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融人才培育&申请牌照指南
澳门金融人才培育宣传片
申请牌照指南
信用机构 (包括银行)
金融公司
财产管理公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支付机构
兑换店
现金速递公司
金融中介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有关申请资料请提交到下列地址:
澳门金融管理局
银行监察厅
澳门东望洋斜巷24及26号
电邮:dsb@amcm.gov.mo
电话:+853 28568856
传真:+853 28301132
内容
A 部份. 许可制度简述
B 部份. 申请程序
C 部份. 批给许可的要求/条件及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1.设立信用机构
2.住所在外地之信用机构在澳门开设分行
3.住所在澳门之信用机构在海外设立附属公司或开设分行/代理办事处
4.设立金融公司
5.设立财产管理公司
6.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7.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8.设立支付机构
9.设立兑换店
10.设立现金速递公司
11.设立金融中介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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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 在线提交信息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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