全生命週期、全場景的需求,助力企業跨境業務發展。
01
案例背景
A公司成立於2021年12月,是一家以個性化、在線定制產品為核心,集跨境電商、產業鏈改造、互聯網軟件技術開發、互聯網系統維護、跨境社交媒體營銷、產品設計、生產、銷售、物流為一體的現代化外貿電子商務企業,公司採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海關監管通關模式。
2022年4月,A公司和日本B公司簽訂出口合同,合同總價10萬美元,報關方式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貨物流主要是航空快件包裹,付款方式是TT付款,企業未辦理名錄登記。
02
政策依據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銀行和支付機構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對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於等值 20 萬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免於辦理名錄登記。
03
銀行依據
招商銀行在了解到該客戶業務需求後,對業務背景開展調查。據了解,A公司研發的是以個性化定制為主打的跨境電商平台,通過平台可實現在線設計、單件定制、在線銷售三大功能。貨物流主要是航空快件包裹,由Y物流公司進行快件運輸。 A公司採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海關監管模式通關,商品價格符合正常貿易情形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業務具有真實的貿易背景。
4月7日,A公司到招商銀行辦理收匯業務,銀行業務經辦及復核人員通過貨物貿易監測系統查詢企業名錄狀態與分類狀態,了解到企業並未辦理名錄登記。有關人員通過進一步盡調了解到,A公司年度貨物貿易收匯累計金額不到20萬美元,符合“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於等值 20 萬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免於辦理名錄登記”的便利化政策要求,隨即對A公司提交的出口合同、發票和出口報關單等交易單證進行審查,為其辦理了10萬美元的收匯業務,並將相關單證正本複印留存。
A公司雖未辦理名錄登記,但招商銀行根據便利化政策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了入賬,解決了客戶的資金需求,提高了企業收匯效率。
04
案例啟示
(一)銀行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相關業務時,應首先對客戶主體資格和貨物貿易分類狀態進行確認,並嚴格依據相關法規和展業原則辦理業務。
(二)銀行可通過貨物貿易監測系統查詢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是否超過20萬美元,如已超過20萬美元,應提示企業及時辦理名錄登記。
(三)銀行應秉承服務理念,根據企業的實際業務需求,充分利用便利化政策紅利,為客戶提供合理、合規的服務方案,讓客戶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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