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銀行蘇州分行成功辦理首筆自動化審批“單一窗口”關稅保函業務,進一步支持外貿企業減負增效,助力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
工商銀行通過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制定了“單一窗口”關稅保函自動化審批實施方案。蘇州分行積極宣傳推介,做好業務應用準備。得知某進出口企業存在業務需求後,分行立即回應、快速行動,通過全線上、自動化審批流程為其開立電子關稅保函,企業從“單一窗口”提交業務申請到保函開立傳輸海關僅用了三個小時,大幅提升了通關便利化水準,有力支持了外貿企業業務發展。
下一步,工行蘇州分行將深入推廣“單一窗口”關稅保函等線上業務,發揮工行數字化、場景化、自動化專業優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務,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A:關稅保函是指擔保銀行應進口商的申請而向海關出具的,保證進口商履行繳納緩稅義務的擔保檔。
關稅保函目前的主要品種有:電子匯總徵稅保函,銀行擔保帳戶稅款保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以及其他種類關稅保付保函。
關稅保函的主要作用是“先放後稅”加快貨物通關速度,避免貨物滯留港口加大成本;減少企業因繳納關稅或關稅保證金造成的資金占壓,節約企業資金成本等。
A:申請關稅保函的擔保方式一般有全額保證金或通過抵押,質押,信用擔保等方式在銀行申請關稅保函額度。
根據滬商貿發2020年第105號 (市商務委 上海海關關於進一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於滿足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參考工信部規定的中小微企業標準),商業銀行(目前在中國銀行試點運作)出具銀行保函,市擔保中心提供85%的信用擔保。
同時該模式項下,中國銀行亦提供電子匯總徵稅保函業務支持。
A:匯總徵稅 是指在企業提供稅收擔保的基礎上,實施先放後稅,即進口貨物在通關時,在企業提供的稅收擔保額度內,海關通過核扣相應擔保額度的方式先予辦理貨物放行手續。企業於次月第5個工作日結束前對前一月已放行應稅貨物集中繳納稅款,海關集中列印稅單的新型稅收征管作業模式。目前已實現:“一份保函,屬地備案,全國通用”
主要政策檔: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關於優化匯總徵稅制度的公告)。
2018年7月1日起,海關總署啟動匯總徵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又稱電子匯總徵稅保函,實現“銀行秒傳,海關秒收,企業即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電子匯總徵稅保函適用於所有海關註冊登記企業(失信企業除外),通過電子匯總徵稅,提速先放後稅,降低物流成本 ;
按月匯總繳稅,盤活流動資金 ;擔保迴圈使用,“杠杆”效應明顯。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0號(關於啟動匯總徵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業務的公告)中國銀行作為第一批擔保機構參與匯總徵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業務,隨後逐漸擴大至興業銀行,廣發銀行等近十幾家銀行可以敘做此類業務。
A:銀行擔保帳戶 是指企業向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主管海關申請辦理相關稅款擔保業務時,在銀行開立擔保帳戶,並提供銀行保函擔保,海關依託“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監管資訊化系統”對銀行擔保業務進行統一管理的作業模式。
適用範圍是自貿區四大關區(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適用業務:分送集報/出區展示/出區檢測,出區維修/外發加工等。
主要政策檔:上海海關公告2014年第42號(上海海關關於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實施“銀行擔保帳戶”相關事宜的公告)
銀行擔保帳戶保函適用於試驗區的相關業務,通過銀行擔保帳戶稅款保函,企業實現“分送集報”(分批出貨、集中報關),讓企業得以把分散的人力、物力整合起來,提升通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通過銀行擔保帳戶稅款保函,企業實現出區展示,出區檢測等業務,無需繳納關稅保證金,盤活流動資金。銀行擔保帳戶保函,擔保迴圈使用,“杠杆”效應明顯。
根據上海海關公告2014年第42號(上海海關關於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實施“銀行擔保帳戶”相關事宜的公告),首批試點銀行為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上海銀行。
Q:何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它的作用是?
A: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 指在海關註冊登記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企業或申報企業作為稅款的代收代繳義務人依法向海關提交足額有效的稅款擔保(保證金或關稅保函),海關對符合監管規定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時段匯總計徵稅款,海關放行後30日內未發生退貨或修撤單的,代收代繳義務人在放行後第31日至第45日內向海關辦理納稅手續。
主要政策檔: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4號(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滬商貿發2020年第105號 (市商務委 上海海關關於進一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有關工作的通知)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減少企業支持跨境電商企業縮短通關流程,享受“先通關、後繳稅”便利,同時減少繳納保證金造成的資金占壓,支持企業資金流動性。
根據滬商貿發2020年第105號 (市商務委 上海海關關於進一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款總擔保保函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於滿足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參考工信部規定的中小微企業標準),商業銀行(目前在中國銀行試點運作)出具銀行保函,市擔保中心提供85%的信用擔保。
A:常見的其他種類關稅保付保函,主要為要素擔保類關稅保函。
主要用於貨物的歸類,定價尚未確定,報關單證尚未提供等情況下需要提前放行貨物以及暫時進境,進境修理,租賃貨物進口等情況。
先放後征的案例有:進口鎳礦等材料在通關時定價不確定,需要向海關繳納一部分保證金後才能通關,待價格確定,繳稅完成後海關退回保證金,關稅保函可以替代保證金,減少企業資金占壓。
暫時進境的案例有:展會項下的暫時進出口,如進口博覽會等展會,可替代ATA手冊。從而減少保證金占壓,提升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