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优势
2022年9月,我国“双碳”目标提出已满两年。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工具,绿色金融的作用不可估量。实际上,我国“绿色金融”的概念并不是双碳目标提出后才出现的,早在2006年,中央政府就已开始出台绿色金融相关政策。2015年9月,“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2016年,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是国际范围内第一部绿色金融的系统化政策文件,该意见提出鼓励发展包括绿色基金在内的绿色投融资创新金融产品。2017年,浙江、广东、贵州、新疆、江西5省(区)建立分工明确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随后的“十九大”报告也为绿色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2019年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了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了绿色经济循环和低碳发展。
2022上半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整体规模已突破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0万亿元。其中,绿色信贷是当前中国绿色金融市场中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产品,预计截至2022年底其规模将达万亿;绿色债券的发展也十分迅猛,截至2022年上半年,国内市场共发行绿色债券263只,同比增长31.50%,发行规模4,120.68亿元,同比增长68.02%,发行规模占债券总发行规模的比重达到1.31%。整体而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步入快车道,绿色金融体系也已相对完善且逐渐系统化。
作为具有独特自然优势的海岛,海南省自建省以来,即不断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坚持“生态立省”的战略,就发展绿色金融而言,海南省具有先天的自然优势,以及长期积累的政策优势。本文将从海南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优势及特色入手,总结分析海南省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
海南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优势及特色
(一)发展现状
海南省自建省以来长期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为开展绿色金融,发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明确提出其将优先于我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后,海南省绿色金融产品不断落地,2021年7月,海南银行成功发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单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3.80%。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污染防治、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保护等绿色领域。
2021年8月30日海南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将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被列入指导工作,并且明确提出:将“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设立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突出差异化发展定位,连接全国碳交易市场与国际市场。”
2021年9月,海南银行继续发行第二期“海南自贸港建设”主题绿色金融债券,同时通过债券通“新债信息通”发布发行要素及文件等信息,并进行专项绿色标识,是国内首只引入这一创新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便利了境外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
2021年9月,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海南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金融产品等,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南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海南还扎实开展绿色金融评价,通过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激励相容的评价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积极开展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2021年共完成了4期绿色金融业绩评价。
近年来,海南省积极开展各项绿色金融实践活动,实现了各类绿色金融产品的首单落地,随着经验的不断累积,海南省有望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发力点。
(二)优势及特色
1.自然环境优势
绿色经济一直是海南省重要的发展方向。海南省生态环境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较早就实施了“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近年来,依托国际旅游岛、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定位以及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海南省绿色融资需求急剧增长,海南金融业须把握机遇,加大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海南绿色发展、经济绿色转型。
依托其自然环境优势,海南省长期立足于“生态立省”的战略,积极建设自由贸易港,为海南绿色发展赋能;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的政策设置的灵活性优势,不断出台促进绿色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利好政策。
2.绿色金融与海洋金融/蓝色金融联动
蓝色金融是一种专注于服务海洋的新概念。世界银行把“蓝色经济”定义为“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计、就业和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各经济部门在健康海洋中的可持续协同发展”。蓝色金融与绿色金融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之所以成为一个区别于绿色金融成为一个单独的领域,主要是因为海洋经济的特殊性。[1]
整体而言,蓝色金融的发展、概念和体系都是以绿色金融为参照的,在方法和原则上也直接依托绿色金融已有的框架。如2018年发行的舌塞尔蓝色债券,就参照了绿色债券的发行原则。2021年11月,国际金融公司(IFC)发布了全球首个较为完整的分类框架《蓝色金融指引》(2022年发布了最新修订版),其中蓝色金融的分类和风险标准主要依托于已有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原则。目前我国由中国银行和兴业银行发行的两只蓝色债券[2],均采用了绿色债券的框架。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陆海统筹,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就海南省而言,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其丰富的海洋资源,因而具有发展蓝色金融的天然优势。有鉴于此,海南省在充分鼓励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大力开展蓝色金融的联动,为解决涉海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资金需要量大、担保不足、风险高、周期长和绿色金融机制不健全、服务海洋领域功能深化不足、市场面狭窄等问题提供了优化的解决方案,旨在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绿色金融与离岸金融联动
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需稳定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和产业链布局,海南省充分利用其自贸区的优势,将离岸金融建设与绿色金融建设相结合,不断丰富离岸市场金融产品,为绿色企业、绿色技术发展提供更加多元的资金支持。
2022年10月,海南省人民政府首次赴港成功发行50亿元蓝色和可持续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债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动香港分行入选本次离岸债券发行承销团。本次离岸人民币地方债包括2年期蓝色债券12亿元、3年期可持续发展债券26亿元和5年期可持续发展债券12亿元,定价利率分别为2.42%、2.65%和2.85%。
海南省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是海南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海南自贸港重大决策部署和“二十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海南自贸港与境外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对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投向海洋环境保护项目、绿色项目和重点领域民生保障项目,助力海南进一步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海南省正在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与离岸金融的融合发展,旨在推动绿色金融离岸中心的设立,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一个更加开放、自由的平台;进一步丰富市场参与主体,通过绿色银行、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来运作绿色金融离岸中心,在引导绿色资本进行跨国投资的同时,确保加强绿色金融离岸中心的监管,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
海南省绿色金融产品及相关利好政策
(一)海南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法规
海南是国内较早提出要提前实现“双碳”目标的省(市)之一。早在2018年,《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就明确提出要推动全省率先实现碳达峰,并且支持海口和三亚在全省内优先实现达峰。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海南省再次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提前实现碳达峰,同年7月发布的《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再次重申了“碳达峰”的相关目标。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披露的信息显示,海南要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制度建设方面,实施“生态立省”的海南省,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海南省也随之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范。
(二)绿色金融产品及利好政策
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海南省经济绿色转型。海南省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完善方面不断发力,以2018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作为纲领性文件,为加快绿色金融划拨了大额财政补贴预算,重点支持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并不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激励政策。
1.绿色债券及利好政策
2019年9月3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规定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发行债券金额在5-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10-15亿元的给予150万元的奖励;15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性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外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规定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绿色债券等。
【案例】2021年7月13日,在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海南银保监局指导下,海南银行成功发行2021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此次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债项评级AA+,期限3年,票面利率3.8%。这标志着海南自贸港首支金融机构发行的绿色金融债正式落地。本次金融债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拟投资的绿色项目类别涵盖污染防治、清洁能源以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
2.蓝色债券及利好政策
2022年8月2日,海南省资规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信社组织金融机构及海南省相关涉海企业在海口召开“蓝色债券”银企对接会,解读“蓝色债券”有关政策,对接融资需求,共同谋划推动海南省“蓝色债券”发展,会议中明确了涉海企业要利用好“蓝色债券”破解融资难题,加强蓝色产业项目谋划,利用“蓝色债券”吸引筹措各方面资金来解决海洋经济长期项目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要大力支持“蓝色债券”发展,协助企业包装发行“蓝色债券”;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做好制度集成创新,探索制定海南省蓝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对海洋领域有投融资需求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做好“蓝色债券”发行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海南省“蓝色债券”发展,力争年底实现“首单”目标。
3.绿色保险及利好政策
根据《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21.绿色贷款(保险)奖励。对开展经认定的绿色贷款(绿色保险)业务的辖区银行(保险)机构(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按照绿色贷款(绿色保险)总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化绿色信贷(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实际发生绿色贷款(保险)本金损失的,给予单笔最高50%的风险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案例】2022年8月,由工商银行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托管的12亿元“工银安盛—海发控水利枢纽绿色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完成注册登记。
此次注册登记的“绿色+保险债权计划”是海南省首单绿色基础设施保险债权计划,该计划被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授予最高等级(G-1)标准的绿色认证,标志着海南省绿色金融产品助力经济绿色转型的一次重大突破。
该项目主要投资的迈湾与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均属国务院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是海南省完善水资源配置、构建防洪体系、改善生态环境以及支持工农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4.绿色融资租赁及利好政策
海南省在《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海南省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的引导下,积极利用“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特殊财税制度,在海口江东新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率先进行融资租赁政策、功能和制度创新,积极打造融资租赁发展的集聚区。
2017年11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以下八大措施重点支持海南省融资租赁业发展:“一、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二、推动产业集聚;三、促进产融结合;四、推动经营模式创新;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六、实施便利化措施;七、拓宽融资渠道;八、完善财税政策。”
其中,促进产融结合措施项下,明确提出“出境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产业绿色融资租赁业务。”
5.碳排放权交易、碳金融及利好政策
2022年3月18日,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海碳中心”)获批设立,预计今年下半年开业运营。
海南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海南建设国际碳市场,是完成“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和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一环。海南具备丰富的海洋碳汇(蓝碳)资源,海碳中心将通过蓝碳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推动海南的蓝碳方法学成为国际公认标准,并纳入国际海洋治理体系。
结语
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顶层设计的重要环节。海南省坐拥天然的自然优势,加之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枢纽。未来海南将在逐渐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指导下,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扶持下不断为我国经济绿色转型提供动力,有望成为我国乃至国际绿色金融的交易中心和国际枢纽。
注释
[1]澎湃新闻:“绿色金融”火了,“蓝色金融”又是什么?
[2]其中一只由中国银行于2020年9月发行,包括三年期5亿美元及两年期30亿美元两个品种,主要用于支持中国银行已投放及未来将投放的海洋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等。另一只由兴业银行于2020年11月发行,募集资金4.5亿美元,全部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可持续海洋经济、海洋环境保护及沿海地区气候比那花适应等海洋相关的项目融资。
来源: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赵海清律师 姚天慈 律师助理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