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由律所与智库创建的RCEP法律研究机构在海南成立
为助力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改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设立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CIRD-Grandall RCEP Legal Research Institute,简称CGRI)。该研究院系中国首家由律师事务所和国家级智库共同组建的RCEP法律研究机构,今后将服务于RCEP法治研究与法律咨询,为RCEP合作行稳致远提供智力支持。
2023年6月26日上午,以“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与法律保障”为主题的第五届“国浩法治论坛”在海口举办。论坛上,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揭牌仪式成功举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共同揭牌,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淳主持了揭牌仪式。
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旨在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帮助中外企业深入实施和用好协定、抓住RCEP机遇“走出去、引进来”的同时,也为推动协定红利持续释放,建设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与“法智”支持。
迟福林院长在致辞中指出,RCEP法律研究不仅是中国的事情,也将成为一个区域的大事,在这一背景下,中改院与国浩联合建立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将对下一步RCEP的发展、对中国在RCEP的作用发挥积极的影响。
吕红兵律师表示,设立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是国浩律师事务所统筹国内法律服务与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这也是国浩与中改院共同发起设立行业首家自贸港法治研究机构——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院后又一创新行为,旨在为我国实施RCEP提供法律服务与智库支持。国浩将为推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应有贡献。
“国浩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义工”,李淳主任介绍,作为国内首批关注并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律师事务所,三年前国浩与中改院联合成立了中改国浩自由贸易港法律研究中心,并将其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载体与平台,5年来共有74位国浩合伙人先后参与相关活动。“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设立,将有更多的国浩人加入这个体系、进入这个平台,助力中国与东盟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新动能。”他激动地表示。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成立于1991年11月1日,是一家以改革政策决策研究为主,国际合作、教育培训、企业咨询和会议产业并举的改革研究机构,其自成立以来以“直谏中国改革”为已任,努力建设中国改革智库,获得包括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发展研究奖”等多种国家级奖项。
国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为中国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做出不懈探索,在全球设有36个执业机构,致力于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跨地域、跨区域、跨时空的专业法律服务,其于2017年7月发起设立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体,成员为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家律师事务所。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中改国浩RCEP法律研究院将与中改国浩自由贸易港法律研究中心合署办公,在海口设立办事机构,主要研究方向为RCEP法治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问题等,将充分发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综合优势,资源协同、资源共享,通过发布研究成果、构建交流平台、举办高端论坛、开展培训宣讲、专项课题研究、提出RCEP政策建议意见等定期不定期国际交流活动,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和鲜明特色的RCEP法治研究和法律咨询的智库平台,积极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中国企业“走出去”,为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RCEP、加强RCEP机制建设、提升协定的整体实施水平等提供理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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