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尼加拉瓜正式簽署自貿協定(附解讀)
中國與尼加拉瓜正式簽署自貿協定(附解讀)
8月31日,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與尼加拉瓜總統投資、貿易和國際合作顧問勞雷亞諾分別在北京和馬那瓜代表中尼兩國政府,通過視頻方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王受文,尼發展、工業和貿易部部長貝穆德斯,尼財政和公共信貸部部長阿科斯塔等出席活動。
商簽中尼自貿協定是落實兩國領導人共識的重要舉措。中尼兩國於2022年7月啟動自貿協定談判,之後,雙方工作團隊密集開展磋商,高速度高標準推進談判,在一年時間內完成了談判。通過自貿協定,兩國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准入等領域將實現高水準相互開放。協定各領域案文規則充分體現了現代化、高水準和包容性。
自貿協定的簽署是中尼雙邊經貿關係史上重要里程碑,有利於持續釋放兩國複交紅利,進一步激發雙邊貿易投資合作潛力,推動中尼經貿合作提質升級,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協定簽署後,雙方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程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
為了讓公眾和企業更加全面、準確地瞭解中尼自貿協定,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就中尼自貿協定的有關背景和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和解讀。
一、中尼自貿協定簽署的重要意義
中尼自貿協定是中國對外簽署的第21個自貿協定,尼是中國第28個自貿夥伴,也是繼智利、秘魯、哥斯大黎加、厄瓜多爾之後中國在拉美地區的第5個自貿夥伴。中尼兩國經濟互補性強,貿易投資合作潛力巨大,2022年,中尼雙邊貿易額7.6億美元。中國是尼第二大貿易夥伴和第二大進口來源國,尼是中國在中美洲地區重要的經貿夥伴,也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合作夥伴。
中尼自貿協定的簽署是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具體舉措,是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的最新實踐和合作成果。中尼自貿協定有利於持續釋放中尼兩國複交的紅利,將為兩國企業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雙邊貿易投資合作潛力,推動中尼經貿合作進一步提質升級,不斷增進兩國人民和企業福祉。同時,中尼自貿協定的簽署也體現了兩國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共同意願和堅定決心,向國際社會發出了支持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復蘇的積極信號。
二、中尼自貿協定的談判過程
中尼複交以來,在習近平主席和奧爾特加總統親自關心引領下,兩國於2022年7月簽署中尼自貿協定“早期收穫”安排並啟動全面的自貿協定談判。2023年5月1日,中尼自貿協定“早期收穫”安排正式生效實施。為推進中尼自貿協定談判進程,雙方成立15個工作組,開展了4輪部級談判和40多次司局級及工作組磋商。2023年7月3—5日,第四輪談判在尼首都馬那瓜舉行,雙方圍繞貨物貿易、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商務人員臨時入境等議題進行深入磋商,取得突破性進展,雙方最終於7月25日宣佈實質性完成談判。此後,雙方共同完成了協定文本的法律審核和翻譯等準備工作,並分別履行了各自國內程式。2023年8月31日,中尼自貿協定正式簽署。
總體看,中尼自貿協定涵蓋的領域很廣泛,部分議題的談判也較為複雜,但雙方僅用時一年便完成了談判,非常高效,這離不開雙方談判團隊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三、中尼自貿協定的主要內容
中尼自貿協定涵蓋貨物貿易、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規則等領域,包括序言和22個章節,以及關稅承諾表、進出口限制、關稅配額、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原產地證書、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面清單、金融服務負面清單、金融服務跨境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承諾表和仲裁程式規則等15個附件。
貨物貿易相關規則領域共包括6章。貨物貿易章規定了雙方在貨物貿易領域的國民待遇、關稅減讓、進出口限制、關稅配額等方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原產地規則和實施程式章一是對原產地標準、區域價值成分、微小含量、微小加工或處理、成套貨物、直接運輸等原產地規則性內容作出了詳細規定;二是對原產地證書、原產地核查等原產地實施程式作出了具體要求。關於原產貨物認定標準,規定了以區域價值成分40%為主規則,輔以簡短的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SR)。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章在世貿組織規則基礎上,對便利化、稅則歸類、預裁定、貨物放行、風險管理、透明度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盡可能簡化通關手續。雙方同意深化兩國海關機構合作。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章重申雙方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對區域化、等效性、風險分析、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規定。技術性貿易壁壘章對等效性、合格評定、邊境措施、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規定,突出了中尼兩國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式的相互協調。貿易救濟章對實施雙邊保障措施的條件、措施形式、實施範圍和期限、調查程式、通知和磋商、貿易補償、程式規則等方面作出規定。對於全球保障措施,雙方同意保留世貿組織《保障措施協定》等項下的權利義務。對於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雙方同意保留世貿組織《補貼和反補貼協定》等項下的權利義務,在反傾銷調查中不使用替代國數據確定正常價值。
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相關規則領域共包括4章。跨境服務貿易章規定了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市場准入、當地存在、不符措施、國內規制和公共電信服務等規則,為雙方進一步擴大跨境服務貿易創造了條件。金融服務章規定了雙方在金融服務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跨境提供、高管和董事會、新金融服務、金融資訊傳輸等方面內容。商務人員臨時入境章對雙方准許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快速申請程式、透明度等作出規定,同意開展兩國移民管理相關交流與合作。投資章包括投資和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兩節內容。投資相關條款對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最低待遇、損失補償、徵收和補償、轉移、業績要求、高管人員和董事會、不符措施、特殊手續和資訊要求、代位、拒絕受惠、資訊披露、金融服務、稅收等作出了規定。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相關條款對磋商程式、仲裁程式、仲裁准據法、裁決、專家報告、國內救濟、文書送達、定義等作出了規定。
其他規則領域共包括6章。數字經濟章雙方就電子交易框架、電子簽名、個人數據保護、數字經濟合作等達成一致。競爭政策章雙方就競爭執法原則、資訊交換、技術合作等達成一致,並承認雙方競爭執法的獨立性。知識產權章旨在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提升貿易和投資的利益。雙方同意在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實施方面深化合作。環境和貿易章雙方對環境保護水準、環境法規執行、多邊環境協定、環境影響評估、合作等方面內容作出規定,體現了中尼雙方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承諾。雙方承諾不以降低環保標準的方式鼓勵貿易和投資,不以貿易保護為目的進行環境保護執法。中小企業章雙方就資訊共用、中小企業相關合作等方面內容達成一致,支持兩國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合作章雙方同意在農業、漁業、中小企業、旅遊、科技、文化、教育、環境、傳統醫學等多個領域鼓勵雙方政府部門、產業界和相關機構開展合作。
此外,協定還包括初始條款和定義、透明度、一般條款和例外、機制條款、爭端解決、最終條款等6個法律和機制章節。
四、中尼自貿協定的特色和亮點
第一,中尼自貿協定創造了多個“首次”。例如,中方首次簽署以負面清單方式開放跨境服務貿易(含金融服務)和投資的自貿協定;雙方就商務人員往來達成較高水準安排,首次就商務人員的父母隨行居留相互作出承諾;協定首次納入數字經濟章節;雙方在技術性貿易壁壘章節合作條款中納入計量標準領域合作,這在中國與拉美國家自貿協定中尚屬首次。
第二,協定案文規則充分體現了高水準、現代性和包容性。一是中尼雙方實現了貨物貿易高水準開放,還對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作出高水準開放承諾。二是協定案文既包括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原產地規則、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等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相關的傳統章節,還納入了數字經濟、環境與貿易、競爭政策等“邊境後”議題,體現了協定案文規則的現代性以及與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相容對接的努力方向。三是協定還納入合作、中小企業等章節,鼓勵雙方在農業、紡織業、物流、旅遊等領域開展經濟技術合作,通過專案合作、產業對接、政策交流等幫助兩國更好實現優勢互補,用足用好協定優惠政策,上述安排充分體現了協定案文規則的包容性。
五、雙方在貨物貿易關稅減讓方面的安排
貨物貿易關稅減讓方面,雙方在高水準基礎上達成了互利共贏的結果。中尼雙方最終零關稅產品占總體稅目比例均超過95%。其中,雙方立即零關稅產品占總體稅目比例約為60%。在具體產品方面,中方實施零關稅的產品將全面覆蓋尼方主要出口產品,協定生效後,尼產的牛肉、蝦、咖啡、可哥、果醬、花生、凍鳳螺、乙醇等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時,關稅將逐步降至零,此外中方每年給予尼方食糖5萬噸關稅配額。同時,尼方也將對中方主要出口產品實施零關稅,協定生效後,中國產的汽車(包含新能源汽車)、摩托車、電池、光伏組件、服裝和紡織品、鞋靴、水產品、蔬菜等大多數產品進入尼方市場時,關稅將逐步削減取消。隨著協定的生效實施,兩國民眾和企業都將受益。
六、雙方在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准入方面的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中尼自貿協定是中方簽署的首個以負面清單方式開放跨境服務貿易(含金融服務)和投資的自貿協定。雙方相互承諾,給予彼此服務貿易和投資的市場准入條件,不低於各自給予其自貿夥伴的最高水準。同時,尼方在中方重點關注的製造業、建築工程、電力運輸、海洋運輸等領域作出較高水準的開放承諾,為我國企業更好開拓尼市場提供了更大的確定性和更廣闊的空間。中方也在入世承諾基礎上,對尼方進一步開放商業服務、環境保護、銀行保險、批發零售、海洋運輸等廣泛領域。
雙方還就商務人員往來作出較高水準安排,承諾為商務訪客、公司內部人員、合同服務提供者等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條件,並首次允許商務人員的父母隨行居留,針對性解決了企業人員“走出去”的後顧之憂。在金融服務方面,雙方就最惠國待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監管透明度等作出明確規定。
上述開放安排將為兩國企業提供更加透明、開放、可預期的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准入條件,將有力促進中尼雙邊各領域貿易投資合作。
七、關於首次納入中方自貿協定的數字經濟章節有關情況
數字經濟章是中尼自貿協定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章主要內容包括國內電子交易框架、電子簽名、網路消費者保護、網路個人資訊保護、無紙貿易、中小微企業、數字經濟合作等內容。
在電子交易框架方面,雙方進一步明確電子交易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通過最小化監管負擔,進一步支持和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在電子簽名方面,雙方鼓勵數字證書在商業部門中的應用,還將進一步促進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的互認。在網路消費者和個人資訊保護方面,雙方明確將為網上消費者提供不低於其他形式消費者的保護措施,並明確對個人資訊的保護。無紙貿易方面,雙方鼓勵無紙化通關、使用電子單據、使用電子支付等手段促進貿易便利化,還鼓勵在電子口岸、單一窗口、物流、供應鏈等領域開展和加強資訊通信技術合作。在中小微企業方面,雙方鼓勵通過合作營造有利的政策環境和提升中小微企業數字能力,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參與數字經濟。在數字經濟合作方面,雙方將鼓勵開展研究和培訓活動的合作,包括分享電子商務發展的最佳實踐,在數字包容性、電子身份管理等一系列領域開展合作。
雙方將以此為契機,共同為數字經濟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提升雙邊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兩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通過電子商務等開拓市場,推動雙邊貿易進一步發展。
八、中尼自貿協定生效時間
協定簽署後,雙方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法律審批程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我們將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fta.mofcom.gov.cn)上公佈文本,供公眾查詢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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