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两表合一!最新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来自税务总局的大礼包!《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合并为《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报送频次调整为年度申报,填报数据由57项优化调整为28项,自2023年10月10日起执行。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2.8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 (境) 外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5万家,分布在全球189个国家 (地区),此举将大大减轻上述企业纳税填报负担。
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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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人信息 | |||||||||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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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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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国企业信息 | |||||||||
单位:元人民币 | |||||||||
(一)外国企业基本信息 | |||||||||
1.外国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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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国企业名称(中文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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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国企业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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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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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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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首次取得股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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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业务活动 | □研发 □持有或管理无形资产 □采购 □生产制造 □销售、市场营销或分销 □行政、管理或支持服务 □融资 □提供劳务 □金融服务 □保险 □持有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 □非营运企业 □其他 | ||||||||
8.行业类别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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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上市公司 | □是 | □否 | |||||||
10.报告人持股比例(年末数) | 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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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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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报告人实际投资额(年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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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雇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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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外国企业所在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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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 | |||||||||
14.收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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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股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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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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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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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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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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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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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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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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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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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中: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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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控外国企业信息 | |||||||||
25.受控外国企业构成条件 | □股份控制 □实质控制 □不构成控制 | ||||||||
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 10%以上股份的 其他中方股东信息 |
股东一 | 股东二 | 股东三 | 股东四 | |||||
26.(1)持股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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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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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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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人声明 | |||||||||
我谨在此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报告人(签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 |||||||||
四、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人: 联系电话: |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一、报告人信息
1.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境内企业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2.企业名称:填写境内企业的中文名称。
二、外国企业信息
(一)外国企业基本信息
1.报告人直接或间接投资多家外国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分别按每个符合条件的境外被投资企业填报本表。
2.外国企业名称: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名称。填报的名称为外文的,应同时填报中文译文名称。
3.外国企业识别号: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在注册地的纳税识别号。
4.注册地国家(地区):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国家(地区)。
5.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地区)。
6.首次取得股权时间:填写报告人首次取得境外被投资企业股权年度。
7.主要业务活动:根据境外被投资企业在相关国家(地区)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情况,在对应项目下勾选一个或多个项目。如果勾选“其他”,请说明该境外被投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
8.行业类别及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的行业门类(大类)及代码。
9.是否上市公司: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若是上市公司,填“是”,若不是上市公司,填“否”。
10.报告人持股比例:填写所属期末对境外被投资企业的直接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计算。
11.报告人实际投资额:报告人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时填写。对境外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按照所属期末账载金额人民币数填报。
12.雇员人数: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年末或全年平均雇员人数。
13.外国企业所在层级:填写报告人与境外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持股架构中,境外被投资企业所在层级。当报告人直接持有境外被投资企业时,填“1”;间接持有第一层境外被投资企业时,填“2”。
(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
14.境外被投资企业相关信息应为个别财务报表数据,所在国家(地区)在税收处理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5.境外被投资企业纳税年度与我国纳税年度不一致的,与我国纳税年度当年度相对应的境外纳税年度,应为在我国有关纳税年度中任何一日结束的境外纳税年度。
16.境外被投资企业使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核算的,按照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17.收入总额: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18.利润总额:填写境外被投资企业纳税年度会计利润总额。
(三)受控外国企业信息
19.受控外国企业构成条件:企业自行判定是否构成受控外国企业及控制类型并勾选相应选项。股份控制是指:在纳税年度任何一天,居民企业持有境外被投资企业50%以上股份或有表决权的股份;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境外被投资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境外被投资企业50%以上股份。实质控制是指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股份控制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境外被投资企业构成实质控制。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构成控制。
20.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股份的其他中方股东信息:填报所属期末持有境外被投资企业10%以上股份的其他中国股东(居民企业或中国居民)信息,如有多个中国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0%以上,填写持股比例前四位的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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