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最新公告 又一家外商合资租赁公司要来了
江苏金融租赁最新公告 又一家外商合资租赁公司要来了
9月23日,江苏金融租赁发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公司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一家专业子公司。其中江苏金租出资55%,法巴租赁出资45%,江苏金租对子公司控股并实施并表管理。拟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专业子公司将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业从事厂商租赁业务,主要业务模式为与制造业厂商经销商合作,重点为采购设备的中小微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6月,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知名的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01),是目前国内唯一登陆A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公司股东包括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和法国巴黎银行租赁公司(BPLG)公司聚焦绿色能源、汽车金融、高端装备等10大板块60多个细分市场,先后为数万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专业化、特色化融资租赁服务,累计投放各类设备数量数万台。公司与飞利浦、海德堡、凯斯纽荷兰、联影医疗等千余家龙头关系厂商及经销商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公司充分发挥诚信股东优势,结合国际、国内租赁实践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打造国际领先的设备租赁服务商。
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巴租赁(BNP Paribas Leasing Solutions)成立于1963年,是法国巴黎银行的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28,507.90万欧元。法巴租赁在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深耕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交通物流、信息科技等高端装备市场,与诸多世界级厂商业务伙伴建立了全球性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法巴租赁总资产约383亿欧元,2022年新增业务额约149亿欧元,全年签订的租赁合同数量317,000份。
以下为全文:
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或“公司”)业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厂商租赁专业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以下简称“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
一、设立背景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是提升公司在特定领域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原中国银监会颁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来,国内已有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了航空、航运类的专业子公司。从国外租赁业经验看,法巴租赁、法兴融资租赁公司、拉赫兰顿融资租赁公司等大型租赁公司也普遍设立子公司,开展专业领域租赁业务。法巴租赁是法国巴黎银行下属、欧洲领军租赁公司。2014年法巴租赁投资入股江苏金租,双方共建厂融中心,引入大量国际一流资源和先进经验,在行业内率先探索出一条以厂商租赁为特色的专业化发展道路。为进一步调动法巴租赁积极性,更快更好吸收法巴租赁先进的租赁经验,提升公司专业化水平,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监管办法,公司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一家专业子公司。其中江苏金租出资55%,法巴租赁出资45%,江苏金租对子公司控股并实施并表管理。
二、关于专业子公司的发展规划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江苏金租以货币出资5.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法巴租赁以货币出资4.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
专业子公司设立后,江苏金租厂融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农业、科技业务及其市场资源、员工队伍将转移至子公司运营。厂融中心除农业、科技外的其他业务及资源将保留在江苏金租。上述安排有利于集中市场和管理资源,吸引法巴租赁投入更多支持,促进子公司加快专业化发展,为投资人创造长期回报。专业子公司与江苏金租业务布局相互补充、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法人治理
1、董事会:5人。其中江苏金租提名3名董事(含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法巴租赁提名2名董事。
2、监事:2名。双方各提名一名。
3、管理层:5人。其中江苏金租提名财务总监、风险总监、市场总监;法巴租赁提名总经理、运营总监。
(三)运营管理
1、商业计划: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计划,并及时评估和修订。
2、基本制度:公司董事会在监管政策框架下,制定公司治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综合管理等子公司基本制度。
3、股东支持: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江苏金租拟向子公司提供:(1)风险、内控与合规;(2)监管政策执行;(3)运营和信息技术;(4)融资支持;(5)法律和诉讼服务;(6)财务和税务;(7)人力资源管理;(8)后勤保障等支持。法巴租赁拟提供:(1)客户推荐; (2)业务拓展;(3)海外融资;(4)流程和IT;(5)自动决策模型等支持。
4、独立运营:双方致力于培养公司独立的业务拓展、资金融入、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管理能力和运营环境,促使公司长期、独立、可持续发展。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合资设立独立运营的专业子公司,必要性在于:一是显著提高了法巴租赁持股比例,有利于江苏金租更加充分引进法巴租赁农业和科技租赁市场经验,吸取国际租赁业先进理念和做法,进一步深化专业化发展。二是突破厂融中心作为江苏金租内设部门面临的考核机制、用工机制、管理机制、国际资源限制,打造满足国际厂 商、零售客户需求的更高水平厂商租赁模式。三是专业子公司将精耕农业、科技设备厂商租赁业务,助力相关实体企业加速设备更新改造和厂商扩大销售,更好支持中国厂商“走出去”,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数字中国建设质效。
(二)可行性分析
拟设专业子公司的发起人江苏金租、法巴租赁均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双方在业务存量、人才储备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在专业化管理、项目公司或子公司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能够有效支持专业子公司开展农 业、科技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
四、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法巴租赁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03%,是公司主要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交易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认为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申请事项
综上所述,江苏金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业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厂商租赁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2、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审批。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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