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跨境支付發展趨勢及對中國啟示
跨境支付是國際貿易和經濟活動的核心。在全球新冠疫情、地緣政治衝突、新產品湧現、技術升級換代、用戶需求變化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全球跨境支付生態系統面臨著旨在提高跨境支付速度、效率、透明度和普惠性的變革。2020年7月13日,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主席Jon Cunliffe爵士在英國《金融時報》上發表題為《跨境支付系統被忽視太久》的專題文章。隨後全球主要央行和國際支付組織對傳統支付體系下跨境支付業務成本高、速度慢、覆蓋面受限和透明度不足等問題達成共識。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與CPMI以及其他相關標準制定機構緊密合作,制定出適合當前世界需要的跨境支付發展路線圖,G20於2020年10月批准該報告,將全球跨境支付改革列入優先事項,推進由各國央行主導的跨境支付頂層設計,力求實現徹底革新。G20倡議提出後,各國央行、清算基礎設施建設者紛紛回應。
21世紀以來,在經濟全球化和資訊技術進步的背景下,國際商業環境和數字技術創新及應用發生巨大變化,跨境支付呈現新的發展態勢,跨境零售支付重要性快速上升,傳統的代理行模式發展勢頭持續減弱,跨境數字支付成為新興模式,地緣政治博弈促使多邊支付系統發展。
1.1 跨境零售支付伴隨新業態發展快速崛起
根據支付類型,跨境支付分為零售支付和批發支付。國際清算銀行(BIS)將前者定義為價值和緊迫性相對較低的資金轉移,其支付方可以是個人、企業或政府機構。後者定義為全球跨境支付的主流,主要在銀行、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流轉,用於資金調撥。
開放規範的國際經貿往來是促進跨境零售支付發展的主動力。隨著跨國供應鏈蓬勃發展以及境外旅遊、海外留學和移民的增長,跨境零售支付用戶群體日益龐大。特別是,隨著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的發展,國際支付由大型批發交易向零售交易拓展。貿易模式轉變使中小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對跨境零售支付服務產生巨大需求,適用於零售業務的快速支付系統迅速在全球範圍內鋪開。2022年全球約6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快速支付系統,約72%的人口可使用快速支付服務(見表1)。
1.2 全球代理行發展勢頭持續減弱
近年來,跨境支付業務量和金額持續增長,但是代理銀行關係卻下降了約五分之一,跨境支付流量更加集中。代理銀行關係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外部監管要求趨嚴、代理風險增加、內部業務戰略調整、技術進步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興起等。代理銀行較少從經濟增長和貿易強勁的國家撤出,更多從非法融資治理和控制較差的國家撤出(見圖1、圖2)。
代理行數量下降產生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在以代理行模式為主的傳統支付領域,有可能損害金融體系的健康。多層級代理導致支付鏈條加長,跨境支付成本增加。對於跨境支付管道相對狹窄的個人和中小企業,如果銀行不提供關鍵的支付服務,部分情況下不得不轉向未受監管的第三方機構,擾亂國際金融秩序,增加非法融資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另一方面,為第三方跨境支付平臺和數字貨幣等新型支付體系的創新提供了機會。新技術的應用有效克服了代理行數量下降的問題,有助於支付效率提升和普惠金融的實現,降低跨境支付成本。
1.3 金融科技推動跨境支付領域技術革新轉型
從互聯網金融到金融科技,支付數位化轉型是各方創新的共同著眼點,成為新商業模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驅動金融功能變革的新著力點。金融科技企業是推動支付數位化轉型的重要力量,憑藉各自在原有領域積累的資源優勢切入金融服務領域,將支付與其他活動捆綁在一起,為用戶提供多元、個性化、穿透性強、普惠度高的服務,提升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豐富和拓展了現行金融和貨幣體系的內涵與外延,助力金融在更大的範圍內提升全球包容性,重構以商業銀行、清算組織、商戶及其他產業鏈為主體的利益格局,倒逼傳統金融機構的主動改革。
新技術演進新賽道。主要國家和地區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合作聯盟加速形成,帶來新一輪的技術競爭。在技術研發、規則制定和法律法規推進的同時,風險形態、路徑和安全邊界也在發生變化,如何實施有效監管,尚不存在統一標準和最優解。
1.4 地緣政治博弈促使多邊支付系統發展
地緣政治博弈已波及到金融領域,進而延伸至跨境支付領域。2022年10月,美元在國際支付中占比為42%,高於歐元7.6個百分點,穩居國際支付第一大貨幣。
一些國家嘗試探索多邊範圍內的非美元結算機制,以避開美元結算系統的政治影響。例如,2014年,俄羅斯創建金融資訊傳輸系統(SPFS);2019年,英法德三國創建歐盟與伊朗貿易的新交易和支付系統(INSTEX);金磚國家內部也在醞釀創建名為“金磚支付”的統一支付體系。此外,2022年俄烏衝突爆發,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資產”在能源等特殊領域的應用引起各方關注。從長遠來看,全球跨境支付的發展將在曲折中前進,跨境支付體系建設區域化的特徵將進一步得到加強。
過去數十年,隨著國際商品和服務貿易、人員和資本跨境流動逐年增加,全球跨境支付迅猛發展。截止至2022年10月底,SWIFT系統日均處理報文約4480萬條。然而,全球跨境支付市場在效率和創新方面處於發展緩慢甚至停滯不前的狀態,落後於各國高度發達的境內支付市場,難以滿足用戶日益增長的需求。為此,CPMI跨境支付工作組通過對市場參與者調研,分析造成當前局面的深層次原因,主要包括跨境支付數據標準化差、合規流程複雜、運營時間有限、基礎設施老舊、交易鏈條過長、資金成本過高、服務商門檻高等,這些因素疊加,給全球跨境支付在速度、費用、覆蓋面、透明度方面帶來諸多問題和痛點。
2.1 支付效率低
跨境支付速度難以提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跨境支付模式仍以傳統代理行模式為主。跨境支付鏈條長、人工處理環節多,合規審查等溝通成本高,支付效率低。二是全球範圍內數據標準統一進程緩慢,支付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程度低。報文標準轉換、傳遞效率低,傳遞資訊的缺少、失真進一步加大反洗錢篩查壓力,拉長跨境支付週期。三是各國支付系統運行時間的差異。根據2021年CPMI對82個國家和地區支付系統的調研,各國支付系統間運行時間差異較大,這種情況在週末和節假日尤為突出,直接推遲入賬時間。
2.2 交易成本高
成本高昂是支付機構和客戶跨境支付痛點。根據世界銀行統計,全球零售匯款平均成本為匯款總額的6.5%,遠高於聯合國確定的“至2030年將移民匯款費率降低至3%”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造成成本高昂的原因包括貨幣兌換機制、不同國家法律制度和基礎設施的差異、時區的複雜性以及仲介(包括代理行和非銀行金融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協調問題。跨境交易的成本結構複雜:一是支付機構方面,涉及人工運營、系統開發、合規審查、貨幣兌換、流動性管理等多項成本;二是客戶方面,個人和中小企業議價能力較差,大型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雖有一定議價能力,可以通過遍佈全球的機構網路降低部分費用,但仍面臨資金流動性及外匯轉換成本。
2.3 覆蓋面有限
全球主要跨境服務代理機構都處於貨幣流通強、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欠發達地區覆蓋率低,並受限於流動性成本、系統開發能力、風險控制水準等,現有的跨境支付資源往往被大型銀行壟斷,不發達地區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無法直接接入現有的跨境支付體系,更多通過間接參與或代理關係實現跨境結算和清算,無法同水準獲取數據統計、清算路徑選擇、查詢查複、錯賬處理等服務。間接參與者往往要面對嚴格的條件限制或不平等的待遇。
因跨境支付管道相對狹窄,未享受銀行帳戶服務的個人和中小企業,部分情況下不得不轉向未受監管的第三方機構,加劇跨境支付風險,分化全球跨境支付體系。
2.4 透明度差
跨境支付鏈條涉及的上下游銀行及代理仲介之間缺乏有效的合作及共用機制,導致各支付環節無法在同一平臺上完全透明展示,主要體現為交易進程不可完全追蹤、資訊無法“無損”傳輸、總交易成本難以鎖定。
目前,世界各國之間的客戶隱私保護及數據安全政策和法律法規存在較大差異,跨境監管治理環境日益複雜。新技術、新平臺應用推動實現更高效、更便捷的資訊交互,也對反欺詐、反洗錢等業務管理帶來新挑戰,各監管機構需要制定更高標準的透明度要求,進行“穿透式管理”。總體而言,在多重因素影響下,跨境支付生態鏈的透明度改善難度大,協調統一困難。
由於上述問題和痛點,全球各方苦“跨境支付”久矣。2020年10月G20批准《關於加強跨境支付的路線圖》,為後續跨境支付發展提供清晰藍圖。總體上看,可以從加強國際合作與行業規範、改善現有支付基礎設施和運營安排、探索新興支付基礎設施應用三個方向,推動跨境支付轉型,促進全球經濟、國際貿易發展,提升金融體系便捷性、包容性和普惠性。
3.1 加強國際合作與行業規範
(1)制定跨境支付統一目標與標準
全球跨境支付的參與方普遍存在政治、監管、業務處理、服務標準等多方面摩擦,制定統一跨境支付目標能夠促進國際組織、各國監管機構、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企業等各方相互協作、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為全球層面的支付變革、摩擦減少、服務提升而努力。跨境支付改革路線圖以解決當前跨境支付問題為出發點,從成本、速度、覆蓋面、追蹤性四個方面為批發、零售、匯款三個分支分別設定了具有挑戰性的量化目標,便於各方溝通進展情況(見表2)。
統一跨境支付服務標準的確立,有利於各參與方在共同執行框架下提供標準化服務、減少分歧,同時提升行業服務水準,提高客戶滿意度。CPMI對現有多邊服務水準協議和支付方案進行分析,認為跨境支付服務標準需涵蓋以下重要因素:法律基礎、治理結構、准入標準、技術標準、業務處理規則、清算和結算安排以及風險管理等。
(2)規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
跨境支付中多類摩擦交疊產生。例如,一筆跨境匯款經常由於身份識別問題被多家中轉機構索要合規相關資訊,且內容存在重複。由於各家中轉機構合規資訊不共用,整個過程消耗大量人工和時間成本。此外,當前各國都有自己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要求報告的數量、種類均有所不同,跨國經營的金融機構往往需要根據各國監管的不同要求,出具不同形式的報告。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和巴塞爾委員會(BCBS)共同完成的調查報告指出,由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實施差異引發的跨境支付摩擦,主要分為四大類:識別客戶和實際所有人、制裁甄別、客戶和交易資訊共用以及建立和維護代理銀行關係。各國應盡可能在這些方面建立統一框架並保持資訊共用,提高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的一致性和全面性。
(3)採用ISO20022報文標準
各國支付系統報文標準存在差異,且SWIFT MT報文標準的資訊空間有限,只能滿足點對點報文傳輸。因此,跨境支付鏈條上的機構在中轉時可能發生數據截斷、內容缺失等問題,造成合規篩查資訊不充分,增加對手行之間查詢頻次。
ISO20022報文標準數據豐富且高度結構化,清算鏈條資訊能夠實現端到端無損傳遞,提供詳細的合規資訊,提高反洗錢流程的精准度。此外,ISO20022報文標準採用可擴展標記語言為基礎,便於機器閱讀與自動化處理,更能滿足高效、直通處理的要求。因此,跨境支付行業共同採用ISO20022報文標準是大勢所趨。SWIFT將在2025年完成MT報文標準向ISO20022報文標準遷移工作。包括歐盟、英國、美國、中國香港等在內85%的全球支付基礎設施也將在2025年前開始採用ISO20022報文標準,覆蓋了全球80%的交易量和87%的交易額。
3.2 改善現有支付基礎設施和運營安排
(1)實現跨境支付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目前,支付基礎設施能夠實現互聯互通的國家和地區較少,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跨境支付通過代理行模式完成。通過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支付基礎設施間建立直接聯繫,跨境支付參與方能夠實現系統間標準化資訊傳遞、存儲、驗證,從而減中間環節降低匯款費用,提高跨境支付處理效率。儘管支付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需要各系統運行者交互操作,且相關規章和流程需進一步明確,但支付系統基礎設施機構普遍持積極態度。根據CPMI的調研結果,近10%的清算系統表示,在未來五年內實現支付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於2022年11月簽訂諒解備忘錄,共同強化支付連接的合作,以支持更快速、廉價、透明和包容的跨境支付交易。
實現支付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障礙之一在於系統運行時差。目前,國際主要貨幣的即時全額結算系統(RTGS)運行時差往往超過半天,且週末和節假日的時間差更為突出(見圖3)。由於延長系統運行時間能夠提高跨境清算結算效率,減少流動性成本、降低違約風險,目前已有不少國家和地區開始對此進行研究。
(2)推動採用同步交收(PvP)結算方式
外匯業務是跨境支付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跨境支付通常涉及多種貨幣,結算時差將導致外匯結算存在赫斯塔特(Herstatt)風險。據BIS統計,目前54%的外匯交易是通過場外交易市場(OTC)完成的,每天約為7.5萬億美元。採用即時匯款同步交收(PvP)是消除這一風險的重要安排。
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國際外匯交易市場逐步形成了全球性和區域性兩類同步交收系統。全球性交收系統以連續聯結清算(CLS)為代表,已連接18個國家和地區的大額清算系統;區域性交收系統多由一國或地區搭建。例如,我國依託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完成人民幣對盧布同步交收,中國香港地區依託金管局CHATS支付系統完成港元對美元同步交收等。目前,我國外匯交易同步交收系統已支持美元、歐元、港元等多幣種交易。
(3)探索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
銀行帳戶間流動性不足是跨境支付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由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監管限制和特定市場的流動性要求,銀行需要在不同國家和地區進行貨幣儲備,以滿足自身的清算和結算需求。不同銀行的流動性獲取和管理能力存在差異,加劇流動性儲備分化,尤其在市場流動性條件較為緊張的情況下,流動性資金成本激增,進而轉嫁給跨境支付的最終用戶,導致跨境支付成本增加。
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可以解決上述問題。各國銀行在本國央行開立清算帳戶,多個央行之間開立互惠流動性帳戶,建立流動性安排機制,形成流動性橋樑。這種安排可以避免銀行開立多個代理行帳戶,降低流動性壓力和融資成本。同時,各銀行帳戶的統一集中處理,可以縮短支付鏈條,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支付效率。2022年6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清算銀行(BIS)簽署了參加人民幣流動性安排(RMBLA)的協議,該協議旨在通過構建儲備資金池,在金融市場波動時為參加該安排的央行提供流動性支持,滿足國際市場對人民幣的合理需求。
(4)擴大支付系統參與度
CPMI通過調研發現,很多本土商業銀行能夠以直連方式接入國內支付系統並擁有央行結算帳戶,而其他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受到諸多限制。應當鼓勵更多機構接入支付系統,擴大央行結算帳戶和支付系統覆蓋面,全面規範跨境業務,拉直清算路徑,提高清算結算效率,促進創新和技術進步。考慮到各國監管政策不同,跨境支付系統可以在兼顧風險與效率的前提下,採取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相結合的方式,以提高系統的全球輻射能力。
3.3 探索新興支付基礎設施應用方向
(1)評估全球多邊支付平臺的可能性
從長遠來看,對全球跨境支付活動的監管應更加注重多邊合作,而不是由某個或者某些國家主導管理,國家之間應積極聯合建立跨區域的多邊跨境支付平臺並匹配對應的監管合作關係。
當前,歐洲、非洲、中美洲、中東等地區為促進區域經濟融合發展,先後上線運營多個區域內的多邊支付平臺(見表3)。而覆蓋全球的多邊支付平臺,目前還停留在測試或概念設計階段,其中的典型代表為Nexus和Amplus。Nexus由BIS創新中心牽頭,新加坡金管局聯合義大利央行、馬來西亞央行推出,運行模式主要為各方將現有的本國國內支付系統通過標準化改造後連接到多邊支付平臺Nexus,由Nexus統一接收並處理匯款資訊(如貨幣兌換、資訊翻譯、合規查詢等),再發送至各收款行完成入賬。而德國央行提出的Amplus方案更為前沿,通過建立統一支付帳戶的識別規則、統一KYC資料庫和統一各國央行跨境清算帳戶管理平臺,搭建起全球共用跨境支付平臺。
(2)加大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研究和探索
2022年2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佈報告顯示,目前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正在研究探索CBDC的研發和應用。CBDC作為中央銀行發行、具有交易結算性質、有固定價值的數字形態貨幣,對現有以廣布全球的代理行關係為基礎的跨境支付格局產生重大的影響,有望打破原有路徑依賴,重塑全球跨境支付體系。一是CBDC支付效率更高。CBDC基於分佈式帳本技術,可以實現點對點交易模式,縮短支付鏈條,進一步提升支付效率。二是CBDC普惠性更強。CBDC與銀行帳戶低耦合,沒有銀行帳戶的本國及外國居民均可直接持有和使用。三是CBDC安全性更好。區別於傳統貨幣,CBDC具有可控匿名、可追蹤等特性,允許遠程註冊實現KYC,降低反洗錢壓力,加強央行的跨境支付監管水準。四是CBDC應用範圍更廣。通過制度與技術設計,可以提升數據分析處理能力與對接相容性,解決時區不匹配問題,實現不間斷。
在跨境支付領域,單一國家的CBDC很難支持多幣種跨境支付的互操作性問題。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參與的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專案旨在探索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現已進展到第三階段研發,英文名稱由mCBDC Bridge更名為mBridge,將秉持不傷害、合規和互操作性三大原則,以“針對高成本、低速度和複雜的操作性等痛點問題,設計和迭代新一代高效跨境支付基礎設施”為總體目標。目前已完成了基於四個國家和地區央行數字貨幣的真實交易試點測試。此外,SWIFT也正在積極探索將現有支付系統與CBDC網路相互連接,助力CBDC無摩擦的跨境支付(見表4)。
(3)關注全球穩定幣(GSC)的發展與影響
穩定幣主要應用於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搭建的跨境支付體系中,通過錨定現實中的單一法定貨幣、一攬子法定貨幣、大宗商品、其他加密貨幣或者演算法調整保持穩定性。穩定幣既保留了數字虛擬貨幣在區塊鏈網路上支付、轉賬、清算、交易等行為的安全性、快捷性,也部分規避了普通虛擬貨幣幣值劇烈波動的風險。
穩定幣的發展前提是其幣值的相對穩定,離開了這一前提,任何附加優勢都會變成空中樓閣。實際上,穩定幣並不穩定。2022年5月,全球第三大穩定幣UST①[4]一度暴跌至13美分,遠低於預期的1美元掛鉤匯率,而另一種用於吸收UST價格衝擊的代幣,LUNA幣價值幾乎完全蒸發。此外,穩定幣存在的其他問題同樣需要關注:一是數據保護安全。穩定幣的整個交易鏈條在平臺封閉網路條件下完成,數據保護完全由其自身決定,外部監管機構難以掌握資金情況,尤其是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二是壟斷趨勢。平臺具有頭部效應,壟斷趨勢加大,不利於競爭和創新。三是金融穩定性。穩定幣清算結算涉及支付貨幣主權,可能導致銀行存款流失,並對央行貨幣政策產生影響。
鑒於以上情況,各國對穩定幣的監管態度存在較大差異。由於目前大部分穩定幣和美元掛鉤,有可能豐富美元的使用場景並進一步強化美元地位,美國對相關探索持積極態度。歐盟正在抓緊出臺穩定幣監管法律,強化其流動性安排並限制交易規模,為投資者和金融體系提供制度保障。為整頓國內虛擬貨幣投機炒作風氣,我國監管部門表示,基於加密貨幣或演算法的穩定幣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並且相關業務活動已被央行定義為非法活動。穩定幣暫時沒有在全球範圍得到廣泛推廣。
(4)關注元宇宙支付動態
元宇宙可以理解為已經出現技術基礎、應用雛形和閉環經濟系統新模式的動態演化進程,能夠打破現實世界規則,在虛擬世界擴展人類生存與交往的空間跨度,從底部推動全產業鏈聯動式變革,為最終數位化轉型創造可行路徑。在全球數位化轉型背景下,元宇宙概念為發展金融科技、加快數字賦能、拓展經濟系統提供全新思路。一方面,其可被應用於傳統金融業務,在延伸服務場景、提升客戶體驗、提高金融效率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其空間內部也將形成一套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法幣和數字貨幣等為載體的經濟體系,與金融機構轉型升級相輔相成。2022年6月,馬克·紮克伯格宣佈公司將打造元宇宙錢包,讓用戶在元宇宙中管理自己的身份、物品和支付方式。此外,一些銀行也正在應用VR技術來改善用戶體驗。
整體看,元宇宙支付作為新興概念尚處於早期階段,需要面對一系列問題。一是監管標準和監管方式。目前,各國對元宇宙的立場存在較大差異,缺乏統一監管標準和有效監管方式。二是壟斷性。元宇宙具有高度壟斷基因,私人數據平臺如何與主權國家對網路空間的管控達到平衡。三是元宇宙支付與現實金融體系存在矛盾。元宇宙支付應用前景存在較大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距離大規模商業化推廣仍存在一定距離。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自2015年10月上線運行以來,堅持立足服務跨境人民幣業務需求,發揮了跨境人民幣支付清算主管道作用。同時,我國積極開展數字貨幣研究,推動數字人民幣試點,參加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專案,探討分佈式帳本技術(DLT)與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領域的潛力。未來,我國需持續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構建“以我為主”、與經濟大國相匹配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加強國際協作融合,在促進服務標準和反洗錢規則統一等方面發出中國聲音。積極探索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和支付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實施,加快探索構建多元化的跨境支付清算生態。同時,健全配套的法律監管基礎和人才培養機制,為支付清算業務發展保駕護航。
4.1 立足現狀,持續完善我國跨境支付體系
跨境支付能否取得長遠發展,本質在於國際貿易的發展情況。我國在跨境支付領域取得足夠話語權的前提是綜合國力和人民幣支付地位的進一步加強。跨境支付發展,要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持續完善CIPS清算體系搭建並提升服務質效,做好跨境支付ISO20022報文標準遷移等工作。對於我國支付系統,應進一步延長服務時間,擴大參與者覆蓋面,做好ISO20022報文標準銜接,同時努力將我國外匯同步交收系統打造為全球性外匯交易結算系統,完善法規制度,為我國支付結算業務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1)持續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一是不斷加強多邊合作,構建人民幣推廣基礎。穩步推進中資機構開拓境外業務,鼓勵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優化佈局,持續推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實施,在實現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蓬勃發展過程中,推動人民幣成為區域多邊使用國際貨幣。二是打造跨境批發和零售雙引擎,推動人民幣向計價貨幣轉化。引導鼓勵中資企業在運營與交易中使用人民幣,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業務、跨境留學和跨境旅遊。三是實現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人民幣向投融資和儲備貨幣轉化。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等特定區域試行資本帳戶有條件開放,穩步推動我國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投資的程式,豐富可投資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不斷提升投資中國市場的便利性。四是繼續擴大貨幣互換範圍和規模,增強境外人民幣的流動性。
(2)持續完善CIPS清算體系搭建和提升服務質效
截至2022年12月末,CIPS已接入77家直接參與者和1283家間接參與者,連接109個國家和地區,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一是擴大加入CIPS系統的“朋友圈”。充分發揮CIPS作為金融市場跨境互通和雙向開放的基礎設施作用,針對“一帶一路”、RCEP等重點區域,擴大專線連接範圍,鼓勵更多中外資機構加入,不斷提高CIPS服務覆蓋面和輻射能力。二是加強系統相容性和拓展性。大力推廣跨境創新服務終端機(CISD)等新興產品,實現直接參與行與間接參與者以及企業之間的支付指令標準統一,支持信用證、保函、托收等各類國際結算工具。三是不斷優化CIPS服務質效。大力推廣支付透鏡、匯路優選服務,惠及更多終端用戶,實現跨境支付低成本、快速、透明和可追溯。四是擴大支付幣種,豐富支付場景。根據客戶和市場需要,穩步擴大支付幣種,進一步豐富支付場景。
(3)全方位推進ISO20022報文標準升級
一方面,根據各國清算組織及監管機構的要求,各商業銀行需積極推進完成跨境支付報文ISO20022標準遷移相關系統改造。另一方面,我國境內的金融基礎設施應儘早完成ISO20022報文標準的遷移,確保報文轉換準確、傳遞完整。
(4)實現支付系統延時服務
目前,我國大額支付系統運行時間為5×21小時+12小時,境內外幣支付系統運行時間為5×8小時。在充分考慮貨幣政策、流動性管理、參與者信用風險、成本效益、夜間運營操作、系統維護、應急管理等因素後,逐步實現大額系統7×24小時全時段覆蓋並延長境內外幣系統服務時間。商業銀行方面,做好對應的流動性管理、業務操作安排,做好風險防範,確保服務不間斷。
(5)擴大支付系統服務對象範圍
支付系統的平穩有序運行,對於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密切各金融市場有機聯繫、暢通貨幣傳導機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央行應通過准入退出管理體系確保各參與者處於公平競爭環境,對參與者的流動性管理能力、風險控制、反洗錢合規、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素質、運行維護水準提出明確要求,提升參與者業務管理水準,在“成本回收法”定價策略基礎上,以增加參與者價值為出發點,優化參與者成本,吸引村鎮銀行、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加入支付系統,提升支付清算的普惠性。
(6)鼓勵採用PvP結算方式消除外匯結算風險
目前,CLS系統從實現結算時間全覆蓋、擴大參與者、提高創新力度等方面不斷發力,力爭擴大其影響力。從中國金融市場縱深發展的角度來看,應積極探索本國系統標準與國際標準融合。一方面,實現本國外匯交易市場主要基礎設施與境外託管設施和外幣結算設施的互聯互通,通過介面自動化處理等方式實現交易直通式處理。另一方面,可嘗試將區域性外匯同步交收系統擴展至更多國家和貨幣,構建適用不同司法管轄規則的全球性外匯交易結算系統。
(7)推進支付結算法律體系建設與時俱進
國家立法機關應加快推進支付結算、人民幣跨境支付、第三方支付等的立法建設,厘清結算最終性制度原則與破產法之間的關係,確保支付結算業務發展有法可依。
4.2 開放包容,實現跨境支付外延式發展
G20在跨境支付改革路線圖中提出成本、速度、覆蓋面、透明度四方面量化目標,令人振奮。實現這一宏偉目標,不僅需要國際組織、各國監管機構、清算組織共同在統一跨境支付服務標準、反洗錢規則、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和支付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等方面加強溝通和合作,求同存異,還需要跨境支付鏈條上的商業機構積極參與、協同配合。我國應加強培養具備國際化視野的人才,努力在國際合作中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
(1)統一跨境支付服務標準
我國要積極參與法律基礎、治理結構、准入標準、技術標準、業務處理規則、清算和結算安排以及風險管理相關國際通用標準制定,堅持平臺中立性結構設計原則,總結CIPS、網上跨行支付清算系統等建設的實踐經驗。例如,網上跨行支付清算系統推出的手機號支付服務,技術上採用分佈式多中心多活架構,支持億級手機號碼與銀行帳戶關係的線上綁定和日均千萬級帳戶資訊查詢服務,避免客戶敏感資訊洩露,實現更優的快捷支付體驗。
(2)加強我國反洗錢規則銜接
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發佈《銀行跨境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試行)》《匯款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客戶識別、開戶管理要求和匯入匯出機構、中間機構的職責,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專業資源和能力,提升洗錢風險防範能力和監管效率。我國要持續加強反洗錢國際合作,積極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的一致性和全面性上發聲。加強監管規則與國際通行規則的銜接性、相容性,在反洗錢國際合作框架下制定跨境支付指南,促進我國立法與反洗錢國際標準銜接,依託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提升監管精准性,規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規則。在尊重各國個人隱私、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積極探索RCEP框架下的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努力減少跨境支付數據壁壘,提升反洗錢效率。同時,持續推廣全球法人機構識別編碼(LEI)①,提高盡職調查效率、降低合規成本和跨境匯款處理速度。
(3)擴大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和支付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由於建立新的多邊支付平臺具有不確定性,對現有成熟的設施進行功能優化和互聯互通改造在短時間內可行性更高。我國可在前期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不同時區操作差異,梳理明確業務操作流程和風險防範措施,擴大央行間互惠流動性安排,進一步減輕參與者流動性壓力。同時,加強與友好國家的探索合作,努力實現相關業務標準、技術標準、交互操作統一,實現不同國家和地區間支付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特別是在小額快速支付系統領域。
(4)加強跨境支付專業人才培養
在跨境支付人才建設方面,我國需要培養既掌握本國支付系統情況及監管要求,又熟知全球支付清算體系相關國際標準原則、監管法規框架的隊伍。商業銀行作為跨境支付主力軍,應抓緊培養政治過硬、行內公認、專業領先、在業界具備一定影響力的行業領軍人才,通過人才梯隊建設掌握新技術的研究與運用,保持前瞻性,進一步拓展在支付清算領域的行業引領能力,為全球跨境支付發展發出專業的中國聲音。
4.3 放眼未來,探索多元跨境支付生態環境
全球多邊支付平臺具有7×24小時運行、成本低、對傳統代理行依賴度低、使用便捷性高、透明度高等優勢,但實施關鍵還在於重要的國際貨幣提供方是否參與,此舉決定了平臺的發展空間和存在的必要性。此外,平臺運行的商業模式、反壟斷問題以及對金融經濟的影響需進一步研究評估,風險控制和治理框架需進一步細化;如何保障全球各國和地區數據安全和客戶隱私符合各國監管和法規要求,需進一步協商完善,系統建設成本如何分攤等現實問題也亟待解決。雖然全球多邊支付平臺建設存在一些困難,如能妥善解決,可能會在短時間內取得重大成果,我國應提前研究,在理論和技術上做好準備。
CBDC作為具有法償性的數字形態貨幣,具有天然公信力,潛在交易體量巨大,發展前景光明。同時,CBDC作為一種新的跨境支付手段,在較長的時間內將與現有的跨境支付體系共存、互補,增加支付多樣性,增強跨境支付競爭力和效率。現階段,CBDC尚未形成完整全面的應用體系,我國開展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專案研究具有先發優勢,應通過國際合作、實現各貨幣CBDC系統間以及CBDC與非CBDC系統間的互操作性和可擴展性、妥善研究制定相關風險防範措施等繼續保持領先。
部分基於加密貨幣或演算法的穩定幣,由於幣值變動過大,已有淪為投機性工具的趨勢,而基於主權貨幣的穩定幣涉及貨幣政策外溢,且需做好準備金、運行風險、治理結構等相關安排。未來,全球性穩定幣是否能在跨境支付領域扮演重要角色,將主要取決於其對公共政策和監管產生的諸多風險如何解決。為此,我國應繼續保持審慎態度並予以關注。元宇宙支付作為新興概念尚處於萌芽階段,未來發展充滿變數,國內科技實力強大的銀行或科技公司可以開展一些實驗專案,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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