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笔按实需原则借用熊猫债业务落地
近日,在国家外汇管局天津市分局的支持与指导下,辖内某融资租赁公司成功借用境外关联公司发行的熊猫债资金10亿元人民币。这是人民银行、外汇局“金融23条”发布后,天津落地的首笔按实需原则借用境外关联企业熊猫债资金业务。
“熊猫债券”是指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国外金融机构在一国发行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据此,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
熊猫债,顾名思义,是一种债券。2005年9月,国际多边开发机构首次获准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在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发行本币债券时,一般以这个国家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比如在日本叫武士债,在美国叫扬基债券,在英国叫猛犬债券。在我国,就使用了国宝熊猫来命名。
熊猫债的发展历程熊猫债诞生于2005年,当时我国刚刚加入WTO,跨境交往能力比较有限,没有强烈的人民币国际化需求,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程度也不足以支撑熊猫债大规模发展,所以熊猫债在当时处于“有价无市”的境地。2005至2014的十年间,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势头迅猛,人民币国际化需求不断提高。此时,债券由于其风险小、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等特点,契合了当时的形势。并且,当时国内银行间市场机制趋向成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一级和二级市场体系,熊猫债在这样的条件下得以快速增长。
对于我国熊猫债的发行,一是有利于促进人民币的跨越国境,在境外流通,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水平;二是利于金融创新、借鉴国际债券市场的运作方式和规范,促使我国债券市场制度进一步多元化、合理化;三是有利于缓解外汇储备增长和人民币升值压力,可以缓解国内流动性过于充裕、本币面临较大升值的压力。
熊猫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一环,在引入国际发行人、丰富债券市场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23条”发布前,除发行主体子公司外,其他境内关联公司只能在自身外债额度内借用熊猫债资金,难以满足企业全部融资需求。“金融23条”进一步优化了熊猫债资金管理,允许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按实需原则借用熊猫债资金,不受额度限制,提高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运用的便利程度。该融资租赁公司此次顺利借用关联公司熊猫债资金,获取了来源稳定、期限灵活的融资支持,其租赁业务得以顺利开展,也为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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