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特定合同保險搭建過程性融資結構
巧用特定合同保險搭建過程性融資結構
一、特定合同保險
特定合同保險是面向中國企業提供的、承擔因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導致的商務合同項下應收款債權或/和(出運前)成本投入(具體分為A款-應收款債權+成本投入、B款-應收款債權、C款-出運前成本)損失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商務合同信用期限不超過2年。
二、特定合同保險融資
目前,國內外眾多銀行均可針對投保特定合同保險以後的境外專案提供專門的融資方案。其本質在於,中國信保通過出具特定合同保單承保了商務合同下應收款債權或/和(出運前)成本投入損失,提升了該項資產的安全等級,融資銀行願意購買該項資產幫助中國企業提前收匯,或基於該項資產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中國信保、中國企業、融資銀行通過簽署《應收賬款轉讓協議》或《賠款轉讓協議》此類“保單融資協議”實現保單融資項下權益義務轉化,保障融資銀行權益,最終達到為專案提供融資便利的目的。
三、將過程性融資嵌入中長期融資方案
特定合同保險允許商務合同應收款賬期也就是信用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這就意味著中國企業在特定合同保險的保障下可以給業主提供一筆長達2年的“商業貸款”,在該筆“商業貸款”期間搭配特定合同保險融資可解決中國企業來自優化財務表現和短期流動性壓力兩方面訴求,上述融資保險結構可稱為“過程性融資”。
中國企業在“過程性融資”的“加持”下,一方面可以保證專案順利實現商業運營,另一方面提升了商務方案在專案招投標階段的“軟實力”。投入商業運營後的專案,特別是新能源電力等綠色專案,具備了專案建成後設計再融資方案的可行性,更有可能通過專案本身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並通過專案本身資產權益安排抵質押擔保措施,實現當地銀行或國際銀行(團)中長期再融資替換“過程性融資”。“過程性融資”也在一定程度上為特定行業、特定類型專案提供了折中融資方案。可以進一步探討的是,中國信保同樣可以通過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參與上述中長期再融資環節,提供同一個專案下融資“全生命週期”不同階段的差異化風險保障。
在搭建上述融資結構時,提醒企業注意的是,一是關注專案發起人資質、行業地位以及類似專案融資經驗;二是關注專案發起人/股東對商務合同延付款的增信力度,如提供保證類擔保、遠期信用證、本票等,決定了專案的可承保性;三是關注專案本身是否具備經濟可行性,決定了專案建成後的可融資性;四是關注專案建成後再融資的可行性,把控再融資嵌入節奏。
四、專案案例
中國信保為四川某央企在越南、泰國、薩爾瓦多等國家承建的新能源電站專案安排了本文涉及的融資保險結構,承保規模超過4億美元,相關專案均已順利交付,幫助企業最終實現安全收匯。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