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方案發佈 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
近日,《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深圳市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已經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並正式印發,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圳將圍繞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用好用足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等政策優勢,持續發力打造產權保護更有效、准入制度更完善、市場競爭更公平、信用體系更健全、要素配置更高效、政務服務更便捷的市場化營商環境。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強市場主體產權保護、持續放寬市場准入門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升信用監管和服務水準、提升要素保障服務水準、優化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共23條具體舉措。
根據方案,深圳將優化企業登記與退出服務,2025年全面實現破產相關資訊“一鍵查詢”、破產事務“一網通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2025年開展公平競爭指數試點;加強信用服務跨境合作,2025年建成跨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加大土地要素支撐力度,到2025年整備工業用地約15平方公里;便利企業獲取資本要素,2025年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占各項貸款比重提升至18%;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到2025年完成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體首版次推廣應用450個以上;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健全深圳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2024年在企業登記監管、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氣象、金融、電力等重點領域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試點。
《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圳將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以高質量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範城市。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涉及完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推進規範文明監管執法、推進嚴格公正高效司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等4個方面,共20條具體舉措。
根據方案,深圳將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不符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在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活動等重點領域進行專項清理;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2024年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實現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健全便捷高效訴訟服務,2023年統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務標準,符合立案條件的一次性辦結,需要補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補齊,對變相不立案“零容忍”;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在重點產業領域設立訴源治理非訴解紛平臺,為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務。
《深圳市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深圳將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持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不斷提升深圳對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涉及創建開放式產業創新生態、創建全球資源要素配置國際服務體系、創建高標準投資貿易保障機制、創建高品質的宜居宜業環境等4個方面,共12條具體舉措。
根據方案,深圳將打造國際化的生產性服務業體系,2025年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77%以上;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支持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創新數字貿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國際科技資訊樞紐;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2025年高技術產業實際使用外資規模達到40億美元以上;創新知識產權全鏈條法律服務,建立政府支持,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參與的全過程、多維度、全方位法律服務鏈。
深圳市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構建市場機制有效、政府保障到位的市場化營商環境,全力保護和培育市場主體,更大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各類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服務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要素流動管道,圍繞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用好用足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等政策優勢,持續發力打造產權保護更有效、准入制度更完善、市場競爭更公平、信用體系更健全、要素配置更高效、政務服務更便捷的市場化營商環境,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市場主體產權保護
1.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全面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條例》,開展與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不相適應的規定專項清理行動,健全線上線下外商投資投訴機制。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2023年出臺涉企補償救濟實施辦法。依法平等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2023年出臺實施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前海管理局)
2.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專利復審無效案件多模式審理試點,縮短知識產權案件整體辦案週期。強化重點產業領域及其關鍵技術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開闢專利快速預審新通道,縮短專利申請授權週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
(二)持續放寬市場准入門檻
3.落實市場准入制度。推動深圳放寬市場准入24條特別措施全部落地實施。支持跨國企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設立財資中心,為企業海外經營活動提供服務。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專案和補短板專案建設。穩步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歸集和清理本地區違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情況。將市場准入工作納入法治深圳建設考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
4.優化企業登記與退出服務。全面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2023年出臺商事登記事項全市域通辦工作方案,擴大商事登記服務圈。實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一窗通辦”,實現足不出戶、全流程網上辦理營業執照。推行開辦企業無介質電子簽名,降低企業開辦成本。將“證照聯辦”場景擴展到企業變更、註銷環節。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通過庭外重組、和解提出債權債務解決方案,提高破產重整、破產和解成功率。建設企業破產辦理一體化聯動平臺,完善辦理破產數據共用、業務協同機制,2025年全面實現破產相關資訊“一鍵查詢”、破產事務“一網通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
(三)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5.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試行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2023年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性質的公平競爭委員會,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審查、市場競爭狀況評估。2025年開展公平競爭指數試點,完善公平競爭政策評估方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前海管理局)
6.健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度。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進一步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力度。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及時清理廢除含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7.推動政府採購招投標公平競爭。開展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違反統一市場建設專項整治行動,使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優化完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促進政府採購代理市場公平競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建設局)
8.降低公共資源交易成本。推廣以保函、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品質保證金。開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登記註冊功能,實現各業務板塊數字證書相容互認,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提升信用監管和服務水準
9.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深入拓展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諾閉環管理機制。2024年實現在融資、商務經營、行政管理領域使用統一的信用報告代替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
10.規範事中環節信用監管。2023年出臺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標準,2024年實現將信訪輿情焦點、投訴舉報熱點等要素納入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進一步提升監管名單精准性。拓展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價格、統計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2024年基本實現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統計局)
11.完善事後環節信用監管。提升消費服務品質,健全消費爭議處理機制,推廣線下門店實施七天無理由退貨。2023年建立行政處罰後信用修復管道主動告知機制,實行信用修復“一口辦理、一次辦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失信約束,2024年實現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在行政審批、財政資金資助中落地應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2.加強信用服務跨境合作。2025年建成跨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與境外信用服務機構在管理制度、服務規範、產品標準等方面合作,推動跨區域信用資訊共用、信用評價結果互認、跨區域信用惠民。率先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跨境征信合作試點,支持深港澳臺征信機構開展合作,便利境外企業融資。(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前海管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
13.發展市場化信用服務機構。2024年出臺促進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的政策舉措,完善信用服務行業的服務標準和監管規範,招引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信用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五)提升要素保障服務水準
14.加大土地要素支撐力度。大力實施“工業上樓”計畫,每年提供不少於2000萬平方米高品質、低成本、定制化廠房空間。修訂《深圳市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便利企業獲取臨時用地。綜合運用合理約束開發時限、鼓勵合作開發、建立收回機制多種方式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全面推進20大先進製造業園區土地整備,到2025年整備工業用地約15平方公里,並按照啟動區、拓展區、儲備區有序釋放工業用地。2024年修訂《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健全用地規劃、專案招商、供後管理等產業用地全週期協同監管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
15.提高勞動力供給保障。2023年新增應急安全、環境保護領域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擴大境外職業資格便利執業清單範圍。推動外籍人才工作許可“異地辦理、區域通認”。支持高校、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降低各類從業者居住成本。(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住房建設局)
16.便利企業獲取資本要素。推廣線上批量化“見投即貸”的“外部直投+貸款”模式。爭取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落地,培育發展S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市場。對準備上市、掛牌企業因改制、重組、並購而涉及的土地手續完善、稅費補繳、產權過戶等事項,建立健全綠色通道和限時辦結等制度。發揮地方征信平臺金融基礎設施作用,實現企業融資需求和銀行信貸產品供給的精准匹配和直接對接,降低融資交易成本。2024年建立中小企業應急轉貸機制,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緩解歸還到期銀行貸款難題。2024年制定金融支持供應鏈高質量發展政策,提升金融精准支持供應鏈能力。深入開展“首貸戶”培育工程,到2025年累計新增首貸戶不少於5萬家。適當降低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入池門檻、提高補償比例,2025年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占各項貸款比重提升至18%。(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
17.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每年編制並滾動更新深圳市創新產品推廣應用目錄,鼓勵市場化頭部投資機構聯合市級國有投資平臺對目錄企業進行戰略投資。建設高水準的工業產品展銷平臺,舉辦面向全國工業企業的國產工業軟體推介會。到2025年完成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體首版次推廣應用45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創新委)
18.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健全深圳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2023年出臺深圳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到2025年累計開放數據集總量5000個以上。2023年出臺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保護數據要素市場參與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數據要素開放流動和開發利用。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數據安全管理相關機制。2024年在企業登記監管、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氣象、金融、電力等重點領域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試點。(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網信辦)
19.打造世界級交易平臺。加大推介力度,定期舉辦深圳重大交易平臺推介會。按照產供銷、內外貿、上下游一體化發展思路,做大做強電子元器件和積體電路國際交易中心、深圳國際珠寶玉石綜合貿易平臺、前海聯合交易中心、深圳數據交易所、深交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五大交易平臺,加快實現各交易平臺良性迴圈與發展,推動要素有效集聚,為市場主體參與大宗商品、數據、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等交易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前海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羅湖區、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優化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
20.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滾動制定深圳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現同一事項在全市範圍內的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2023年實現重大專案並聯審批常態化。加快實現投資專案審批、多規合一、工程建設專案審批、政務服務、水電氣網市政公用服務等平臺的資訊共用。選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區域評估,2024年實行區域評估結果“一單盡列、免費公開”。(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建設局)
21.完善智慧化政務服務。持續迭代升級政務服務平臺,不斷提升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便利度,到2025年“秒報秒批一體化”政務服務事項數量新增20%以上,實現“零跑動”政務服務事項覆蓋範圍達到93%以上。設立“跨境通辦”專窗,積極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灣區通辦、跨省通辦”。2023年統一水電氣視網聯辦服務規範,開辦企業同步實現水電氣報裝;在“聯合新裝”的基礎上,實現水電氣“聯合踏勘”“聯合綁定”“聯合帳單”等服務。在重點商業領域新增200個以上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應用場景,拓展電子印章跨區域互認互通試點覆蓋範圍。(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深圳供電局、市環水集團、市燃氣集團、深圳廣電集團)
22.主動精准服務企業。2023年升級市場主體一站式服務平臺“深i企”,升級企業碼、企業電子帳戶、政策推送、融資服務等功能,實現全市所有惠企政策在平臺集中發佈、統一檢索、精准推送。依託市、區、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及產業園區等,設立線下一站式企業服務窗口,鼓勵開展惠企政策集中辦理。在行政給付、財政補貼領域推行惠企利民事項“免申即享”。(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3.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依託市政府門戶網站政民互動頻道,對涉企政策公開徵集意見,持續做好政策出臺和調整的全流程公開工作,提高政策透明度。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時,充分聽取相關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和企業家的意見和建議。保持涉企政策連續性和相對穩定性,確因形勢變化或者公共利益需要調整的,結合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為市場主體預留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避免政策“急轉彎”。(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區各有關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市場化營商環境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各有關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對照本工作方案,細化本單位落實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形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制,把握工作進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同推進。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與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收集和通報落實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督促各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凝聚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
(三)做好宣傳推廣。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政策制度宣傳解讀,挖掘先進典型,提煉經驗做法,大力宣傳推廣。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深圳—民意速辦”平臺、“深i企”一站式服務平臺等溝通管道作用,健全營商環境問題回饋和督辦解決閉環機制,厚植市場主體發展的肥沃土壤,把一流營商環境打造成為深圳最閃亮的金字招牌。
深圳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實現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平等保護,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以高質量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範城市,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
1.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制度建設。加快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相適應的制度規則,爭取支持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建立健全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制度,加快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低空經濟等新興領域立法,開展創業投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優化營商環境法規的修改工作,完善投資者保護、反不正當競爭等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法規制度。(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前海管理局等)
2.全面清理涉營商環境制度規定。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不符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檔,在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活動等重點領域進行專項清理。完善規範審批收費、政務服務、數據安全共用等領域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涉及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保證金、財政獎勵及補貼事項的定期評估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規範性檔實施後評估制度。(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
3.推進域內外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探索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協同機制,完善域外法適用的規則、標準與程式,平等保障跨境商事主體合法權益。推進深港澳規則銜接,完善內地與港澳訴訟調解對接、調解協議互認執行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建設,推動成為中外商事主體解決商事爭議糾紛的首要選擇。加強深港澳知識產權執法協作,建立協同聯動的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國際仲裁院)
(二)推進規範文明監管執法
4.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強化信用資訊歸集,搭建企業風險資訊資料庫,建立信用評價計分排名制度,全面構建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依據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深度融合。2024年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實現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參加單位:各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各區)
5.實施“綜合查一次”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畫,對同一市場主體推行合併檢查或者組織聯合檢查。將信用等級高、涉及多部門檢查的企業或者新產業新業態中的重點企業,納入“綜合查一次”企業清單並實施動態管理,努力做到監管效能最大、監管成本最優、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參加單位:各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各區)
6.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對符合國家和省、市政策導向、有發展前景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探索給予合理的執法“觀察期”,優先採取教育提醒、勸導示範、警示告誡、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責任單位:各相關行政執法單位)
7.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制定政商交往負面清單,推動黨政幹部和民營企業家雙向建立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完善政府權責清單並實施動態管理和執行監督。加快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設,構建更加科學有效的行政執法層級監督機制,堅決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2023年完善“接訴即辦”的涉企諮詢投訴工作機制,對企業訴求及時分析研判和回饋督辦。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實施政務誠信第三方檢測評價及結果公開制度。(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市工商聯、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8.強化行政爭議實質化解。進一步完善“i深圳”平臺行政復議模組,實現行政復議案件網上申請、網上提交證據材料、網上聽證。提高行政復議透明度,持續推進全市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加大涉企行政復議案件糾錯力度,監督行政機關完善行政執法程式,依法出具涉企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對於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做到“應出盡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區)
(三)推進嚴格公正高效司法
9.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重點查處侵犯商業秘密、商業詆毀、虛假宣傳、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企業技術和商業秘密保護。完善數位化知識產權財產權益保護制度,加強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技術環節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2024年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範和協調解決機制,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和質物處置模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
10.依法穩妥化解金融糾紛。完善金融糾紛化解機制,充分發揮代表人訴訟、示範訴訟機制作用,加大督促程式適用力度,提高金融糾紛化解效率。全面實施證券期貨案件“三合一”審理機制,合理把握金融借貸案件的利息、罰息、違約金等裁判尺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全力維護資本市場投融資秩序,依法打擊以金融創新為名掩蓋金融風險、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
11.服務保障破產事務辦理。充分發揮辦理破產事務的府院聯動機制和管理人作用,建立小微企業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機制。允許破產企業的相關權利人推薦破產管理人。強化破產管理人履職保障,建立線上資訊共用機制,健全破產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2024年建立完善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業務標準、個人破產管理人履職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度。依託深圳信用(征信)服務平臺,加快實現企業基本資訊“一個平臺、一鍵查詢”。推動建立深港兩地管理人線上交流平臺,深化深港跨境破產協助機制建設。(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稅務局、市國資委)
12.健全便捷高效訴訟服務。2023年統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務標準,符合立案條件的一次性辦結,需要補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補齊,對變相不立案“零容忍”。完善網上立案、線上交費、雲上開庭、電子送達等訴訟服務功能,提升訴訟服務便利化水準。靈活採用“活查封”、“活凍結”措施,支持合理置換保全財產。優化“一號通辦”群眾訴求解決機制,通過法院“12368”、檢察院“12309”服務熱線、公安局“局長信箱”等歸口平臺,暢通群眾訴求管道。(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13.及時兌現市場主體勝訴權益。全面推廣執行立案前督促履行與和解履行機制,建立防範和制止規避執行行為制度,深入開展財產申報穿透式審查,加快勝訴市場主體債權實現。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構建資訊化執行聯動平臺,加快制定破解執行“查人找物難”的系統性方案,縮短執行案件辦理週期。落實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辦理規程,優化追究拒執罪移送程式,依法嚴懲拒執犯罪。(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14.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完善網上預約、遠程會見等資訊化建設,2023年實現全量開放律師會見室和會見席位,最大程度保障律師會見便利。建立政法機關與市律師協會常態化聯絡機制,強化律師知情權、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執業權利保障,對阻礙律師行使執業權利的處置流程進行優化,暢通權利救濟管道。(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5.嚴格涉企刑事案件審查。深化公安機關經濟犯罪案件受理甄別工作,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進一步規範異地公安機關在深執法辦案協作程式。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依法監督糾正違法立案、違法取證等問題,防止超許可權、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完善涉企案件申訴、再審等機制,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正機制。強化審查、監督協作,落實涉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申請赴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管理執法機制。(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6.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在重點產業領域設立訴源治理非訴解紛平臺,為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務。引進和培育專業調解組織,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規範化管理,更好發揮異地商會行業協會作用,在更多異地商會成立法律工作委員會,提高涉企金融、知識產權、公司權益、涉外商事等複雜商事糾紛化解的專業性和成功率。開展特定類型糾紛調解前置試點,提升小額訴訟程式適用率,降低民商事糾紛解決時間成本。(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17.深化法律服務供需對接。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配套的高品質法律服務體系,完善律師服務民營企業長效機制,暢通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等法律服務機構與企業聯繫管道,為各類企業提供精准法律服務。探索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公證聯盟,搭建良好溝通協調和資訊共用機制。(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
18.優化涉企法律服務。發揮黨委、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強化涉企決策政策把關,防範法律風險。加快企業合規示範區建設,加強重點領域合規治理。推廣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進商圈,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公證服務、矛盾糾紛調處等一站式專業法律服務。推動企業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常態化開展企業“法治體檢”,支持民營企業加強風險防範管理,引導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優化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建立商業秘密等保護機制。(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參加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
19.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深圳法學教育高質量發展,建立適應職業特點的法治人才在職培養體系,加大涉外法律、知識產權、破產、金融、企業合規等方面緊缺法治人才培養力度。按規定招聘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中外法律規則的港澳人才到國有企事業單位服務。建立健全法治智庫評價機制,推動高水準法治智庫建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20.健全群眾參與和監督評價機制。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深i企”等平臺集成發佈涉企惠企政策,滿足市場主體資訊獲取需求。建立營商環境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完善意見收集回饋機制,提升市場主體訴求回應平臺服務水準,不斷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各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各有關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對照本工作方案,細化本單位落實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形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同推進。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委政法委建立健全與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收集和通報落實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凝聚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
(三)做好宣傳推廣。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政策制度宣傳解讀,總結提煉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突出反映民營經濟發展良好法治保障機制和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穩定民營經濟發展良好預期,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積極參與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
深圳市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瞄準國際最高標準、最高水準,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持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不斷提升深圳對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創建開放式產業創新生態
1.加快集聚國際創新資源。設立國際化創新平臺,加強創新資源和資訊對接,拓展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交流合作。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體系,構建多主體參與、協同推進的成果產業化創新體系。推動實施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專案,支持深圳創新主體通過設立聯合實驗室、合作研發等形式與海外科研機構、大學、企業自主設計和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專案。強化科技成果產業化服務支撐,提升科技服務機構綜合服務能力。鼓勵各類組織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會議、大型科技交流推介會、科技合作專案對接會,積極構建全鏈條創新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參加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委外辦)
2.打造國際化的生產性服務業體系。提升面向先進製造業集群化發展的國際化服務能力,推動工業設計、檢測認證、工業電商、技術研發、綜合供應鏈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加大專業服務業領域開放力度,制定實施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政策,打造專業服務業產業集群。加強深港澳專業服務業合作交流,推動設計、法律、會計審計、管理諮詢、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高端化發展。加快技術先進型服務業發展,提升企業創新國際化水準。2025年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77%以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
3.加強國際間產業合作與標準互認。支持企業、行業協會等加強與國際產業組織、標準組織的聯繫與合作。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國際產業組織、標準組織例行對話或者國際性會議,加快推動區域間產業准入與標準互認。支持企業主導或者參與制定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人工智慧、雲計算與邊緣計算等領域國際標準。推動建立一批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促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參加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
(二)創建全球資源要素配置國際服務體系
4.提升國際化人才服務水準。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高層次人才招聘、薪酬、評價、考核、管理制度和服務機制,提升全球一流人才吸納承載能力。辦好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支持人力資源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打造品牌化的引才活動。推動人才評價制度改革試點,借鑒國際人才評價標準,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外籍人才跨區域流動資質互認機制,加快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其他內地城市認定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工作許可“異地辦理、區域通認”。大力支持深圳企業赴港澳開展商務活動,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扶持類企業,辦理赴港澳商務備案,給予免核納稅、按需申領等政策便利。(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參加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深圳市稅務局、市委外辦、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各行業主管部門)
5.增強金融市場國際化功能。攜手香港推進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建設,建立健全對接港澳的開放型新體制和跨境合作制度體系,逐步形成多層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場和完備的金融服務產業鏈條。吸引集聚高能級金融總部和持牌機構。推進資本專案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國際性專業服務機構在深圳展業的便利性,鼓勵加大對新興金融領域的服務支持。加強與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交流,深化在金融市場、機構、人才等領域的合作。(牽頭單位:市前海管理局;參加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委外辦)
6.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支持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創新數字貿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國際科技資訊樞紐,加快建設數字要素流通便利、數字貿易規則完善、數字技術創新引領的數字貿易國際化環境。重點圍繞金融、交通、健康、醫療等領域做好國際規則銜接,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在國家及行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積極推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數據安全保護能力評估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通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經貿規則,支持行業協會、企業等主體建設數字貿易研究型智庫,研究探討數字貿易秩序規則變化趨勢和對策,為數字貿易企業提供跨境數據流動、貿易規則等方面諮詢服務。(牽頭單位:市前海管理局;參加單位:市商務局、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福田區)
(三)創建高標準投資貿易保障機制
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強化政策穩定性,在“深i企”等平臺及時公示產業空間資訊等相關情況,穩定外資企業紮根深圳發展預期。在制定涉企政策、規劃產業空間、謀劃商業佈局等過程中充分徵求各類企業意見,加強面向外資企業的政策宣傳解讀,推進便民利企改革。大力培育開放型經濟市場主體,支持深圳跨國公司進一步吸納全球先進生產要素。推動總部企業在深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打造跨國公司投資集聚地。全面落實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負面清單之外內外資一致管理。全面清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規定,引導外資投向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支持設立外資研發機構。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2025年高技術產業實際使用外資規模達到40億美元以上。(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區)
8.支持企業高水準“走出去”。充分發揮我市駐海外機構的作用,支持我市企業、行業協會人員“走出去”開展產銷對接,鏈接海外市場,推廣深圳品牌,做好售後服務等商務活動。搭建自主可控的海外行銷體系,拓展海外倉商品展示、尾程配送、售後維修、供應鏈金融等增值服務。建設全球跨境電商快郵集散中心,支持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建設跨境電商退運中心倉。深入推進跨境電商出口陽光化申報試點。支持跨境直播電商多語種、多品類直播出海,打造全球直播電商產業集聚區,通過國貨國潮品牌出海、海外倉直播等模式,吸引全球買家,增強深圳外貿粘性和吸引力。(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深圳海關、市交通運輸局、深圳機場集團、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稅務局)
9.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貿易服務體系。優化升級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貿易便利化服務,整合港口、船舶代理、物流、通關、收付匯、融資、退稅、進出口收費、政策諮詢、風險防控等國際貿易鏈條業務。探索推進國際航行船舶電子提單應用,提升跨境貿易業務辦理效率。加大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培育力度。深化“智慧口岸”建設和通關模式改革試點,實施海空港暢流計畫改革,優化深圳海空口岸貨物通關模式,實現海、空運口岸“陸路化”通關。著力推動含鋰電池貨物倉儲及空運業務發展,強化海陸空跨境物流服務動能。引導航空公司新開連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成員國等新興市場城市客貨運航線,加密通達全球主要貨運樞紐航線。(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參加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口岸辦、深圳海關)
(四)創建高品質的宜居宜業環境
10.推進城市生活環境國際化。加強國際語言環境建設,優化重點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路牌的外文公示語指引服務。增強教育國際吸引力,積極引入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加快非通用語種翻譯人才引進和培育,增加翻譯專業人才供給。提升醫療服務國際化品質,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醫療服務體系,探索第三方國際醫療保險“一站式”結算平臺建立與醫院品質國際認證相銜接的醫療費用跨境支付機制。發揮好前海國際人才港“一站式”服務中心作用,為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推進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圳移動支付便利化。編制發佈深圳消費攻略和便民宣傳指引手冊,全面宣傳展示深圳消費文化,舉辦深港消費系列活動。創建面向全球的國際化商圈,高質量推進商業消費空間建設。高水準打造山海連城綠美深圳,高標準建設深圳“國際紅樹林中心”。(牽頭單位:市委外辦;參加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前海管理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11.創新知識產權全鏈條法律服務。建立政府支持,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參與的全過程、多維度、全方位法律服務鏈,為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提供法律服務。積極探索推進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技術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化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專項執法,嚴格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優化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探索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機制,為出海企業提供綜合性海外維權服務,推進企業知識產權合規建設。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參加單位: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深圳海關)
12.加強城市宣傳推介和綜合行銷。實施國際傳播行動計畫,全域全民構建國際傳播大格局,全面全景講好中國式現代化的深圳故事。擦亮設計之都、全球全民閱讀典範城市等城市名片,發揮好重大國際性展會和國際高水準體育賽事的平臺作用,多元立體推進城市綜合行銷。推動深港城市形象聯動和融合傳播,講好深港“雙城記”。加強城市對外門戶平臺建設,運營好EyeShenzhen多語種網站,打造數媒時代鏈接世界的友好介面。開展國際“鵬友圈”交流互鑒,用好國際友城網路,建立“友好+”城市形象傳播矩陣。(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參加單位:市委外辦、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港澳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各有關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對照本工作方案,細化本單位落實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形成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同推進。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商務局建立健全與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收集和通報落實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督促各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凝聚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合力。
(三)做好宣傳推廣。加強與海內外主流媒體合作,充分運用各類傳播平臺和宣傳資源,持續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全面系統地宣傳深圳國際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和涉企政策,提升深圳營商環境國際影響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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