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跨境投融資、提升引進外資能級、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上海20條措施發佈
4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
上海是外商投資中國的重要目的地。截至2023年2月,上海累計實際使用外資3312億美元,累計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902家、研發中心536家。6萬多家外商投資企業貢獻了全市超過1/4的GDP、約1/3的稅收、近2/3外貿進出口額,以及超過1/2的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和2/5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吸納約1/5的就業人數,外資成為推動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上海始終把吸引和利用外資作為擴大開放重中之重的工作。本次出臺《若干措施》,充分考慮當前引進外資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圍繞細化落實國家吸引和利用外資的最新政策要求,聚焦加大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力度,積極回應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關切,在推進更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程度提升引資能級、更實舉措支持外資發展、更好環境優化外資服務等方面提出支持舉措,進一步提振外資在滬發展信心,持續擴大外資流入,穩定外商投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品質,打造新時代外商投資首選地和高質量外資聚集地。
《若干措施》從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提升引進外資能級、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優化外商投資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了20條措施。
一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提升擴大開放水準。主要包括:推動更多領域開放和專案落地、支持重點區域率先對外開放。明確提出:支持外資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養老金管理、理財、財務公司率先落戶上海。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開展沿海捎帶業務試點。積極爭取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試。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率先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擴大全球維修產品範圍等。
二是提升引進外資能級,支持和引導外資投向高端製造、現代服務、高新技術和節能環保產業等領域,鼓勵外資圍繞本市3+6產業、新賽道和未來產業加大投資,加快集聚總部、研發、國際品牌等高能級主體,提高利用外資品質。主要包括:優化外商投資產業結構、支持外資總部企業提質增能、推動外資研發中心加快發展、鼓勵外資參與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加快綠色低碳升級。明確提出: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類產業政策、技術改造和數字化改造等政策。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法依規享受資助和獎勵。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採購設備按規定享受免退稅優惠政策。鼓勵外資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推動設立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專案。支持更多高能級首店、新品落戶上海,對當年在滬新開設的高能級首店、旗艦店,以及開展具有影響力的全球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的國際品牌納入本市消費市場創新支持政策範圍。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等。
三是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圍繞財稅、投融資、金融、人員往來、進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舉措,推動外資專案落地。主要包括:加大外資專案落地服務保障和財稅支持、強化金融服務支持、便利跨境投融資、促進外籍人士往來便利、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提升貿易能級。明確提出:強化外資專案專班和專員服務機制。支持各區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新增投資專案、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專案給予獎勵。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在全市範圍試點拓寬QFLP基金的外商投資管道,簡化外匯登記,實行餘額管理。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充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外國專業人才(B類)的認定範圍。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和家屬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推動本市《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社會應用便利化。完善本市RCEP企業服務諮詢站惠企服務功能,面向外商投資企業開展關稅優惠、原產地規則、貨物貿易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自然人移動等協定相關優惠措施的諮詢服務。
四是優化外商投資服務,圍繞加強投資促進服務,深化溝通交流,保護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主要包括:舉辦系列投資促進活動、加強“走出去”海外招商、深化政企溝通服務機制、完善涉外服務平臺建設、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準、支持參與標準化工作。明確提出:開展“投資上海”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市、區可根據引資實際效果對投資促進活動予以支持。舉辦政企溝通圓桌會議,建立駐滬外國商協會專員對接機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臺功能,提供多語種服務。實現涉外服務專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許可等高頻事項中英文線上辦理功能。發揮好市、區兩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作用,暢通投訴管道,規範投訴工作程式,及時妥善處理投訴事項。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加強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發揮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對於節能環保等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地方標準,充分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品質,充分發揮外資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就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提出若干措施如下:
一、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
(一)推動更多領域開放和專案落地。落實最新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深入實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加快推進金融、航運等開放領域專案落地。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養老金管理、理財、財務公司率先落戶上海,擴大經營範圍。鼓勵符合條件的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開展沿海捎帶業務試點,進一步擴大沿海捎帶政策效應。積極爭取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試。(責任部門、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交通委、上海海關、市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重點區域率先對外開放。實施上海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率先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擴大全球維修產品範圍,試點成熟後積極向國家爭取向上海自貿試驗區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複製推廣。拓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燃料油、保稅LNG等加注業務規模,研究推進綠色新型燃料加注試點,提升上海港能源加注服務水準。推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在數字貿易、金融服務、資訊服務、會展服務等領域探索擴大開放措施,加快集聚國際高能級專業服務業主體,編制發佈“虹橋開放指數”。(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上海海關、市交通委、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二、提升引進外資能級
(三)優化外商投資產業結構。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製造、現代服務、高新技術和節能環保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優惠政策,向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專案優先供應土地。鼓勵外資充分發揮資本和技術優勢,圍繞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三大先導產業和電子資訊、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以及新賽道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大投資。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類產業政策和技術改造、數位化改造等政策。(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上海海關)
(四)支持外資總部企業提質增能。落實《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上海市鼓勵企業設立貿易型總部的若干意見》等支持總部企業發展政策,大力吸引外資在滬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事業部總部、貿易型總部等各類總部型機構,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法依規享受資助和獎勵。落實總部企業在資金運作與管理、貿易便利、科技創新、商事登記、人才引進、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支持舉措,推動總部企業在滬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海關、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區政府)
(五)推動外資研發中心加快發展。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支出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採購設備按照規定享受免退稅優惠政策。優化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流程,做好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制度配套、機制銜接和流程優化。對研發數據依法跨境流動進行專題培訓和專項指導。對外資研發中心引進用於國家級、市級科研專案的入境動植物轉基因生物和生物材料積極開展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對符合要求的給予便利化檢疫審批。支持對外資研發中心出於研發目的暫時進境的研發專用關鍵設備、測試用車輛等按照規定延長複運出境期限。鼓勵外資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加強土地、設備、基礎設施等要素保障。推動在滬外資研發機構與本市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協同創新,設立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專案,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協同創新案例評選。加強對外資研發中心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指導和服務。(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科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委網信辦、市知識產權局、市農業農村委、上海海關、市規劃資源局、市教委)
(六)鼓勵外資參與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加大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全球推介力度,實施新一輪上海商業空間佈局專項規劃,支持外資參與東西兩片國際級消費集聚區和國際消費窗口重點商業專案建設。支持在滬國際消費品品牌企業提升總部能級,引進一批國際中高端新品牌,支持更多高能級首店、新品落戶上海。將當年度在滬新開設的高能級首店、旗艦店,以及開展具有影響力的全球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的國際品牌,納入本市消費市場創新支持政策範圍。(責任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七)加快綠色低碳升級。引導外資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實施綠色低碳產業培育行動和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支持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創建綠色設計示範企業。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節能降碳,開展重點領域產品設備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節能節水專用產品設備和專案企業所得稅減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等優惠政策。(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三、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
(八)強化外資專案落地服務保障。健全重大和重點外資專案工作專班機制,建立並動態調整專案清單,強化專案專員服務,加強全方位要素保障,依法依規給予專案規劃、用地、用能、建設等政策支持。加強全流程跟蹤服務,在外商投資專案核准和備案、環評、物流、跨境資金收付、人員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推進一批重大和重點外資專案加快落地、建設和投產。(責任部門、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出入境管理局)
(九)加大外資專案落地財稅支持。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進一步加強宣傳,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外商投資企業享受政策便利度。各區可結合實際,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新增投資專案、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專案,按照其對本區域的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十)強化金融支持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以及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融資。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產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定期舉辦銀企政策對接活動。發揮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上海)作用,創新開展融資信用服務,拓展外商投資中小企業融資管道。(責任部門、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便利跨境投融資。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在全市範圍試點拓寬QFLP基金的外商投資管道,簡化外匯登記,實行餘額管理,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支持試點企業在境內開展迴圈投資。(責任部門、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委)
(十二)促進外籍人士往來便利。全面落實提高外國人來華工作各項便利政策,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充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外國專業人才(B類)的認定範圍。落實國家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支持上海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相關出入境政策措施,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和家屬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推進外國人口岸簽證預申請網上辦理,實現申請“零次跑”。優化完善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窗口”,全面推廣線上線下融合模式,為外籍人才提供更加便捷、優質高效的辦證服務體驗。推動本市《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社會應用便利化,提供良好社會服務,切實增強永久居留外國人的獲得感,進一步優化外籍人才發展環境。(責任部門:市科委(市外專局)、市出入境管理局、上海邊檢總站)
(十三)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提升貿易能級。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完善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原產地規則查詢系統和最優關稅稅率查詢系統功能。完善本市RCEP企業服務諮詢站惠企服務功能,通過線上線下多種途徑,面向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關稅優惠、原產地規則、貨物貿易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自然人移動等協定相關優惠措施的諮詢服務。支持跨國企業提升全球供應鏈網路服務能力,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參評上海市國際貿易分撥中心示範企業。加大貿易便利化政策宣介力度,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各項自貿協定、貿易通關、經貿風險防範與應對等方面的服務和指導。(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上海海關)
四、優化外商投資服務
(十四)舉辦系列投資促進活動。開展“投資上海”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潮湧浦江”系列投資推介活動,辦好上海城市推介大會、全球投資促進大會。積極參與商務部舉辦的“投資中國年”、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招商引資活動。支持各區開展形式多樣的投資促進活動,市、區可根據引資實際效果,對投資促進活動予以支持。發揮進博會、中國國際工業博覽會、世界人工智慧大會等重要平臺投資促進作用,以展聚商,推動更多參展商變投資商。(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十五)加強“走出去”海外招商。鼓勵各有關部門、各區組織團組出境出國開展招商,通過定點訪問、舉辦推介會等方式,加大產業鏈供應鏈龍頭企業和總部專案招引力度。發揮上海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海外辦事處作用,整合全市海外招商網路,加強與境外經貿和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繫合作,提升海外招商成效。舉辦外商投資促進業務培訓,提高全市外商投資促進人員業務水準。(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外辦、各區政府)
(十六)深化政企溝通服務機制。暢通市領導與跨國公司高管溝通交流管道,舉辦政企溝通圓桌會議,持續開展走訪調研,市、區協同形成合力,及時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外商投資企業關心的政策,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應組織開展解讀說明,打通政策宣傳和落地“最後一公里”。發揮上海投資促進機構聯席會議(SIPP)作用,建立與駐滬外國商(協)會專員對接服務機制,開展常態化交流。(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各區政府)
(十七)完善涉外服務平臺建設。拓展上海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臺功能,提供多語種服務,加強外商投資促進專案庫、資源庫、政策庫、活動庫建設。豐富“一網通辦”涉外服務專窗內容,實現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許可等高頻事項中英文線上辦理功能。在“隨申辦”新增外商投資企業開辦、經營和政策彙編等中英文資訊指引服務,完善《上海涉外服務一點通》電子書內容。(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各有關部門)
(十八)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發揮好市、區兩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作用,暢通投訴管道,規範投訴工作程式,及時妥善處理投訴事項。優化本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機制,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基於自身發展需要的正常遷移。各有關部門、各區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得區別對待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十九)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準。強化數字賦能知識產權治理,全面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改革。加強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發揮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全面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針對專利侵權、網路盜版侵權、商標惡意註冊和仿冒混淆等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開展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對進出口環節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充分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版權服務中心優勢,在國家相關部門支持下,探索以“版權行為發生地”為原則,在區內突破註冊地限制,拓展版權登記服務功能。(責任部門、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高院、上海海關、市版權局)
(二十)支持參與標準化工作。推動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訂工作。依法公開地方標準制訂的相關資訊。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推薦代表參加本市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節能環保等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地方標準,應當充分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以上措施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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