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製裁執行辦公室修訂相關處罰指南
英國金融制裁執行辦公室(以下簡稱“OFSI”)於2023年3月修訂了對違反金融制裁規定所執行經濟處罰的指導意見,包括OFSI要求公司在評估“由一個或多個指定人員擁有或控制”的實體時進行盡職調查的性質和類型。
更新後的處罰指南的關注點是,OFSI將考慮對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盡職調查是減輕或加重評估違反金融制裁的重要因素(特別適用於“對違約有關的實體所有權和控制權出現錯誤評估”的情形)。
此次指南對經濟處罰的更新是基於2022年6月15日生效的OFSI加強了對民事執法權之後,這使得OFSI能夠在強化責任的基礎上實施民事罰款。意味著OFSI不必證明個人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懷疑他們違反了金融制裁。
OFSI把對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盡職調查作為其“案例評估”過程的一部分。
01
OFSI的指南一般是基於對風險進行盡職調查的方法。它指出,“如果所做出的對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結論是出於善意,並且是合理的”,那麼盡職調查將是一個減輕處罰力度的因素;相反,如果未能進行適當的盡職調查或者惡意進行調查,則可能被OFSI視為一個加重處罰力度的因素。
OFSI將考慮盡職調查對“制裁風險和交易性質”的匹配程度,因為評估的一個因素將是“個人與實體之間的合同或商業關係的性質”。這可能意味著更高標準的盡職調查要求,例如被調查的對象是一家實體(直接客戶或交易對手),這需要有更強的KYC(Know Your Customer)能力來審核材料和客戶檔,並列明支持評估結果的依據。
OFSI希望看到“ 一個考慮到制裁風險的決策過程的證據 ,以及根據 該風險 開展 適當的盡職調查” ,OFSI通常希望此類決定要“參考內部框架或政策,但不應該採取“一刀切”的方法”。
OFSI指出對以下領域的評估可能有助於解決問題:
確認實體的所有權和控制機制
包括對持股份額和股東的投票權等因素的評估;如何獲得和分配公司的股份;存在哪些不同類別的股份;以及公司規定性檔(如公司章程)是否完備等。
該指南還提到,“近期股權和所有權的變化”是一個值得進一步調查的因素,以及試圖逃避未來制裁的可能跡象,諸如:“所有權/股權最近是否發生了改變或剝離,包括可能是對金融制裁的預期或回應。如果是這樣,應考慮是否有必要進一步調查合資籌備或存在間接或事實上控制的可能性”。在此之前,OFSI於2022年7月與國家犯罪局和其他組織發佈了紅色預警資訊,其中還包括對可能表明各方正在採取措施逃避未來可能實施制裁的危險信號的關注。
該指南還指出,OFSI的相關考慮將基於“公司所有權和/或控制權的變化是預先計畫或更廣泛的商業/財務戰略的一部分”,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設立如此複雜的所有權和控制結構的正當商業理由 ”。
與評估相關的因素也包括“股東之間或任何股東與實體(例如,股東的公司、合資公司、運營公司、或擔保公司)之間的協議”——這也符合OFSI的立場,如果股東之間或股東與實體之間存在“聯合協議”,那麼對單獨委派人員的持股可以合併。
02
評估對實體/實際控制權的影響
與英國立法中規定的廣義控制測試(該條例規定,在大多數情況或在重要方面以及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確保實體的事務時,可以按照該個人的意願建立控制權)相一致,更新後的《罰款指南》規定了OFSI對“委派人員的個人關係和財務關係產生持續影響指標”的評估方法。
“代理人代表或參與,包括代表委派人持有的資產”;
與委派人相關的信託所有權或控制權;
如果股份已被剝離,是否存在“任何性質和受益人的事先參與”?比如,如何為股份轉移提供資金,剝離是否按照準確和真實的估值進行;
為限制委派人行使控制權或使用公司資產的權力所採取的應對措施;
有關“董事會和/或管理人員任命的情況,包括背景、相關經驗和與委派人員的關係”的資訊,以及關於召開董事會會議和治理流程的資訊;
與委派人直接相關的任何持續性的金融負債,如個人貸款、貸款擔保、財產持有、設備等;
“實體與委派人或受控制實體之間存在的其他股東協議、投票協議、看跌期權或看漲期權或其他配套協議”;
對該實體或相關交易授予委派人的任何利益開展定期檢查和持續監控。
針對正在進行的商業活動,OFSI也提出了它的期望,即對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盡職調查也應該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復核,因為所有權和控制權不是靜態的 。OFSI將考慮“檢查的週期性,或適當時候展開的持續監測”。
企業應考慮評估對識別制裁和盡職調查的方法,以確保他們考慮了OFSI的評估方法,特別是針對注意適當影響或事實上控制的評估,其中包括可能不是立即顯現的因素。實體使用反常的結構、信託和家庭關係都是常見的逃避制裁策略。OFSI制裁指南更新的這些內容表明,這將是OFSI未來特別關注的領域。
北京光曦國際諮詢有限公司 合規研究員
劉菊女士多年進行與合規管理相關的研究,輔助進行多個重大專案,熟悉國內外合規管理最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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