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飛機租賃解析:飛機國籍及權利登記制度介紹之總論及開曼群島篇
作者:漢坤律師事務所 王舒 | 朱俊 | 張鑫鳳 | 蔡芳菲
系列引言
本系列文章中所指的離岸飛機租賃是指由租賃公司在中國境內的保稅區、自貿區或者自貿港(簡稱“中國保稅區”)所設立的項目公司將自己擁有產權的飛機出租給境外航空公司或者承租人的飛機租賃交易。
相比當前市場上已經非常成熟的對中國境內航司或者承租人的保稅租賃而言,離岸租賃主要的不同在於飛機的國籍登記,適航管理、運營以及飛機的承租人均在中國境外。在當前國際地緣政治動蕩的大背景下,以中國保稅區為基礎的離岸租賃能為租賃公司的資產安全和業務可持續性注入更多的穩定性。但從法律和稅務的角度,租賃公司在離岸租賃中也將面臨更為複雜的交易結構、不同的中國海關及外匯監管程序、更複雜的稅籌安排,以及各國飛機登記及航空金融相關法律不同所帶來的國別風險。
在本系列文章中,漢坤的航空金融團隊將從部分境外飛機登記地(包括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BVI(英屬維京群島)、馬恩島、印度等)的飛機國籍及權利登記制度開始,解析租賃公司可能在離岸租賃中所可能面臨的上述法律問題,為租賃公司通過中國的離岸租賃走出去提供初步的法律參考。
一、離岸飛機租賃中選擇飛機國籍
登記的考慮因素
從租賃公司的角度,在一項飛機租賃交易中,交易方往往需要考慮多個因素來決定飛機的國籍登記國。這些因素包括:
(1) 租賃飛機的航司、承租人或最終運營人(例如CMI的服務方)運營飛機的航線及航權要求;
(2) 租賃公司在中國保稅區設立的項目公司是否符合相關國家的飛機國籍登記要求;
(3) 相關國家對進口和登記飛機的批文要求和獲得該等批文的難度;
(4) 國籍登記國的飛機適航管理水准;
(5) 國籍登記國的飛機及動產所有權和擔保登記的法律體系和保護力;
(6) 國籍登記國的國籍注銷登記的要求及便利程度;
(7) 國籍登記對稅務籌劃的影響;
(8) 國籍登記國關於飛機侵權的責任法律體系;
(9) 國籍登記國是否為《開普敦公約》的締約國。
二、飛機國籍登記國所帶來的
法律影響
從飛機租賃的角度,一旦飛機的國籍登記國確定,以下事項將可能受限於飛機國籍登記國的法律:
(1) 出租人對飛機的所有權及與飛機相關的動產擔保權利;
(2) 在承租人違約的情況下,出租人注銷飛機國籍登記並取得飛機出口適航證;
(3) 國籍登記國法律對租賃合同適用法律的強制要求;
(4) 開普敦公約對租賃的適用性以及出租人在開普敦公約項下的權利和救濟措施的執行。
三、開曼的飛機國籍登記制度介紹
(一)飛機國籍登記機關
開曼群島的民航主管機關是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the Cayman Islands (簡稱“CAACI”),其負責開曼群島的民用航空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CAACI同時負責管理開曼飛機登記處Cayman Islands Aircraft Registry (簡稱“CIAR”)以及飛機登記簿Aircraft Register (簡稱“Aircraft Register”)。
(二)登記在開曼的飛機數量情況
根據CAACI官網信息[1],截至2023年3月2日,Aircraft Register目前登記在冊的飛機數量有近300架,其中絕大多數是公務機,機型包括但不限於波音BBJ公務機、空客ACJ320和ACJ330、灣流G550和G650、達索Falcon 6X/7X/8X及龐巴迪Bombardier BD-700等。
(三)可以申請開曼飛機國籍登記的主體
飛機所有權人或者通過租賃等形式占有飛機的主體(例如承租人)均可申請對其所有或者運營的飛機進行國籍登記,前提是該等申請國籍登記的飛機所有權人或占有人滿足空中航行(海外領土)(修訂)2014令(Air Navigation (Overseas Territories)(Amendment) Order 2014)項下的登記主體身份要求。登記主體應是下述實體或個人:
(1) 在英女王政府或在其領土政府(開曼群島)享有官方權利的實體;
(2) 英國國民;
(3) 英聯邦公民(包括開曼群島公民);
(4) 任何歐洲經濟區(EEC)的國家或瑞士聯邦的國民;
(5) 在英聯邦任何部分成立並在英聯邦任何部分設有注冊辦事處或主要營業地點的機構;或
(6) 根據歐洲經濟區國家或瑞士法律成立的企業,其注冊辦事處、中央管理機構或主要營業地點位於歐洲經濟區或瑞士聯邦內。
(四)在開曼進行國籍登記的飛機應滿足的要求
(五)飛機國籍登記程序簡介
在開曼完成飛機的國籍登記一般需要3-6周時間(取決於申請主體提交材料的准確性和完整性),其大致登記流程如下:
在VP-C Online上遞交在線申請並繳納保證金
CAACI針對飛機國籍登記特別開設了一個在線申請/查詢門戶網站VP-C Online[2]處理飛機國籍登記申請,以盡可能精簡申請流程,免除對申請人提交紙質文件的要求。飛機國籍登記的申請人可以通過上傳並存儲在CAACI安全電子門戶中的電子版文件進行飛機國籍登記申請。
對擁有多架飛機需要在CIAR登記的申請人而言,申請人可以通過該網站先申請一個VP-C在線賬戶,完成CAACI對其主體的盡職調查。申請人在有新飛機國籍登記需求時,可大幅縮短重複申請過程中CAACI對申請人的主體背景盡調時間。
申請人應通過VP-C在線提交飛機登記文件,在登記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交滿足CAACI要求的相關主體盡職調查文件和飛機有關資料。
飛機國籍登記的費用為500開曼元。除此之外,根據CAACI的飛機國籍登記申請要求,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飛機國籍登記時向CAACI支付等值於申請初始適航證書所需支付費用的50%作為保證金(申請飛機適航證書需要根據飛機的最大起飛重量(MTOW)對應標准繳費),該等保證金金額最低為2,000開曼元/2,439.02美元。
飛機國籍登記的申請文件
就飛機國籍登記而言,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經公證/認證的申請人的注冊證明和公司章程複印件;
(2) 申請人的良好信譽證書複印件;
(3) 經公證/認證的申請人的董事名冊和股東名冊複印件;
(4) 經公證/認證的申請人董事的護照照片複印件;
(5) 飛機受益所有人(Beneficiary Owner)經營概況;
(6) 經公證/認證的飛機受益所有人的護照照片複印件;
(7) 如適用,飛機賣據/產權轉讓證書的複印件;
(8) 如適用,完整簽署署期的證明飛機租賃結構的租賃協議。
選擇飛機的登記標志
在開曼登記的飛機的登記標志是由VP-C開頭的5個字母組成。CAACI允許申請人自行選擇飛機的登記標志。如果申請人需要,可以通過支付500開曼元向CAACI提出申請。如果CAACI確認該等飛機登記標志可用,可相應為申請人保留對應的登記標志。
完成飛機國籍登記
一旦申請人成功提交國籍登記申請,並通過VP-C Online在線上傳全部所需文件,CAACI即開始審核(第一階段),該過程可能需要大約2至3天。一旦審核完成,申請獲得批准,該等飛機國籍登記申請將轉至開曼航空安全規例(Air Safety Regulation)部門,以完成注冊程序(第二階段)。此時,申請人可以向CAACI提交飛機文件和初步調查和批准的請求。在前述飛機登記申請人、飛機適航技術檢查等要求審核通過後,CAACI即會相應簽發飛機國籍登記證書和飛機適航證書。
盡管飛機國籍登記證書上會體現飛機的登記所有人(Registered Owner),但該等登記所有人並非法律意義上的飛機所有權登記,其記載的信息可能與飛機的實際所有權人不符。
(六)國籍登記完成後的信息公示和查詢渠道
CAACI官方網站可以直接查詢到最新的在開曼登記的飛機登記簿,其中明確披露了已在開曼群島登記飛機的以下基本信息:飛機登記標志、飛機制造商的名稱、飛機型號、飛機制造商序列號、飛機登記所有人的名稱、飛機登記日期,而飛機是否為登記所有人擁有或租賃、以及飛機登記所有人的詳細信息都是沒有具體對外公開披露的保密信息。
(七)維持開曼國籍登記期間的適航檢查
在開曼登記的飛機需要每年更新飛機適航證書,登記的飛機所有人信息變更時也應告知CAACI。初始申請飛機國籍登記及此後每年申請飛機適航證書時,需要由CAACI的調查員或其授權的調查員對飛機進行技術檢查,且其應對飛機的適航情況滿意。
(八)過渡登記
依托於其專業性和靈活性,CAACI自2019年起發展了飛機過渡登記制度(Transitional Registration)。在過渡登記項目中,CAACI將與交易當事方就其交易目標進行溝通,配合當事方根據交易需求完成飛機的過渡登記與注銷。
過渡登記的要求和流程與一般飛機在CIAR的登記要求和流程大致相同,也是通過VP-C Online在線網站進行申請,但是當事方需要在飛機登記申請前先就過渡登記安排與CAACI提前溝通,討論內容可能涉及飛機的取回、停放及運出等具體項目安排。
過渡登記通常適用於出租人在承租人違約後取回飛機、尚未尋找到新的承租人/買家的情況;也適用於新出廠飛機,飛機所有權人尚未確定飛機運營地和登記國,比如在綠飛機裝修階段需要進行臨時國籍登記的情形。
由於CAACI的飛機國籍登記和注銷過程都非常高效和靈活,尤其是在最近幾年受到新冠疫情影響的大環境下,開曼成為了很多出租人/融資方取回飛機臨時過渡登記、存放飛機的理想目的地。在飛機過渡登記項目中,CAACI會積極與出租人/融資方合作,以確保飛機得到妥善停放和有效維護,同時維持飛機適航證書的最新狀態,從而保證飛機可以在過渡階段後盡快恢複正常注冊和運營。
四、開曼的飛機所有權及抵押權登記
制度介紹
(一)飛機所有權登記
開曼沒有設立單獨的飛機所有權登記或租賃登記制度。
(二)飛機抵押權登記
開曼設有獨立的飛機抵押權登記制度。
根據開曼群島飛機抵押條例(The Mortgaging of Aircraft Regulations, 2015)規定,針對已經在CIAR登記的飛機,抵押權人可以按照CAACI要求的格式填寫抵押登記申請書(其中需要包括飛機抵押日期、飛機詳情、擔保總金額及任何後續提款金額、抵押人的姓名和地址、優先通知的登記號(如有));與此同時,申請人需要提交已簽署的抵押協議及相關貸款協議來體現被擔保金額。相關申請文件在登記申請階段可以先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提交,後續在抵押權登記辦理完成後再補交原件申請表以及經核證無誤的複印件申請材料給CAACI即可,登記申請流程相對較為便捷。
在CAACI辦理飛機的抵押權登記,可以有效地保護抵押權人對飛機的擔保權益,已完成登記的飛機抵押權將不受抵押人破產影響,優先於其他債權人任何未經登記的擔保權益(留置權除外)。此外,在相關方申請從CIAR注銷飛機國籍登記時,若在CAACI存在飛機抵押權登記,CAACI會要求已登記的抵押權人提供同意注銷的授權函,而且即使已完成飛機國籍登記注銷,在CAACI登記的抵押權仍將繼續存在。
特別的是,類似於《開普敦公約》項下的預期國際利益登記,CAACI也設置了一項關於抵押權的優先通知登記。在飛機尚未在CIAR完成國籍登記或飛機抵押尚未生效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選擇通過向CAACI申請優先通知登記的方式以確保抵押的優先次序。向CAACI申請辦理優先通知登記,抵押權人只需要向CAACI提交對應申請表和抵押協議的草稿即可,該等優先通知的有效期為14天,可以無限次續期。此後,一旦抵押權人辦理完畢在CAACI的抵押權登記,該等抵押權將被視為在優先通知登記之日已經完成登記。
在CAACI辦理抵押權登記需要按照其要求繳納對應的登記費。若任何當事方需要在CAACI查詢飛機上是否存在抵押權登記的,可以相應向CAACI發送郵件申請,說明飛機登記標志和制造商序列號,查詢費為100開曼元。
五、開曼加入和適用開普敦公約
的情況
(一)加入公約的情況
開曼群島是英國在美洲西加勒比群島的海外屬地,就《移動設備國際利益公約》和《移動設備國際利益公約關於航空器設備特定問題的議定書》(合稱為“開普敦公約”)而言,由於英國是開普敦公約的締約國之一,根據英國發布的聲明[3],自2015年11月1日起,根據議定書第二十九條,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對議定書的批准範圍擴大至開曼群島領土,其國際關系由英國負責。
(二)在國際登記處的登記
在開曼登記的飛機,在滿足開普敦公約項下的適用規定的前提下,相關權利人可以依據開普敦公約在國際登記處(International Registry)登記飛機的買賣、租賃、抵押、租約轉讓等安排對應的銷售、國際利益、預期國際利益、國際利益轉讓。
根據開普敦公約的規定,締約國可在任何時間指定其境內的一個或多個實體作為接入點並通過其將登記所需資料報送給國際登記處。由於英國尚未宣布指定CAACI作為接入點,目前,如需辦理開曼登記飛機的任何國際利益登記,權利方可以直接在國際登記處辦理登記,而無需特別在CAACI辦理AEP code (接入點代碼)的申請。
(三)IDERA
根據英國對開普敦公約議定書第XXX(1)條的聲明,該條適用於開曼群島,CAACI可根據有關約定接受申請人辦理《不可撤銷的注銷登記和出口請求許可書》(“IDERA”)的備案。當出現承租人違約時,出租人或融資方可以通過完成備案的IDERA向CAACI申請注銷飛機國籍登記。為在CAACI辦理IDERA備案,備案申請人應提交經公證的申請文件,並支付250開曼元/304.88美元的備案費。
如您希望進一步了解飛機離岸租賃業務的相關法律問題,請聯系漢坤律師事務所或您在漢坤的聯系人。
本文中任何對相關境外法律的分析和介紹僅為一般性介紹,不構成本所的任何法律意見。
王舒
+86 10 8516 4110
shu.wang@hankunlaw.com
業務領域
銀行與融資、金融機構設立、飛機融資與租賃、航空
朱俊
+86 10 8525 4690
jun.zhu@hankunlaw.com
業務領域
金融機構設立及合規、境內外貸款和債券發行、航空金融、金融創新及金融科技業務、不良資產
張鑫鳳
+86 10 8516 4110
xinfeng.zhang@hankunlaw.com
業務領域
銀行和金融、航空及航空金融、金融服務和金融監管、項目融資
蔡芳菲 | 漢坤律師事務所
来源:汉坤律师事务所,微信号:hankunlaw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