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展期如何處理發改委外債登記?
2023年2月10日開始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發佈的《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56號文”),與此前的管理檔相比較,56號文在審核登記程式上規定更為細化,提高透明度和便利性。本文將結合銀行貸款展期問題來討論如何辦理外債登記。
56號文對於企業已經向境外銀行借用貸款的,在將要辦理展期時亦有影響。先前企業借用1年期貸款,因貸款期限未超過1年,暫不需要辦理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後來若企業選擇向境外銀行申請貸款展期,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及分支機構向境外舉借、以本幣或外幣計價、按約定還本付息1年以上商業貸款”的情況,企業需要辦理外債審核登記,並完成後續借用和到期報告、定期報告。
與此前的管理檔相比較,56號文將審核時限從“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延長到了“在受理之日起3個月”,且申請材料補齊補正檔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因此,本所律師建議企業選擇展期的,至少提前45個工作日開展外債審核登記工作。
企業可以通過發改委建立的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管理和服務網路系統(以下簡稱“發改委網路系統”)提交審核登記申請報告及附件資訊等,如確有必要通過紙質方式報送借用外債資訊,企業可以通過中國郵政寄送紙質材料。
1. 申請報告內容大致包含:
(1)企業基本資訊、存續外債及合規情況;
(2)借用外債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和財務可持續性分析;
(3)借用外債方案,包括外債幣種、規模、利率、期限、債務工具類型、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資金用途、資金回流情況及借用外債工作計畫;
(4)外債本息償付計畫及風險防範措施;
(5)企業借用外債真實性承諾函。
2. 附件大致包含:
(1)企業借用外債真實性承諾函及簽字人員身份證影本;
(2)申請主體、借用外債主體、擔保主體(如有)的註冊登記證明文件;
(3)追溯至最終實際控制人的借用外債主體股權架構圖;
(4)依據公司章程出具的關於本次借用外債、對本次借用外債提供擔保(如有)等事項的內外部決議檔;
(5)相關主體的公司章程;
(6)借用外債主體、擔保主體(如有)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財務報告;
(7)專業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和真實性承諾函;
(8)對於申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需提供經簽署的貸款協議或同等效力檔;
(9)企業過往中長期外債獲批文件及相應額度使用情況、資訊報送情況等(如有);
(10)信用評級報告(如有)。
3. 企業應符合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合規經營,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有合理的外債資金需求,用途符合相關規定,資信情況良好,具有償債能力和健全的外債風險防控機制;
(3)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立案調查的情形。
審核機關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審核登記證明》,企業可憑收到的《審核登記證明》辦理外匯登記、帳戶開立、資金收付和匯兌、資金使用等相關手續。
企業在借用每筆外債(特指1年期以上)後10個工作日及《審核登記證明》有效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通過發改委網路系統向審核登記機關報送借用外債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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