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條!浙江出臺擴大有效投資政策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2023年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政策》,提出穩住投資基本盤、持續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平臺注入資本金等24條政策,確保2023年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快於經濟增長,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穩住投資基本盤
第一時間研究落實國家政策的承接機制和落地措施,加速釋放政策紅利。力爭省重大專案要素保障應保盡保、專案審批能快則快、協調服務能早則早,推動投資完成率和新建專案開工率達到預定目標。
迭代完善省主導的重大專案推進機制
篩選20個左右跨區域跨流域跨週期、投資規模大、多年想幹而未幹成的重大專案,由省政府領導包乾推進,壓實責任、定期協調、加快推進,力爭2023年開工建設或前期實質性突破。
加強土地要素保障
2023年,全省供應建設用地40萬畝,力爭100個專案納入國家用地保障範圍,保障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專案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5萬畝。
積極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持續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平臺注入資本金
對承擔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平臺公司,各級財政可根據專案情況和財力狀況,注入一定資本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專案建設。
全力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國家資金
爭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防洪排澇工程等專案專項資金支持。
實施前期經費激勵
對經確認符合條件、前期推進快的省級主導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從2023年省發展與改革專項公建切塊資金中安排資金,優先給予激勵。
積極爭取金融工具支持
加快貸款投放,及時足額撥付貼息資金,加快釋放政策效應。積極對接爭取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有關政策。
全力保障重大專案用能
2023年,力爭保障重大產業專案新增能耗指標2000萬噸標準煤以上。允許“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標跨年度跨地區統籌使用。
優化拓展能耗指標來源
2023年,力爭騰出存量用能空間150萬噸標準煤以上。
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投資
省級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技術改造。鼓勵各地加大對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
支持綠色石化、新材料等重點專案建設
實施一批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專案,力爭2023年重點領域達到能效基準水準產能比例達到100%。實施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方案。
高質量推進重大外資專案建設
落實國家新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鼓勵類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爭取更多專案列入國家重大外資專案計畫。
加快推動交通強省專案建設
允許入庫專案在工可階段以全過程諮詢服務試點方式招標。優化省主導的高速公路前期推進機制。
加快鐵路和軌道交通專案建設
儘快開展金甬鐵路雙層高集裝箱運輸試驗,推動港口後方鐵路通道能力提升,爭取鐵路支線覆蓋主要集裝箱港區。
加快實施水網提升安瀾專案建設
探索推進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省級水利專項資金對山區海島縣中的沿海縣(市、區)及海島地區問題海塘專案的水利部分核定投資後,在原有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給予支持。
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土地出讓金省統籌部分重點用於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改造提升,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60萬畝。
加快基礎性電力專案建設
加快清潔煤電專案前期、開工和投產,加快實施外來電源重大專案,提高電力保供能力。
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
繼續對投產的光伏、風電專案實行全額保障性並網。支持建設符合規定的農光互補專案。推進公共建築、公共設施、工業園區及企業廠房、居民屋頂分佈式光伏規模化發展。
提高用地審批效率
簡化用地預審審查,允許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專案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
優化落實跨區域重大專案財政承受能力評估
創新跨區域重大專案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工作,採取“一項一評”方式,開展財政承受能力總體評估,依法依規落實建設資金來源。
強化存量資產盤活
支持各地探索創新資產盤活政策,科學設定盤活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水利等專案,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
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
鼓勵和引導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工程、省重大專案和補短板專案建設,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合理增長。
強化爭先創優
迭代投資“賽馬”激勵機制,推動激勵措施充分快速兌現。完善“紅旗”“蝸牛”專案評選機制。完善工作督辦約談制度,對投資進度滯後、專案推進緩慢的市縣和相關責任部門,通過月度聯繫單、季度督辦單、半年度工作約談等方式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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