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涉外法律問題研究:中國與土庫曼斯坦貿易合作法律分析
2023-06-21 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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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
今年是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10周年,10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加入「一帶一路」建設,涉「一帶一路」法律糾紛的解決以及良好法治環境的構建,已經成為參與主體的重要利益關切和需求。
北京大成(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積極主動服務新發展格局,成立一帶一路、跨境投資貿易專業委員會,建設“一帶一路涉外法律服務基地”。為更好實現用法律護航“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提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水平,現開展“一帶一路”涉外法律問題研究活動。
前言
土庫曼斯坦(簡稱“土庫曼”)是位於中亞西南部的內陸國家,東接阿富汗,西瀕裏海,南鄰伊朗,北接烏茲別克斯坦,西北部連接哈薩克斯坦,國土面積49.12萬平方公裏。土庫曼斯坦位處亞洲大陸的中心,國土面積的80%被卡拉庫姆大沙漠覆蓋,是世界上最幹旱的地區之一。土庫曼石油天然氣資源豐富,天然氣儲備列世界第四,儲量較大的資源還有鉀鹽、碘、溴、硫酸鈉等。
2020年,中國與土庫曼斯坦雙邊貿易額達65.2億美元,中國連續10年保持土庫曼斯坦第一大貿易夥伴的地位。2020年,中國對土庫曼斯坦直接投資流量2.11億美元,中資企業在土庫曼斯坦新簽承包工程合同額4.57億美元,完成營業額1.65億美元。
盡管1998年《土庫曼斯坦民法典》編纂完成並於1999年3月1日生效,實現了國家民事法律的統一,但是由於該立法由德國專家主導,主要借鑒和移植了德國民法典的內容和形式,沒有完全考慮土庫曼斯坦的國情和民族特點,屬於超前立法,與實際情況存在差距。對於土庫曼斯坦管理國家經濟發展包括外國投資的行政法,就更明顯地帶有強烈的計劃經濟和行政主導色彩,許多法律、標準和做法不同於國際通行的規則。如土庫曼斯坦實行嚴格的外匯管製製度,在土庫曼斯坦緊張的金融形勢下,外國投資者的資本及其利潤的匯出有可能受到一定限製;在土庫曼斯坦進行公司註冊審批的時間較長,甚至無法註冊;土庫曼斯坦在許多方面立法不完善,仍然通過國家臨時製定政策、政府文件或總統令來規範,穩定性較差,隨意性較大;政府隨意修改或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土庫曼斯坦執法司法的規範性與公平性也有待提高,如土庫曼斯坦投資合作方面的法律規定,如果外企在當地經營過程中發生爭議,只能在當地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但是,當地司法仲裁體系執法透明度較低,敗訴的常常是外國公司。目前,土庫曼斯坦仍沒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20年被世貿組織批準為觀察員國。2022年5月4日,土庫曼斯坦剛剛加入《紐約公約》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成為紐約公約第170個締約國和CISG第95個締約國。
土庫曼斯坦財政經濟部是外國投資的主管政府部門,土庫曼斯坦管轄國外投資的主要法律是《土庫曼斯坦對外經濟活動法》、《外國投資法》、《土庫曼斯坦企業經營活動法》、《土庫曼斯坦企業法》、《土庫曼斯坦股份公司法》、《土庫曼斯坦外國租賃法》、《自由經濟區法》、《稅收法》和《移民法》等。土庫曼斯坦政府將外國投資的行業劃分為限製或禁止的行業、鼓勵的行業,並對特殊區域投資給予優惠政策。
土庫曼斯坦管轄勞動就業的法律主要是《勞動法》,無論是當地員工還是外國員工都應當遵守《勞動法》。在當地聘用員工應當簽訂書面工作合同作為雇傭員工的依據。合同根據其期限不同分為三類:不定期合同,5年內不定期合同,按完成規定工作量所需時間計算的合同。雇主只有在企業破產、改組、裁員或員工失職、因個人原因無法履職、無故脫崗、犯罪等情況下才可解雇員工,且一般情況下須征得企業內工會組織的同意;如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合同,則需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如雇主非法解雇員工,法院可應員工要求代替員工向雇主追討不少於員工3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土庫曼斯坦人口規模較小,勞動力教育水平和勞動力素質有限,高級技工短缺,但是,土庫曼斯坦對外籍勞務管理卻十分嚴格。自2017年起,土庫曼斯坦移民局要求外資企業外籍員工與土籍員工比例不得超過1:9,否則移民局等部門將限製該企業外籍勞務人員入境。因此,當地現有外籍勞務規模很小,所需的外籍勞務崗位主要是技術類工種,外國人在當地工作主要受《外國公民赴土庫曼斯坦臨時工作條例》管轄,臨時在土庫曼斯坦務工的外國公民從一雇主轉投另一雇主必須經土庫曼斯坦移民局批準。
政府及其投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外商投資的成敗。自蘇聯解體以來,土庫曼斯坦的國家體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2008年,政府發布了第一部外商直接管理法——《土庫曼斯坦外國投資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對土境內的外國投資行為進行管理,並成立了土庫曼斯坦投資經濟風險保護機構,以提升投資便利度和投資管理穩定性,這些措施的出臺,大大地促進了外國投資的流入。
由於土庫曼斯坦第一和第三產業相對落後,因此外國投資商對工業的投資最為積極。此外,2016年土庫曼斯坦的前10個投資來源國分別為馬來西亞、中國、百慕大群島、土耳其、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德國、伊朗和烏茲別克斯坦。2009年以前,俄羅斯是土庫曼斯坦最重要的投資國,但由於俄羅斯與其在能源領域存在一系列矛盾,自2012年以來,中國逐漸取代俄羅斯,成為土庫曼斯坦最大的投資來源國,其投資從2008年的1.2億美元增加到2016年的2.5億美元,主要投資方向為天然氣田。
近年來,包括土庫曼斯坦在內的中亞國家逐漸成為中國等國家對外投資的重要對象。2007年後,土庫曼斯坦政府積極推行改革,開始重視外商對本國直接投資對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在此背景下,土庫曼斯坦各州和直轄市的投資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這些投資主要集中於石油和天然氣開發等領域,但以農業和服務業為主的地區接受的投資則相對較少。其中,巴爾坎和萊巴普等州油氣資源豐富、采礦業發達,對FDI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同時,缺少礦產資源,經濟以農業或第三產業為主的阿哈爾、達沙古茲等地區,在投資環境上則反映出土庫曼斯坦整體的投資環境問題,如高素質勞動力不足、投資便利度和管理穩定性較低等。因而在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條件下,這些地區的投資環境潛在優勢可能無法充分發揮出來,同時也無法改變整體上的投資結構單一性問題。
總之,作為中亞地區的重要經濟體之一,土庫曼斯坦需要更加積極地進行投資製度改革,完善投資政策、提高投資管理效率。這不僅有利於推動各州和直轄市的經濟社會進步,也有利於提高外商投資的經濟效益,進而提高土庫曼斯坦在“新絲綢之路”沿線國家中的經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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