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六方面工作意見 統籌金融資源支持民營 經濟高質量發展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曾六年七下晉江調研,總結提出“晉江經驗”。20多年來,福建全省上下大力傳承弘揚“晉江經驗”,推動民營經濟成為福建發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優勢所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決策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深入實施福建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幹爭效”行動,日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福建省金融局、銀保監局、證監局、外匯局等四部門出臺六方面、16條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統籌金融資源助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加強信貸資金保障方面,《意見》要求各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作用,運用降准釋放的長期資金和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提供的資金,將新增信貸資源重點投向民營企業,並鼓勵金融機構單列民營企業貸款額度;充分發揮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正向激勵作用,擴大民營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緊抓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延續實施的窗口期,為綠色低碳、科技創新、交通物流等領域民營企業提供更高效的低成本融資。此外,《意見》明確新設福建省中小微企業“提質增產爭效”專項資金貸款,首期規模100億元,省財政安排貼息資金1億元,重點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的民營企業支持力度。
為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境內直接融資管道,《意見》支持民營企業上市掛牌,支持符合條件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意見》還鼓勵符合條件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補充資本金和拓寬資金來源,提高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能力;鼓勵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投入。
針對民營企業跨境金融服務,《意見》提出兩方面優化措施。在持續提升民營企業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水準方面,《意見》要求各金融機構以跨境人民幣“首辦戶”拓展行動為契機,發揮本幣在節省匯兌成本、規避匯率風險等方面的優勢,為民營企業提供更高水準的跨境人民幣便利化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借助境內外聯動優勢,通過貿易融資、人民幣外債、人民幣境外放款等產品服務,拓寬民營企業境外融資管道、降低融資成本;持續推進更多優質民營企業納入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範圍,享受事前免審單據、特殊退匯事前免登記、進口報關單免核驗等便利措施,提升優質民營企業資金跨境結算效率;簡化資本專案外匯管理要求,全面推廣銀行數位化線上辦理業務。在豐富中小微民營企業外匯服務產品方面,《意見》鼓勵銀行機構運用“匯率避險公共保證金池”等風險分擔機制,降低民營中小微企業外匯套保成本;充分發揮跨境金融服務平臺作用,運用銀企融資對接應用場景便利涉外企業“一站式”辦理貿易融資,依託出口信保保單融資應用場景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以市場採購應用場景建設為抓手支持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發展。
記者還瞭解到,《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質效,推動各金融機構實現貸款線上申請、審批、簽約、支用、還款的全流程網路化、自助化操作;強調用好全國中小企業信用資訊平臺、福建“金服雲”和地方性企業資訊平臺、行業性數據平臺等,提升民營企業信用貸款投放能力,明確力爭2023年“金服雲”平臺年新增註冊用戶6萬戶,新增解決融資需求600億元;推動各金融機構運用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模式,為上下游民營企業提供無需抵押擔保的訂單、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鼓勵銀行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保”銀擔批量擔保業務合作,優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要求保險機構發揮保險保障功能,提供多方位保險風險保障。
《意見》要求,要優化服務民營企業的組織架構、完善內部考核和盡職免責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管理機制。同時強調,各金融機構對因受前期疫情等因素影響暫時遇到經營困難,但符合產業升級方向,產品有市場、專案有前景和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施策,通過提供科學合理的金融服務方案幫助民營企業維持或恢復正常生產經營。並指出,要加強信貸資金流向監測,確保信貸資金真正用於支持民營企業實體,有效防範各類風險隱患。
此外,《意見》還提出加強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工作保障,鼓勵各地探索實施“金融顧問”制度,從金融機構選聘金融顧問為民營企業提供常態化幫扶服務,送政策、資金、服務入企,切實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做好民營企業金融需求清單推送工作,深化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常態化對接機制,搭建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溝通橋樑,促進互融互通、共用共贏。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