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局:匯發21號文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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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化、規範化水準,夯實外匯管理和統計分析的數據基礎,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匯發〔2023〕21號文印發,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一是新增“特殊機構代碼”章節,明確特殊機構代碼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自主賦碼,規範特殊機構代碼賦碼範圍、編碼規則、申領和維護流程。
二是明確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賦碼服務線上辦理方式和具體流程,簡化代碼賦碼辦理手續,進一步便利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外匯業務。
《規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外匯代碼賦碼服務線上辦理功能上線的通知》(匯綜發〔2021〕74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綜發〔2020〕91號)同時廢止。(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分局,全國性中資銀行:
為進一步規範資訊系統代碼標準化工作,明確特殊機構代碼、金融機構代碼、金融機構標識碼的賦碼業務線上辦理操作規程,提高外匯管理和統計分析水準,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省級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通知轄內分支機構、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遵照執行。各全國性中資銀行應及時通知所轄分支機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科技司回饋。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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