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集團於5月30日舉行開市儀式,正式推出在泰國-新加坡存托憑證互聯機制下的新加坡存托憑證(SDR),並與泰國證券交易所簽署諒解備忘錄,以彰顯雙方在存托憑證互聯機制方面的合作夥伴關係。
新交所首席執行官羅文才、泰交所總裁Pakorn Peetathawatchai、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執行董事Abigail Ng,以及輝立資本集團旗下輝立證券董事總經理Luke Lim等人出席儀式,共同見證此次東盟地區首個交易所層面的存托憑證合作。
首批新加坡存托憑證由輝立證券發行,並代表SET50指數基準成分股泰國機場(AOT)、正大集團CP All和PTT勘探與生產(PTTEP)標的證券的實益擁有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新加坡存托憑證投資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標的證券。新加坡存托憑證的優勢包括能夠在新交所投資海外上市公司、成本簡化、交易便捷、可通過中央存托(CDP)託管、可在新加坡存托憑證與標的證券直接靈活轉換,以及高透明度。
新加坡存托憑證的投資者還將有權獲得標的證券的附加利益,例如股息和其他現金分配。
此次合作為交易所雙方及市場參與者促成更多的共同投資和商業機會,並且為未來交易所之間的區域合作制定了藍圖,通過優勢互補,加強跨國界和跨資產類別的市場聯通。
存托憑證(Depositary Receipt,簡稱DR),是指在一國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或境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屬於一種用於發行人融資的金融衍生工具。通常情況下,每份存托憑證代表一定數量的境外發行人發行的基礎證券(如股票)。存托憑證一般用來代表公司股票,有時也用來代表債券。存托憑證持有人享有境外有價證券的收益,但可避免單個持有人跨境貨幣兌換、交易程式複雜等多方面的不便。
新加坡存托憑證(SDR)類似於ADR,其中值得關注的是SDR在新加坡主板、凱利板以及海外版均可以上市。
同時允許所有外國機構發行以新加坡法定貨幣標明面值的股票和債券,上市條件與新加坡國內公司上市條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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