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簡述,穩外資+總部經濟
來源: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作者:陳靜華 楊澤川 安薪丞陽
一、引言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中國將繼續堅定支持經濟全球化,堅定不移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面對如何繼續下好“總部經濟”這盤棋,穩住外商投資的信心和預期,落實《關於上海市促進“五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委辦發〔2022〕6號)中提出的“總部型經濟”發展戰略,2022年11月8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了《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滬府規〔2022〕17號)(以下簡稱“《地區總部規定(2022修訂)》”)。自2002年出臺全國首個吸引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政策以來,上海市的“總部型經濟”已有20年的發展歷程,期間經歷了四次修訂和完善。[1]截止2022年9月底,上海已累計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877家,[2]上海依然是國內外商投資的高地。本文旨在簡要評述《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第五次修訂的亮點,同時介紹和對比部分省、直轄市關於跨國公司總部企業的認定標準和支持舉措。
二、本次修訂亮點
新增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
在以往的《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中,總部類型只有兩種,即“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亦或,將地區總部細分為“外商投資性公司”和“外商管理性公司”兩類。如今在《地區總部規定(2022修訂)》版本中,總部定義的外延得以擴大,增加了“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將從功能、業務、產品、品牌、服務等維度明確其職能,使得總部經濟的價值鏈得到延伸。這一修訂也反映了上海市政府與時俱進,順應跨國公司以事業部為經營主體的生態模式。
優化總部企業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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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地區總部規定(2022修訂)》中,母公司的持股比例調整為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不得低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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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申報主體範圍。除了境外母公司以外,還允許外商投資性公司在上海市設立“總部型機構”和“事業部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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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申報企業資信。申報企業須在3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或者至申報之日起失信行為已修復。同時,申報企業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完善總部企業支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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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資金使用。對於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以在跨境資金池的框架下為總部企業的境內外資金運作提供便利,進一步提升集團企業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歸集、調撥、結算、套保、投資、融資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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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便利。總部企業將在離岸貿易、物流分撥、海關通關、評定出口退稅企業等方面給予便利。進一步探索集團式、產業鏈供應鏈化的海關信用培育認證模式。此外,總部企業不僅可以在綜合保稅區內開展航空航太、船舶、軌道交通、工程機械、數控機床、通訊設備、精密電子、高端醫療設備等產品維修業務;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還可以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維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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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新支持。加強總部企業對“產學研”鏈條的賦能,推動科研與產業化的協同發展。同時,對於列入上海市生物醫藥試點企業和物品“白名單”的總部企業,可享受通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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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記。總部企業可通過“一網通辦”政務平臺實現市場主體資訊登記全程線上辦理,為申領、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提供便利,進一步提升總部企業的商事登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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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投資。對於符合條件的專案,可以列入上海市重大外資專案清單,市、區兩級政府統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專案落地,同時,還對部分專案給予資金支持。通過政府的“一站式”服務鼓勵跨國總部企業加大在滬投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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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為總部企業聘用的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提供便利。部分境外專業人才還可以參與境內職稱申報評審。對於貢獻突出的高級管理人員還可以被推薦參評“白玉蘭友誼獎”。總部企業中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人才領銜承擔國家科技計畫專案的,可以擔任上海市新型研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此外,針對在總部企業工作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有關部門政策的前提下,為其家屬在停居留、醫療服務、申請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便利。同時,對於符合條件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的外籍子女,可以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本地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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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便利。總部企業中符合條件的中國籍人員可以申辦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對於需要多次臨時入境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年,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簽證;對於需要在上海市長期居留的總部企業聘雇的外籍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3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許可。另外,總部企業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可以被優先推薦申辦在華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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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總部企業在上海市場具有較高知名度且受侵權假冒情況較多的涉外商標,可以被推薦納入《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總部企業可以向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申請依託跨區域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機制開展異地維權。
增加動態評估機制
相比此前的《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本次修訂增加了總部企業的動態評估工作。在銜接《外商投資法》的基礎上,通過外商投資企業資訊報告制度、企業信用資訊平臺等手段對總部企業進行動態監測,對不符合條件或不能履行總部職能的總部企業,其資格將被取消。通過加強事後監管,以動態評估的方式實現優勝劣汰,進一步推動總部企業的高質量發展。
三、 部分省、直轄市關於跨國公司總部企業認定標準之比較
四、 部分省、直轄市關於跨國公司總部企業的支持舉措
上海市
1. 資助和獎勵:市、區兩級財政給予開辦資助、租房資助。同時,對於經營業績達標和總部高能級分別給予獎勵和資助。
2. 資金運作與管理:在跨境資金池、資本專案外匯收入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等方面提供便利。
3. 貿易便利:支持總部企業開展離岸貿易、分撥中心、保稅維修等新型國際貿易,優化誠信總部企業退稅服務,優先培育重點總部企業成為海關高級認證總部企業。
4. 科技創新:支持總部企業申請政府科研專案,列入生物醫藥試點企業和物品“白名單”享受通關便利。
5. 商事登記:便利總部企業開展市場登記“全程網辦”,申領、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
6. 專案投資:支持總部企業在滬投資重大專案,並提供“一站式”服務。
7. 人才引進:為總部企業人才就業、落戶、參與職稱評審、參評白玉蘭友誼獎、子女教育和醫療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
8. 出入境便利:為總部企業相關人員辦理出入境、申辦在華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9. 知識產權保護:推薦總部企業涉外商標納入上海重點商標保護名錄,提供異地維權保護協作。
10. 服務支持:明確市、區兩級總部服務機制,支持各區結合實際制定總部企業發展措施。
北京市
1. 補助和獎勵:根據總部企業的實收資本、年營業收入、辦公用房面積分別給予相應的補助和獎勵。
2. 人才引進:對總部企業中的高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人才引進提供便利。符合條件的高管可享受有關獎勵政策。
3. 出入境便利:為總部企業相關人員辦理出入境、申辦在華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4. 貿易區試點: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總部企業可圍繞全球貿易、數字經濟等領域開展先行先試,在產業准入、數據流動、資金進出、人才支持、稅收優惠、營商環境等方面享受更優的政策服務措施。
5. 知識產權:推薦總部企業申報國家和北京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暢通確權維權快速通道,為承接對外經貿合作的總部企業做好服務。
6. 產業發展:利用北京市高精尖產業政策對總部企業產業升級和發展新模式、新業態予以支持,鼓勵創建市級產業創新中心、產業設計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江蘇省
1. 資金補助:對總部企業給予相應的開辦補助。其中,開辦補助的20%可用於人才引進或獎勵。此外,對於擴大投資的總部企業,在年度增資達到一定額度時,給予增資擴能獎勵。其中,增資擴能獎勵資金的40%可用於高管或技術人員獎勵。
2. 出入境便利:符合條件的中國籍員工可以申辦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為總部企業的外籍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開闢緊急入境通道。同時,為總部企業的相關人員辦理出入境、申辦在華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3. 子女教育:為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入託和中小學就讀提供便利。
4. 貿易便利化:支持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成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提升通關效率;支持總部企業開展關稅保證保險試點。
5. 跨境結算與投融資便利化:允許總部企業開展“跨境資金池業務”,合規開展資金歸集、調撥、結算、套保、投資、融資等業務。鼓勵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便利總部企業的外籍員工按照規定參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支持總部企業的外籍員工參與A股境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資金管理。
6. 稅務籌畫:推動總部企業與稅務部門簽訂國際通行的預約定價安排或其他形式的稅企協議,幫助企業提高政策確定性,建立點對點聯繫機制。
廣東省
1. 資金補助:對總部企業的開辦、增資給予相應的財政獎勵,用於支持外商在廣東擴大生產經營、新投資廣東鼓勵類專案等。
2. 用地保障:對於重點外資總部企業的自建辦公物業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計畫指標。
3. 政府對接:總部企業可按程式申請納入省領導聯繫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
4. 資金運作與管理:為總部企業開展各類跨境人民幣和外匯業務提供便利。集中運營管理境內外成員企業資金,開展集中外債額度、集中境外放款額度、經常專案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業務。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總部企業,可開立本外幣合一的自由貿易帳戶。
5. 通關便利:為總部企業提供進出口貨物通關便利。
6. 人才引進:總部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可納為“優粵卡”服務對象,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回國後在總部型外資研發機構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總部企業為其關聯企業員工提供關鍵技能培訓服務的,可按規定享受所在地政府相應的政策扶持。
7. 出入境便利:為總部企業的外籍員工和內地員工提供商務出入境便利。
五、結語
鼓勵和扶持總部經濟發展是上海市政府長期堅持的一項工作,此次《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最新修訂意味著總部經濟將在後疫情時代的經濟復蘇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並扮演重要角色,同時,上海市政府將持續加碼吸引外商投資並加速相關配套政策的落地。我們相信,上海市加快發展總部型經濟有助於提升其在全球城市競爭格局中的高端區位價值。
注釋
[1] 參見:《上海市鼓勵外國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暫行規定》(滬府發[2002]24號)
《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滬府發[2008]28號)
《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2017修訂)》(滬府發[2017]9號)
《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2019修訂)》(滬府規[2019]31號)
[2] 數據來源: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和上海市大數據中心統計
本文作者
陳靜華 合夥人
jenniferchen
@allbrightlaw.com
楊澤川 法律顧問
victor.yang@allbrightlaw.com
安薪丞陽 律師
justin.an@allbrigh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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